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p371728000202202000041
预算金额31万元
招标公司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东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全宝15315613396
标书截止时间2022/07/12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26
公告正文
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教学、班级管理能力双提升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教学、班级管理能力双提升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详细信息
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教学、班级管理能力双提升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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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SDGP371728000202202000041 | ||||||||||
项目名称: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教学、班级管理能力双提升服务项目 | ||||||||||
预算金额:31.0万元 | ||||||||||
最高限价:31.0万元 | ||||||||||
采购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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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投标供应商;2.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6.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7.投标诚信承诺书(下载地址:东明县政府网http://www.dmzf.gov.cn/art/2022/6/15/art_104272_10313288.html?xxgkhide=1)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2年7月6日8时30分至2022年7月12日17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请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ucaicai.com)下载。 | ||||||||||
3.方式:投标人需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须先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并报名备案本项目,登录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ucaicai.com)登记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包含电子数据文件和PDF文件)。 | ||||||||||
4.售价:0 |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1.截止时间:2022年7月26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 ||||||||||
2.开标时间:2022年7月26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 ||||||||||
3.开标地点:东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明县政务大厅8楼)第二开标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会。 | ||||||||||
五、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电子交易,投标供应商应在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锁,投标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进行企业CA办理。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报价,详见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CA及签章办理”栏目内容相关通知(https://www.lucaicai.com/ca-handle)。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技术支持联系,技术电话:(17205305555)。2.招标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后,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并及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会,只需提交加密版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必须自备电脑、CA准时登录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lucaicai.com在线参加开标,按系统提示在规时间内完成相关事宜。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 称: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
地 址:山东省东明县向阳路南端铁路桥南200米路西(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
联系方式:13563875749(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 称:山东东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县(区)长江西路1829号龙泽花园办公楼三楼 | ||||||||||
联系方式:1531561339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全宝 | ||||||||||
联系人电话:15315613396 |
附件: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7.5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教学、班级管理能力双提升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定稿.pdf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7.5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教学、班级管理能力双提升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定稿.pdf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7.5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教学、班级管理能力双提升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定稿.pdf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7.5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教学、班级管理能力双提升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定稿.pdf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7.5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教学、班级管理能力双提升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定稿.pdf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7.5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教学、班级管理能力双提升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定稿.pdf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7.5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教学、班级管理能力双提升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定稿.pdf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7.5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教学、班级管理能力双提升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定稿.pdf
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教学、班级管理能力双提升服务项目
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教学、班级管
理能力双提升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一册
项目编号:SDGP371728000202202000041
采购人: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出日期:二〇二二年七月五日
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教学、班级管理能力双提升服务项目
目录
第1章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供应商
2.资金来源
3.投标费用
4.适用法律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编制要求
9.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10.投标文件构成
11.投标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3.投标有效期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截止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五、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9.资格审查
20.组建评审委员会
2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2.投标偏差
23.投标无效
24.比较与评价
25.废标
26.保密要求
六、确定中标
27.中标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8.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和中标供应商
29.采购任务取消
30.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
31.签订合同
32.履约保证金
33.廉洁自律规定
34.人员回避
35.质疑与接收
第2章招标公告
第3章投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第4章项目内容及要求
第5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教学、班级管理能力双提升服务项目
第1章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供应商
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
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
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3投标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
在投标供应商: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
人。
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满足的条件:详见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投标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
无效。
1.6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或给予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的任
何有价值物品或服务。一经发现,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资金来源
2.1本项目为财政资金。
2.2项目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见投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3投标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
定为投标无效。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4.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供应商、评审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
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教学、班级管理能力双提升服务项目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5.1招标文件分为2册共7章,内容如下:
第一册
第1章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二册
第2章招标公告
第3章投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第4章项目内容及要求
第5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5.2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
以投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为准;投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
述为准。
5.3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
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实质性要求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
件中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5.4现场踏勘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投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
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
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
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书面通知或法定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
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确
认。投标供应商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6.3因潜在投标供应商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
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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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7.1为使投标供应商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
行研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编制要求
8.1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
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若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实质性要求
资料或对实质性要求未作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其投标将会被拒绝。
8.2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
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资料。
8.3投标供应商应编制投标文件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
9.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招标文件中“项目内容及要求”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
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9.2无论招标文件是否要求,投标供应商所投服务(或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
标准。
9.3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4投标文件及投标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而相互交换的资料和来往信件,
应以中文书写。如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
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9.5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供应商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
决定对其投标予以拒绝。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投标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封装失误产生的任何后果。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
事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0.2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和盖公章。
10.3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各个部分,具体组成内容见第6章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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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文件格式。
10.3.1报价部分
10.3.2商务部分(含资信)
10.3.2.1投标供应商须对提交的资格证明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并
保证无不诚信记录。
10.3.2.2资格证明的字迹、印章必须完整、清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
绝。
10.3.2.3投标供应商应将要求的资信部分原件扫描上传至鲁采采电子招投标
交易平台,未上传或上传不全者,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4.3技术部分
10.4.3.1服务技术明细表;
10.4.3.2服务方案;
10.4.3.3管理及保障措施;
10.4.3.4培训目标;
10.4.3.5应急预案;
10.4.3.6特色与创新;
10.4.3.7合理化建议;
10.4.3.8投标供应商认为投标文件中需要体现的其它技术材料。
11.投标报价
11.1本项目一次报价。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
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供应商的投标
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1.2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及相关货物的价格和总价。
任何非澄清范围内的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3投标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
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1.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
11.5采购人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
11.6采购代理服务费:7000元整,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通知书前交付采购代理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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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投标保证金
无。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应在投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
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
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
投标。投标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
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投标文件指定位置应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盖
单位电子公章。
14.2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14.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
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
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
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投标供应商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应按
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
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咨询电话请见
招标公告。
15.2各投标供应商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
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lucaicai.com。
15.3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依法拒绝接收。
16.投标截止
16.1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
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教学、班级管理能力双提升服务项目
16.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6.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
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
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6.5各投标供应商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
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lucaicai.com。
电子投标文件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上传至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将被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拒收。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使用CA进行解密,解密时长一般为20分钟。
若投标供应商CA即将到期或已过期,请确保在开标时CA在有效期内,投标供应商
CA在续期后务必在开标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
法进行解密。
因投标供应商以下原因,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成功上传投标文件的;
2)对已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破解、修改、压缩等不当操作,或自备的解密电脑
环境配置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
3)开标时,CA过期失效、密码丢失,或者投标供应商CA在续期后未在开标前重新
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解密的。
4)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长内未能成功解密的。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接收投标文件。
17.2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
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进行撤回。
17.3如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
台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先撤回原文件,使用自备计算机
和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生成新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17.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教学、班级管理能力双提升服务项目
五、开标及评标
18.18.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会,
只需提交加密版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必须自备电脑、CA准时登录鲁采采电子
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https://www.lucaicai.com在线参加开标,按系统提示在规
时间内完成相关事宜。
18.2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进行线上签到。可插入CA锁,登陆账号并等待解
密。开标时间到达后,根据系统提示进行CA解密,设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分钟。
代理机构将解密完成的投标文件导入开标系统后,由投标供应商自行通过电子系统查看
投标报价。
18.3解密完成后,进入下一步评审程序。
19.资格审查
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供应
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审查内容见第5章。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得进入
评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供
应商的信用记录。投标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1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信用记录查询情况存档备查。投标供应商信用
记录情况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
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
据。
投标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
依据。
20.组建评审委员会
20.1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含)以上
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教学、班级管理能力双提升服务项目
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0.2评审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
干扰。评审委员会成员需对评标结果独立写出评审意见,并承担责任。评委成员若拒绝
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理由的,视为同意和接受。
20.3评审委员会的职责:
20.3.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0.3.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20.3.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比和打分;
20.3.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
确定中标供应商;
20.3.5向招标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0.4评审委员会的义务:
20.4.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0.4.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
人责任;
20.4.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20.4.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20.4.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20.4.6配合招标单位答复与会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2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1.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的角度对招标文件的有
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1.2投标文件的澄清
21.2.1在评标期间,评审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
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审委
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
审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
21.2.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教学、班级管理能力双提升服务项目
9.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缴纳记录
投标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
说明:
1.投标供应商提供近半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指政府社会保障资金征收部门出具的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清单
或专用收据;
2.投标供应商提供近半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需加盖本
单位公章,指提供本单位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
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备注: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做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教学、班级管理能力双提升服务项目
10.公司简介
格式自拟
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教学、班级管理能力双提升服务项目
11.业绩一览表
序号 | 业主名称 | 项目名称 | 签订合 同时间 | 合同价格(万元) | 业主评价 |
注:1、投标供应商提供2019年06月01日至今类似合同业绩(评价、考核、考评、检查、评估督导、绩效评价),时间以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
2、后附与合同原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一致的扫描件。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教学、班级管理能力双提升服务项目
12.投标供应商认为投标文件中需要体现的其它商务材料
格式自拟
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教学、班级管理能力双提升服务项目
五、技术部分内容如下
1服务技术明细表;
2服务方案;
3管理及保障措施;
4培训目标;
5应急预案;
6特色与创新;
7合理化建议;
10.4.3.8投标供应商认为投标文件中需要体现的其它技术材料。
注:以上无格式的条文,由投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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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技术明细表
编号 | 服务名称 | 功能要求 | 详细要求 | 详细指标 | 偏离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 |
1 | |||||||
1 | |||||||
1 | |||||||
… | … | ||||||
… | … | ||||||
… | … |
注:1.此表必须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
2.在本次采购中,投标供应商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情况。投标供应商须对照招标文件“项目内容及要求”,
逐条说明所投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3.本次采购不允许供应商直接复制粘贴招标文件“项目内容及要求”的技术指标要求作为其投标文件的详细技术指标响应情况。
4.投标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材料,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材料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片和数据等。
5.如果投标供应商未提供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其所投标服务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而采取直接复制粘贴招标文件“项目内容及要求”
相关部分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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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此合同仅供参考。以最终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定的合同条款为准进行公示,最
终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与招标文件冲突。
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教学、班级管理
能力双提升服务项目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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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供应商):
(采购人)所需,(项目名称)经山东东盛
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在国内以公开招标
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审委员会确定,(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甲、
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
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本项目采购文件
(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
(四)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最后报价及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五)成交通知书
(六)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服务内容
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详见合同服务清单(附件1)及供应商开标现场所提供
的响应文件。
四、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整。
(分项价格详见合同服务清单)。
成交供应商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帐号:
五、付款途径
□国库支付□采购人支付□国库与采购人共同支付
预算内资金,元预算外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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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内、外采购资金,采购人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通
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对支付
申请审核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直接支付至成交供应商账户。
六、付款方式:
七、交付日期和地点
1、交付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
2、交付地点:
八、履约验收
本合同为采购人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采购人应专门成立履约验收小组,于成交供
应商交付项目时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与采购人员相分离。验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
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
九、履约保证金
无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五份,采购人二份,成交供应商二份,山东东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
份。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采购人所在地法院裁决。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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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参考样本(服务类)
采 购单 位 | 项 目名 称 | 合 同名 称 | 合 同名 称 | |||||
投 标供 应 商 | 项 目及 合 同编 号 | 合 同金 额 | 合 同金 额 | |||||
分 期验 收 | 是□ 否 □ | 分 期情 况 | 共 分 期 ,此 为 第 期 验收 | 共 分 期 ,此 为 第 期 验收 | 共 分 期 ,此 为 第 期 验收 | 共 分 期 ,此 为 第 期 验收 | 共 分 期 ,此 为 第 期 验收 | 共 分 期 ,此 为 第 期 验收 |
验 收时 间 | 验 收地 点 | 验 收组 织 形式 | 验 收组 织 形式 | □自 行简 易 验收 □验 收小 组 验收 | ||||
验 收内 容 | 服 务质 量 | 服 务进 度 | 人 员、 设 备 配 备情 况 | 人 员、 设 备 配 备情 况 | 安 全标 准 | 服 务承 诺 实现 | 服 务承 诺 实现 | 合 同履 约 时间 、 地 点、 方 式 |
验 收内 容 | 合 格□ 不 合格 □ | 按 时 □ 不 按时 □ | 合 格 □ 不 合格 □ | 合 格 □ 不 合格 □ | 合 格□ 不 合格 □ | 合 格 □ 不 合格 □ | 合 格 □ 不 合格 □ | 合 格 □ 不 合格 □ |
专 业检 测 机构 情 况说 明 | ||||||||
存 在问 题 和 改进 意 见 | ||||||||
最 终结 论 | 合 格□ 不 合格 □ | 合 格□ 不 合格 □ | 合 格□ 不 合格 □ | 合 格□ 不 合格 □ | 合 格□ 不 合格 □ | 合 格□ 不 合格 □ | 合 格□ 不 合格 □ | 合 格□ 不 合格 □ |
验 收小 组 成 员签 字 | ||||||||
采 购代 理 机构 意 见 | 采 购代 理 机构 意 见 | 采 购代 理 机构 意 见 | 采 购代 理 机构 意 见 | 采 购单 位 意见 | ||||
经 办人 : 负 责人 : ( 采购 代 理机 构 公章 ) | 经 办人 : 负 责人 : ( 采购 代 理机 构 公章 ) | 经 办人 : 负 责人 : ( 采购 代 理机 构 公章 ) | 经 办人 : 负 责人 : ( 采购 代 理机 构 公章 ) | 经 办人 : 负 责人 : ( 采购 单 位公 章 ) | ||||
投 标供 应 商 确 认: ( 单位 公 章或 授 权代 表签 字 ) | 投 标供 应 商 确 认: ( 单位 公 章或 授 权代 表签 字 ) | 投 标供 应 商 确 认: ( 单位 公 章或 授 权代 表签 字 ) | 投 标供 应 商 确 认: ( 单位 公 章或 授 权代 表签 字 ) | 投 标供 应 商 确 认: ( 单位 公 章或 授 权代 表签 字 ) | 投 标供 应 商 确 认: ( 单位 公 章或 授 权代 表签 字 ) | 投 标供 应 商 确 认: ( 单位 公 章或 授 权代 表签 字 ) | 投 标供 应 商 确 认: ( 单位 公 章或 授 权代 表签 字 ) | 投 标供 应 商 确 认: ( 单位 公 章或 授 权代 表签 字 ) |
说明:1.该表为服务类项目履约验收的参考样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
2.“采购代理机构意见”,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自行组织的,无需填写该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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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教学、班级管
理能力双提升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一册
项目编号:SDGP371728000202202000041
采购人: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出日期:二〇二二年七月五日
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教学、班级管理能力双提升服务项目
目录
第1章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供应商
2.资金来源
3.投标费用
4.适用法律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编制要求
9.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10.投标文件构成
11.投标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3.投标有效期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截止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五、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9.资格审查
20.组建评审委员会
2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2.投标偏差
23.投标无效
24.比较与评价
25.废标
26.保密要求
六、确定中标
27.中标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8.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和中标供应商
29.采购任务取消
30.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
31.签订合同
32.履约保证金
33.廉洁自律规定
34.人员回避
35.质疑与接收
第2章招标公告
第3章投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第4章项目内容及要求
第5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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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供应商
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
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
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3投标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
在投标供应商: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
人。
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满足的条件:详见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投标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
无效。
1.6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或给予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的任
何有价值物品或服务。一经发现,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资金来源
2.1本项目为财政资金。
2.2项目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见投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3投标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
定为投标无效。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4.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供应商、评审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
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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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5.1招标文件分为2册共7章,内容如下:
第一册
第1章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二册
第2章招标公告
第3章投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第4章项目内容及要求
第5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5.2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
以投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为准;投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
述为准。
5.3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
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实质性要求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
件中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5.4现场踏勘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投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
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
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
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书面通知或法定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
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确
认。投标供应商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6.3因潜在投标供应商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
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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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7.1为使投标供应商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
行研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编制要求
8.1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
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若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实质性要求
资料或对实质性要求未作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其投标将会被拒绝。
8.2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
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资料。
8.3投标供应商应编制投标文件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
9.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招标文件中“项目内容及要求”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
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9.2无论招标文件是否要求,投标供应商所投服务(或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
标准。
9.3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4投标文件及投标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而相互交换的资料和来往信件,
应以中文书写。如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
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9.5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供应商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
决定对其投标予以拒绝。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投标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封装失误产生的任何后果。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
事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0.2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和盖公章。
10.3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各个部分,具体组成内容见第6章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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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文件格式。
10.3.1报价部分
10.3.2商务部分(含资信)
10.3.2.1投标供应商须对提交的资格证明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并
保证无不诚信记录。
10.3.2.2资格证明的字迹、印章必须完整、清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
绝。
10.3.2.3投标供应商应将要求的资信部分原件扫描上传至鲁采采电子招投标
交易平台,未上传或上传不全者,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4.3技术部分
10.4.3.1服务技术明细表;
10.4.3.2服务方案;
10.4.3.3管理及保障措施;
10.4.3.4培训目标;
10.4.3.5应急预案;
10.4.3.6特色与创新;
10.4.3.7合理化建议;
10.4.3.8投标供应商认为投标文件中需要体现的其它技术材料。
11.投标报价
11.1本项目一次报价。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
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供应商的投标
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1.2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及相关货物的价格和总价。
任何非澄清范围内的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3投标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
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1.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
11.5采购人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
11.6采购代理服务费:7000元整,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通知书前交付采购代理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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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投标保证金
无。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应在投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
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
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
投标。投标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
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投标文件指定位置应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盖
单位电子公章。
14.2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14.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
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
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
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投标供应商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应按
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
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咨询电话请见
招标公告。
15.2各投标供应商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
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lucaicai.com。
15.3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依法拒绝接收。
16.投标截止
16.1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
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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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6.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
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
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6.5各投标供应商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
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lucaicai.com。
电子投标文件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上传至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将被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拒收。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使用CA进行解密,解密时长一般为20分钟。
若投标供应商CA即将到期或已过期,请确保在开标时CA在有效期内,投标供应商
CA在续期后务必在开标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
法进行解密。
因投标供应商以下原因,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成功上传投标文件的;
2)对已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破解、修改、压缩等不当操作,或自备的解密电脑
环境配置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
3)开标时,CA过期失效、密码丢失,或者投标供应商CA在续期后未在开标前重新
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解密的。
4)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长内未能成功解密的。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接收投标文件。
17.2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
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进行撤回。
17.3如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
台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先撤回原文件,使用自备计算机
和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生成新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17.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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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标及评标
18.18.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会,
只需提交加密版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必须自备电脑、CA准时登录鲁采采电子
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https://www.lucaicai.com在线参加开标,按系统提示在规
时间内完成相关事宜。
18.2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进行线上签到。可插入CA锁,登陆账号并等待解
密。开标时间到达后,根据系统提示进行CA解密,设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分钟。
代理机构将解密完成的投标文件导入开标系统后,由投标供应商自行通过电子系统查看
投标报价。
18.3解密完成后,进入下一步评审程序。
19.资格审查
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供应
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审查内容见第5章。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得进入
评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供
应商的信用记录。投标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1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信用记录查询情况存档备查。投标供应商信用
记录情况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
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
据。
投标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
依据。
20.组建评审委员会
20.1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含)以上
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教学、班级管理能力双提升服务项目
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0.2评审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
干扰。评审委员会成员需对评标结果独立写出评审意见,并承担责任。评委成员若拒绝
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理由的,视为同意和接受。
20.3评审委员会的职责:
20.3.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0.3.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20.3.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比和打分;
20.3.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
确定中标供应商;
20.3.5向招标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0.4评审委员会的义务:
20.4.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0.4.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
人责任;
20.4.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20.4.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20.4.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20.4.6配合招标单位答复与会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2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1.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的角度对招标文件的有
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1.2投标文件的澄清
21.2.1在评标期间,评审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
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审委
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
审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
21.2.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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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缴纳记录
投标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
说明:
1.投标供应商提供近半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指政府社会保障资金征收部门出具的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清单
或专用收据;
2.投标供应商提供近半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需加盖本
单位公章,指提供本单位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
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备注: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做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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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公司简介
格式自拟
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教学、班级管理能力双提升服务项目
11.业绩一览表
序号 | 业主名称 | 项目名称 | 签订合 同时间 | 合同价格(万元) | 业主评价 |
注:1、投标供应商提供2019年06月01日至今类似合同业绩(评价、考核、考评、检查、评估督导、绩效评价),时间以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
2、后附与合同原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一致的扫描件。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教学、班级管理能力双提升服务项目
12.投标供应商认为投标文件中需要体现的其它商务材料
格式自拟
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教学、班级管理能力双提升服务项目
五、技术部分内容如下
1服务技术明细表;
2服务方案;
3管理及保障措施;
4培训目标;
5应急预案;
6特色与创新;
7合理化建议;
10.4.3.8投标供应商认为投标文件中需要体现的其它技术材料。
注:以上无格式的条文,由投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格式自拟。
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教学、班级管理能力双提升服务项目
1.服务技术明细表
编号 | 服务名称 | 功能要求 | 详细要求 | 详细指标 | 偏离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 |
1 | |||||||
1 | |||||||
1 | |||||||
… | … | ||||||
… | … | ||||||
… | … |
注:1.此表必须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
2.在本次采购中,投标供应商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情况。投标供应商须对照招标文件“项目内容及要求”,
逐条说明所投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3.本次采购不允许供应商直接复制粘贴招标文件“项目内容及要求”的技术指标要求作为其投标文件的详细技术指标响应情况。
4.投标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材料,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材料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片和数据等。
5.如果投标供应商未提供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其所投标服务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而采取直接复制粘贴招标文件“项目内容及要求”
相关部分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教学、班级管理能力双提升服务项目
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此合同仅供参考。以最终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定的合同条款为准进行公示,最
终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与招标文件冲突。
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教学、班级管理
能力双提升服务项目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教学、班级管理能力双提升服务项目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供应商):
(采购人)所需,(项目名称)经山东东盛
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在国内以公开招标
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审委员会确定,(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甲、
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
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本项目采购文件
(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
(四)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最后报价及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五)成交通知书
(六)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服务内容
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详见合同服务清单(附件1)及供应商开标现场所提供
的响应文件。
四、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整。
(分项价格详见合同服务清单)。
成交供应商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帐号:
五、付款途径
□国库支付□采购人支付□国库与采购人共同支付
预算内资金,元预算外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教学、班级管理能力双提升服务项目
属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内、外采购资金,采购人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通
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对支付
申请审核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直接支付至成交供应商账户。
六、付款方式:
七、交付日期和地点
1、交付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
2、交付地点:
八、履约验收
本合同为采购人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采购人应专门成立履约验收小组,于成交供
应商交付项目时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与采购人员相分离。验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
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
九、履约保证金
无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五份,采购人二份,成交供应商二份,山东东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
份。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采购人所在地法院裁决。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教学、班级管理能力双提升服务项目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参考样本(服务类)
采 购单 位 | 项 目名 称 | 合 同名 称 | 合 同名 称 | |||||
投 标供 应 商 | 项 目及 合 同编 号 | 合 同金 额 | 合 同金 额 | |||||
分 期验 收 | 是□ 否 □ | 分 期情 况 | 共 分 期 ,此 为 第 期 验收 | 共 分 期 ,此 为 第 期 验收 | 共 分 期 ,此 为 第 期 验收 | 共 分 期 ,此 为 第 期 验收 | 共 分 期 ,此 为 第 期 验收 | 共 分 期 ,此 为 第 期 验收 |
验 收时 间 | 验 收地 点 | 验 收组 织 形式 | 验 收组 织 形式 | □自 行简 易 验收 □验 收小 组 验收 | ||||
验 收内 容 | 服 务质 量 | 服 务进 度 | 人 员、 设 备 配 备情 况 | 人 员、 设 备 配 备情 况 | 安 全标 准 | 服 务承 诺 实现 | 服 务承 诺 实现 | 合 同履 约 时间 、 地 点、 方 式 |
验 收内 容 | 合 格□ 不 合格 □ | 按 时 □ 不 按时 □ | 合 格 □ 不 合格 □ | 合 格 □ 不 合格 □ | 合 格□ 不 合格 □ | 合 格 □ 不 合格 □ | 合 格 □ 不 合格 □ | 合 格 □ 不 合格 □ |
专 业检 测 机构 情 况说 明 | ||||||||
存 在问 题 和 改进 意 见 | ||||||||
最 终结 论 | 合 格□ 不 合格 □ | 合 格□ 不 合格 □ | 合 格□ 不 合格 □ | 合 格□ 不 合格 □ | 合 格□ 不 合格 □ | 合 格□ 不 合格 □ | 合 格□ 不 合格 □ | 合 格□ 不 合格 □ |
验 收小 组 成 员签 字 | ||||||||
采 购代 理 机构 意 见 | 采 购代 理 机构 意 见 | 采 购代 理 机构 意 见 | 采 购代 理 机构 意 见 | 采 购单 位 意见 | ||||
经 办人 : 负 责人 : ( 采购 代 理机 构 公章 ) | 经 办人 : 负 责人 : ( 采购 代 理机 构 公章 ) | 经 办人 : 负 责人 : ( 采购 代 理机 构 公章 ) | 经 办人 : 负 责人 : ( 采购 代 理机 构 公章 ) | 经 办人 : 负 责人 : ( 采购 单 位公 章 ) | ||||
投 标供 应 商 确 认: ( 单位 公 章或 授 权代 表签 字 ) | 投 标供 应 商 确 认: ( 单位 公 章或 授 权代 表签 字 ) | 投 标供 应 商 确 认: ( 单位 公 章或 授 权代 表签 字 ) | 投 标供 应 商 确 认: ( 单位 公 章或 授 权代 表签 字 ) | 投 标供 应 商 确 认: ( 单位 公 章或 授 权代 表签 字 ) | 投 标供 应 商 确 认: ( 单位 公 章或 授 权代 表签 字 ) | 投 标供 应 商 确 认: ( 单位 公 章或 授 权代 表签 字 ) | 投 标供 应 商 确 认: ( 单位 公 章或 授 权代 表签 字 ) | 投 标供 应 商 确 认: ( 单位 公 章或 授 权代 表签 字 ) |
说明:1.该表为服务类项目履约验收的参考样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
2.“采购代理机构意见”,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自行组织的,无需填写该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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