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晚稻种子采购(盛泰优018)合同公告
金额
18.1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scg-2021011200972
预算金额18.13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晚稻种子采购(盛泰优018)合同公告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DY-202101120097-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农业农村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洞庭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2)项目名称:  2021年晚稻种子采购(盛泰优018)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10112009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盛泰优018 稻谷 详见附件 千克 3500 181300
 合计金额小写: 181300
 合计金额大写:壹拾捌万壹仟叁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标的名称:盛泰优018,数量:3500公斤,单价51.8元/公斤,总价:181300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供货期开始至晚稻收货完


3.2 履行地点:长沙县农业农村局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中标供应商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项目区地点,镇(街)、村(社区)专人负责验收和收货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813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货物宋代采购人指定地点后,中标供应商凭当地镇、街农机部门的签收回单并经采购人验收盖章认可,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0%,余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农行岳阳东茅岭支行(湖南洞庭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18387901040005789)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种子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即:纯度≥96.0%、水分≤13.0%、发芽率≥80%、净度≥98.0%。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中标人申请验收时需提交一套完整的验收资料。验收资料包括:中标通知书,种子检验证、种子扦样单、种子检测合格证明、种子发货台账等。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根据合同规定按时将货款打入乙方指定账户。

2、乙方根据合同规定按时将货发放到甲方指定地址。

7.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交货验收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

2、付款单位未按甲方提供的验收单在约定期限付款的,除向乙方支付货款外,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日期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 地址: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花板桥农科所542号
法定代理人: 鄢兴杰 法定代理人: 赵兴明
委托代理人: 王文光 委托代理人: 张峰
电话: 0731-84011725 电话: 0730-8626622
传真: 0731-8410072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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