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局2020年开福区教育局创客教室信息化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2月22日
序号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价
备注
长师创远小学科创中心设备
1
交互式液晶触摸一体机
F86EC
台
29018
2
移动支架
定制
套
2199
3
创客桌
8
张
1175
9400
4
方形凳
50
把
108
5400
5
智能风暴
JMC-NY-2108
25
4691
117275
6
智能风暴教育电子课程
96
节
98
9408
7
超级轨迹赛场地
1860
编程套装
JMC-SV-1799
1080
54000
9
编程套装电子课程
15
95
1425
10
人形机器人
alpha ebot
8900
35600
11
人工智能初级套装
P1030033
1498
74900
12
开源机器人基础套件
P1050004
2800
70000
13
智慧交通器材套装
P1090024
16
2290
36640
14
变色兔子灯
P1060004
598
变速器
P1010011
1390
新孔雀
P1010001
2498
17
游侠机器人套件
90093
1355
18
智慧交通场地套装
P1090027
2685
19
智慧交通边框扩展包
P1100025
1785
20
赛场地扩展包
P1100029
324
21
3D打印机
P1030098
9990
39960
22
三维创意设计教学软件
V3.0
3255
9765
23
专用3D打印机耗材
PLA
100
卷
199
19900
24
安装调试费
国标
项
11800
开福区少年宫创客设备
智慧黑板(86寸)
B86EB
35800
长方形创客桌
椅凳
48
5184
科技动力
JMC-NY-2107
1950
29250
70365
创客一号
JMC-SV-1707
2060
30900
程驰一号
30
675
20250
44500
42000
火星探索机器人 教育套装
P1010047
3000
45000
物联网开发板套装
P1030064
328
4920
龙骑士
P1010015
4590
旋转飞椅
P1010019
3495
抓娃娃机套件
P1010052
4290
移动迷宫套件
P1010049
2490
22900
智造大师器材套装
P1090025
12980
25960
智造大师场地套装
P1090028
13850
全金属弓形臂微型安全锯床
ZRJC01036
1865
全金属微型安全锯床
ZRJC02036
1655
26
全金属万能摇臂微型安全钻床
ZRZX01036
1850
27
全金属微型手持机床
ZRMC03036
1441
28
全金属微型安全磨床
ZRMC01036
1756
29
全金属微型配套专用软轴打磨机
ZRMC04036
620
全金属微型安全木工锣床
ZRCC03036
1947
31
木质耗材
批
1490
32
木工工具箱
520
1560
33
金工工具箱
678
2034
34
电工工具箱
966
2898
35
29970
36
37
3D扫描仪
T1
13160
38
39
15998
合计
1078300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中标人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5.2.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七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5.2.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5.3.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5.3.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5.3.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5.3.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3.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5.3.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5.3.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5.3.8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合同履约和验收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要求进行,并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合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追究相关违法、违纪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
(2)甲乙双方相互串通通过减少货物数量、调换物品、更改配置、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的;
(3)发现问题未向财政部门反映,私自与对方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
(4)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6.1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2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3.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最终履行期限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完成即可。
(2)除本合同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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