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辽宁省·辽阳市·市辖区][公开招标][材料设备]辽阳市环境空气细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能力建设
金额
599.9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8/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1000-02393
预算金额599.9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王子帅0419-3868638
中标公司辽宁鹏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99.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JH23-211000-02393
二、项目名称:辽阳市环境空气细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阳市环境空气细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鹏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18号
中标(成交)金额:5,999,879(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阳市环境空气细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服务类
名称:辽阳市环境空气细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C07020299其他空气污染治理服务)
服务范围: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总站标准的设备及一年运维
服务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11.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仪器设备供货安装,安装完成后(10)日内完成调试,按照总站气字【2021】558号文件要求完成各类安装及测试报告,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行。 11.2交付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11.3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11.4运行维护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相应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玉海、甄宏、李艳红、代影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阳市环境空气细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19号              
联系方式:131307029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9号           
联系方式:0419-3868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子帅           
电 话:0419-3868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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