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CS2023-050新疆科技学院2023年全年维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2023-050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公司新疆科技学院
招标联系人-0996-877801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郜峰0991-355053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3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疆科技学院2023年全年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S2023-050 
    项目名称:新疆科技学院2023年全年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科技学院1、门窗、纱窗、玻璃等维修; 2、室外道路、铺装、室内墙地砖、 踢脚线等维修;3、室内外墙面、室内吊顶等维修; 4、地下水电暖管道、阀门、检查井、室内复杂阀门、管道暖气片等维修;5、电缆、电力设备等维修; 6、室内及房顶漏水维修; 7、其他校内设施维修等。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新疆科技学院1、门窗、纱窗、玻璃等维修; 2、室外道路、铺装、室内墙地砖、 踢脚线等维修;3、室内外墙面、室内吊顶等维修; 4、地下水电暖管道、阀门、检查井、室内复杂阀门、管道暖气片等维修;5、电缆、电力设备等维修; 6、室内及房顶漏水维修; 7、其他校内设施维修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 供应商须具有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7.3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书面声明(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0日至2023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5月30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客户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科技学院
地 址: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河路360号
联系方式:0996-8778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益民大厦A408
联系方式:0991-35505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郜峰
电 话:0991-3550536
附件信息:
CS2023-050-新疆科技学院2023年全年维修项目磋商文件.rar
219.5K
CS2023-050新疆科技学院2023年全年维修项目磋商文件4.1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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