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振华重工广航30000方耙吸船机修间设备及氧乙炔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5/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ZPMC(QD)-ZB2024-0... | 项目名称: 广航30000m3挖泥船机修间设备及氧乙炔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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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上海振华重工 广航30000方耙吸船 机修间设备及氧乙炔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广航30000方耙吸船 机修间设备及氧乙炔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招标项目资金来源: 招标人,出资比例为 100%; 1.3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广航30000方耙吸船项目 机修间设备及氧乙炔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4 本次招标项目管理编号: ZPMC(QD)-ZB2024-04-CG228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内容及范围 广航30000方耙吸船项目由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上海振华重工启东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造,现根据项目需求采购船用机修间设备及氧乙炔设备,包含:机修间配置及工具、泵舱备件间配置及工具、机舱电工间配置及工具、电焊机间配置及工具、氧气间及乙炔瓶组、洗池,具体采购要求及供货范围见附件3:技术协议。 2.2.项目实施地点:上海振华重工启东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完工期)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 90 天。 2.4.产品的质保期:交船后十二个月,产品经修理后或更换部件后,其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为自修理后或更换部件之日起质保期一年,但最长不超过交船后二十四个月。如有任何部件或设备连续损坏超过两次,建造方应对该部分的质保问题提出妥善解决方案,该部分的质保期将不受上述整船质保期最长不超过二十四(24)个月的限制。凡属于使用保养不当所造成的损坏、故障,以及易损零件的正常磨损,或因船员使用维护方面的事故和不适当的操作疏忽所引起的损坏,不属责任范围的,可由供方负责修复,使用方承担费用。 2.5.结算及付款方式: 2.5.1 结算:按协议清单供货和结算。 2.5.2合同签订后预付 0 %;材料或设备到货后结算 97 %;工程(或货物)验收合格后结算 0 %;剩余 3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支付。 2.5.3付款时间: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后3个月内付款。 2.6.其他相关要求见以下附件 附件1:通用合同条款 附件2:合同协议书 附件3:技术协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1例以上(有效业绩的定义: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②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④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5)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6)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分包商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的,应提供书面分析改进报告。(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7)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8)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相关资格被注销、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招标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10)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代理经销商需同时提供自身及源头生产厂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至少1例); (6)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0-2022年); (7)ISO 9001\14001\45001及其他管理体系证书(代理经销商需同时提供自身及源头生产厂家); (8)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9)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0)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11)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12)适用时,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 (13)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14)代理商、经销商、服务商等提供授权证书。制造商对授权贸易商经销产品质量责任承担的说明书(授权书已包含可免)。无授权贸易商货源渠道说明及正品承诺书。(本项要求仅适用于代理商、经销商、服务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5月15 日 12:00 时至 2024 年 5 月 22日 1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中交供应链系统供应商门户操作手册见附件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5月28日14:00 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5.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6000 元。具体要求见第二章第3.4条,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见附件6)。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 ; 需求单位:上海振华重工启东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寅阳镇船舶工业园区振启路1号; 联 系 人: 王冬梅 电 话: 18862827390 电子邮件: wangdongmei@zpmc.com 户 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税 号:91310000607206953D 帐 号: 1001190709016203966 |
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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