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环境公司)许昌项目部脱硫特许经营项目石膏处置】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10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weme-202411xcsg-f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金建新010-6877764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9
公告正文
(环境公司)许昌项目部脱硫特许经营项目石膏处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环境公司)许昌项目部脱硫特许经营项目石膏处置已由大唐环境产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411XCSG-F001
2.2 项目名称:(环境公司)许昌项目部脱硫特许经营项目石膏处置
2.3 建设地点:河南省禹州市火龙镇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2.4 建设规模:2020MW
2.5 计划工期: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供货期 12 个月,具 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
2.6 招标范围:(环境公司)许昌项目部脱硫特许经营项目石膏处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业绩要求:近 3 年(2021 年 11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 人须具有 1 个及以上脱硫石膏销售或处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服 务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
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 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 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 无。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
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 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http://www.cdt-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 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 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 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 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 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分公司 地址:河南省禹州市火龙镇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银河财智中心 B 座 联系人:金建新、范露
电话:010-68777648
电子邮件:jinjianxin@cweme.com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4008886262-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邮箱: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投诉邮箱: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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