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年8月28日
一、 采购人名称: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
二、 采购项目名称: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食堂管理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ZJZL2024FZFCG-004
四、 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人) | 预算单价(人/元/年) | 预算金额(元) | 采购内容 |
1 | 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食堂管理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 2 | 52000 | 104000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
合计 | 104000元 |
4.1供应商资格要求
4.1.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4.1.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具有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许可证》。
4.1.3须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1.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投标供应商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4.1.5.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4.2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于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2日持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邮寄或现场到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锦绣大道99幢3号楼503-1室(江山虎总部大楼))获取谈判文件。
4.3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3日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为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锦绣大道99幢3号楼503-1室(江山虎总部大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4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
4.5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机构投诉。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五、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六、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13735068863
传真:/
地址:江山市锦绣大道99幢3号楼503-1室(江山虎总部大楼)
2、采购人名称: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13511417725
地址:江山市清湖街道乐意村基头自然村110号
3、监督部门:江山市教育局
联系人:王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0-4965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