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灵山箫台乐音清和-溪谷环境提质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371.29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71.29万元
招标公司乐清市人民政府乐成街道办事处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安徽晨风游乐设备集团有限公司371.29万元
中标联系人吴华彪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灵山箫台乐音清和-溪谷环境提质工程,招标人为乐清市人民政府乐成街道办事处,委托温州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于2023年9月25日在乐清市人民政府乐成街道办事处4楼会议室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3年9月26日始三个工作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废标原因及依据:
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人:乐清市人民政府乐成街道办事处
投诉受理部门:
乐成街道招投标中心 电话:0577—61886782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
安徽巨龙教育设备有限公司和合鑫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河南皑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广西聚晨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乐清市人民政府乐成街道办事处
乐成街道招投标中心
2023年9月25日
本招标项目灵山箫台乐音清和-溪谷环境提质工程,招标人为乐清市人民政府乐成街道办事处,委托温州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于2023年9月25日在乐清市人民政府乐成街道办事处4楼会议室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3年9月26日始三个工作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工期(日历天) |
1 | 安徽晨风游乐设备集团有限公司、乐清创盛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 3712910 | 吴华彪 | 90 |
废标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废标依据 |
/ | / | / |
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人:乐清市人民政府乐成街道办事处
投诉受理部门:
乐成街道招投标中心 电话:0577—61886782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
安徽巨龙教育设备有限公司和合鑫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河南皑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广西聚晨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乐清市人民政府乐成街道办事处
乐成街道招投标中心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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