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罗先生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1四川省田湾河流域梯级水电站220kV输电线路“9·5”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业主为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审计服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主招标。
1.3 本招标文件中甲方指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指本审计服务中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四川省田湾河流域梯级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康定市境内的大渡河支流田湾河,主要开发任务为发电,无供水、灌溉、防洪等综合利用要求。2022年9月5日发生四川甘孜州泸定县6.8级地震,地震造成业主220kV输电线路严重损坏,其中仁田线32#塔倒塔,导地线及光纤断裂,金仁线6#基础严重损坏,14#地灾隐患严重,随时有倒塔风险,该3处受损最为严重,其他铁塔存在基础或构件等不程程度损坏,已经达不到安全运行要求及规范要求。
目前,220KV仁田线退出运行,金仁线“带病”运行,仁宗海电站、金窝电站仅有一回220KV线路与系统联系,可靠性低。为提高仁宗海电站、金窝电站运行可靠性,对受损塔基、线路(含OPGW光纤)进行灾后重建。
金仁线、金田线、田石一线“带病”运行,为排除隐患,保证电力正常可靠输送,对有隐患的塔基、线路(含OPGW光纤)修复。
四川省田湾河流域梯级水电站220kV输电线路“9·5”地震灾后重建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TWH/GC/2023001),主要工作内容为:1、工程量清单范围内项目全部工作(包括材料采购,验收及施工安装、旧设备拆除)2.新建塔基土地征用、青苗等植物砍伐及赔偿,涉及施工相关手续办理及费用;3.合同范围线路施工及涉及规范要求范围内线路通道走廊清理(包括设备设施迁改)及赔偿,相关协调及手续(环境影响登记表编制上报、林地占用勘察设计赔偿等)办理;4.拆解铁塔钢材及导地线等废旧材料运输至金窝电站机电仓库指定位置存放;5.线路架设后线路阻抗等参数测量,提供专业资质测试报告;6.移交工程施工全部档案材料等。工程计划于2023年3月1日进场开工,线路具备带电时间:2023年5月31日;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合同项目施工进行完工验收。
2.2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2.2.1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审计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四川省田湾河流域梯级水电站220kV输电线路“9·5”地震灾后重建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TWH/GC/2023001以下简称施工合同)
1、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审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委托人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情况等实施全过程的真实、合法、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并出具过控审计报告或意见。
设计变更经济分析:对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变更费用等事项进行审查,审查所发生的费用依据是否充分、手续是否完备、费用计取及支付是否合理,并发表审计意见。
合同造价条款变更、管理:对实施过程中合同价款变更、管理,审查所发生的合同价款变更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约定办理变更审批程序,审查所发生的合同价格变更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合同造价变更原则进行,审查审查所发生的合同价款变更的合规性、合理性,证据是否充分,并发表审计意见。
预付款、进度款、变更款、索赔款审核:审查实施过程预付款的支付比例、时间与方式是否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条件;对实施过程中专业工程暂估项、分包工程的预算进行审查,审查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等各类事项进行审查,审查所发生的费用依据是否充分、手续是否完备、费用计取及支付是否合理,对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进行审计,审查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与计划进度是否存在偏差,造成实施进度存在偏差的主要有因素有哪些;审查变更价款中的综合单价、措施费调整及变更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与支付是否符合合同及招投标文件约定,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是否计入当期的进度款; 审查索赔费用支付等各类事项进行审查,索赔时效是否在约定的时效内,审查所发生的费用依据是否充分、手续是否完备、费用计取及支付是否合理。并就上述四项内容分别发表审计意见。
材料、设备价咨询 :审查材料及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和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规定,以及建筑工程材料的数量是否根据固定数量分析的材料数量计算,材料及设备预算价格是否按规定计算,是否与采购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一致。审查所采购的材料及设备的价格是否符合市场行情,采购过程是否符合规定,手续是否合规、齐全,并发表审计意见。
2、审核竣工结算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委托人管理制度、工程合同等规定,审查竣工结算资料(含变更、索赔)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和程序合规性等内容,并出具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3 、审计工作地点
现场审计工作地点:四川省雅安市石棉县。
4、 服务质量
本合同约定服务质量需满足法律法规及合同的要求。
2.7 其他要求
所有审计采取现场就地审计的方式完成,不允许将资料原件带出甲方提供的办公场所;甲方提供的电子资料,仅用于审计工作,并做好保密,在审计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删除或卸载。
2.8本招标项目投标最高限价: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
3.1.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 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2)投标人近 5 年(2018 年-2022 年)内承担过或正在承担至少 1项施工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输电线路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业绩。
3.2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经理由工程审计负责人担任,必须具有一级造价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5 年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过控审计或造价咨询工作经验,且至少担任过 1 个电力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或审计的负责人业绩;
3.3 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
3.4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1)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或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投标的单位。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于2023年1月 13 日至2023年1月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成都市天泰路112号四川投资大厦南楼18楼1815室(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合同部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2)单位介绍信;(3)资质证书副本;(4)营业执照副本;上述材料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2月16日10:00时,开标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10:00时。接受投标书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泰路112号四川投资大厦南楼1803室。
5.2 所有投标文件应附一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转账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到达招标人以下帐号:
开户单位: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新华支行    
帐    号:51001870836050062026          
联系电话:028-88245519        
投标人凭银行进账单换取收据,招标人凭银行收款回单(已进招标人账户)向投标人出具收据,收据复印件应按要求装订在投标文件里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应以招标人为唯一受款人并能向招标人支付,对没有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标书,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上述日期和时间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六、 评标方式及评标原则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招标,审查合格后,将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七、 其他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期间食宿、交通、安全和费用等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2号四川投资大厦南楼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罗先生   吴先生
电    话:028-88245518   028-88245528
传    真:028-88245575  
   二〇二三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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