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3号线工程2024年-2026年运营期结构变形监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2、3号线工程2024年-2026年运营期结构变形监测服务项目 ,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2、3号线工程2024年-2026年运营期结构变形监测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2号线(嘉华路站-柳辛庄站)、3号线(西三庄站-乐乡站)工程范围内的土建结构设施及车辆段、主变电所等附属设施。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2号线(嘉华路站-柳辛庄站)工程起于嘉华站(含),止于柳辛庄站,沿胜利大街、建设大街敷设,正线线路全长16.30km,全为地下线,共设车站15座,全为地下站,区间平均距离1.030km。设车辆段(嘉华车辆段)一座,车辆段内线路长13.128 km;出入段线一条(嘉华车辆段出入段线长度0.66km);主变电所一座,运河桥主变电所。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3号线(西三庄站-乐乡站)工程北起于西三庄站,南止于乐乡站,线路长约27.288km,均为地下线;设站22座,设车辆段(北乐乡车辆段)一座,出入线长度约1.66km。停车场(石家庄站站后地下停车场)一座;主变电所一座,塔北主变电所。
1、2号线联络线0.257km,两条线路于北国商城站形成交叉换乘。
2.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2、3号线工程2024年-2026年运营期结构变形监测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文件要求。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 5 服务期限
暂定合同签订之日起 3年,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
3.1.2 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自然资源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含工程测量专业)。
3.1.3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以上行政主管单位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CMA)
3 . 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
3. 3 业绩要求
3.3.1 投标人自 20 19 年 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45 万人民币(一个合同为一项)的轨道交通监测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一个合同为一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工程测量或测绘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轨道交通监测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如合同中不体现项目负责人名称,需同时提供业主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 4 其他要求
3. 4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同时投标。
3. 4 .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3. 4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4.4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4 年 6 月 27 日 09:00至202 4 年 7 月 3 日 17:00 ( 北京时间,下同),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 202 4 年 7月17 日 10 时 00分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 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jtbidding.com) 发布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 高新 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 彭鹏
联系电话: 0311-66521190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 88号商业办公楼7层
联系人:胡亚军
联系电话: 0311-80682006
账号: 040230620930104579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市红旗支行
财务联系电话: 0311-80682006
电子邮件: zjazb2017@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 0311-80682001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 0311-6652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