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半山分中心“弹跳蛙”游乐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非政府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244359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老师0571-8582108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崔惠霞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244359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半山分中心“弹跳蛙”游乐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书商务要求(二)合同款支付
①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合同金额的30%的预付款保函,保函应当由银行、保险公司或金融公司出具。保函的有效期应为项目完成后60天。在满足支付尾款合同款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预付款保函。
② 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预付款给成交供应商。
③ 当成交供应商设备生产完成准备发货前,采购人再付合同总额40%。
④ 设备安装完毕经国家指定的检测部门验收检验合格,采购人收到现场监督检验合格意见书指明本合同设备已检查合格后(或不需检测部门检验,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5个工作日内,甲方再付合同总额30%货款。
① 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预付款给成交供应商。
② 当成交供应商设备生产完成准备发货前,采购人再付合同总额40%。
③ 设备安装完毕经国家指定的检测部门验收检验合格,采购人收到现场监督检验合格意见书指明本合同设备已检查合格后(或不需检测部门检验,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5个工作日内,甲方再付合同总额30%货款。
2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1)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①乙方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合同金额的30%的预付款保函,保函应当由银行、保险公司或金融公司出具。保函的有效期应为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60天。在满足支付尾款合同款时,甲方向乙方退还预付款保函。
②在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本合同设备预付款元(大写: 元整);
③当乙方设备生产完成准备发货前,甲方再付合同总额40%的货款元(大写: 元整);
④设备安装完毕经国家指定的检测部门(浙江特检)验收检验合格,甲方收到现场监督检验合格意见书指明本合同设备已检查合格后(非特种设备不需浙江特检部门检验,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20个工作日内,甲方再付合同总额30%货款元(大写:元整)。
①在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本合同设备预付款 元(大写: 元整);
②当乙方设备生产完成准备发货前,甲方再付合同总额40%的货款 元(大写: 元整);
③设备安装完毕经国家指定的检测部门(浙江特检)验收检验合格,甲方收到现场监督检验合格意见书指明本合同设备已检查合格后(非特种设备不需浙江特检部门检验,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20个工作日内,甲方再付合同总额30%货款元(大写:元整)。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3日
三、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昭庆寺里街22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老师
联系电话(询问):0571-85821085
2、采购机构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联系人:崔惠霞
联系电话:0571-88058290
传真:0571-88473411
邮箱:3285637318@qq.com
质疑联系人:赵娟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06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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