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标准化考场及可视化多媒体群控管理系统建设政府采购合同
金额
335.23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7/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dzb[gk]2017014
预算金额335.23万元
招标公司福建江夏学院
招标联系人黄老师
中标公司福建睿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35.23万元
中标联系人王晨亮13506992231
公告正文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福建江夏学院

乙方 福建睿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 ZDZB[GK]2017014 标准化考场及可视化多媒体群控管理系统建设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 、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合同条款;

1.2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 、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项目 数量 金额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 售后服务要求 采购单位 联系人 报价单位 联系方式
1 1-1 教学专用仪器 1 3352360 多媒体网络中控管理软件V2.0、启天M4650-D060、显示器:联想T2224rA等(具体详见报价部分-分项报价表) 合同签订后 50 天内交货 质保期要求:对所售产品进行5年免 费维修,在保修期内提供3套备用机【包含:考场网络摄像机(其中观摩摄像机一个)、多媒体网络中控、桌面控制器、IC卡读卡器、IP电话套件、桌面交换机、一套IC卡发卡器】。等。具体详见技术商务部分-售后服务承诺书) 福建江夏学院 黄老师/13055262819 福建睿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3506992231
合计: 3352360.00

3 、合同总金额

3.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叁佰叁拾伍万贰仟叁佰陆拾元整 (¥ 3352360.00 )。

4 、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 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 50 天内交货

4.2 交付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大学城溪源宫路2号

4.3 交付条件: 见本章

5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附件:产品明细单

6 、验收

6.1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4.1 验收标准:设备按国家相关标准及合同中相关条款要求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 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 4.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卖方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4.2.1出厂检验:中标人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人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结果必须符合4.1验收标准的要求。 4.2.2安装调试检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标人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采购人。 4.2.3最终验收: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由中标人负责并会同采购人及有关部门或专家(如需)按第4.1款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最终验收。

6.2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 、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95 验收合格后,在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5% 2 5 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将在货物使用正常、无质量问题且中标供应商无违约的前提下,于承诺维保期满后的第一个月内付清

8 、履约保证金

9 、合同有效期

签订之日起生效。

10 、违约责任

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如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并可进一步提出追索和索赔: 2.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响应不符,或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交货的,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中标人赔偿; 2.2中标人提供的产品不是原装正品或来源渠道不合法、不合规,不能享受原厂或原厂认可的售后维修机构售 后 服 务的; 2.3中标人逾期交货(包括整修、返工、补交或由需方提出更改、中标人承诺,但未在承诺的工期内完成等)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格的万分之五偿付违约金; 2.4中标人不能交货或不能完成合同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中标人应双倍返还买方支付的定金; 2.5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 2.6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 3.本合同所有设备、材料的制造、安装及服务,都必须由中标人自己或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4、中标人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采购人有权扣减尾款。 5、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6、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7、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 、知识产权

11.1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2 、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福州市人民法院

13 、不可抗力

13.1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 、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 、其他约定

15.1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 本合同一式 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 份,送 备案 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 其他:□无。□

甲方: 福建江夏学院 乙方: 福建睿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 闽侯县大学城溪源宫路2号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王晨亮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13055262819 联系方法: 13506992231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福建江夏学院

签订日期: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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