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市第三十中学和沈阳市青松中学高中质量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7/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第三十中学和沈阳市青松中学高中质量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7-29 至 2022-08-05
撰写单位: 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沈阳市第三十中学和沈阳市青松中学高中质量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第三十中学和沈阳市青松中学高中质量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11-00126
项目名称:沈阳市第三十中学和沈阳市青松中学高中质量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31,600.00
最高限价(元):431,6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内容:编制工程的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概算编制、施工图编制、现场指导、区域内学区图制作等采购人提出的相关服务内容(具体工作标准以采购人提出确定为准)。

二、服务要求:每项目须派驻相关专业人员,设置项目联系人1人。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26,200.00
最高限价(元):126,2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内容:项目维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及采购人提出的相关服务内容

二、服务要求:每项目须派驻相关专业人员,设置项目联系人1人。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78,626.00
最高限价(元):78,626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1、编制工程量清单:根据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相关资料,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工程量,按工程量清单编制格式出具相应报告;

2、编制招标控制价:根据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综合单价和总价,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出具相应报告;

3、其他:工程预算、概算、工程决算编制与审核以及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及采购人提出的相关服务内容

4、每项目须派驻相关专业人员,设置项目联系人1人。

二、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7-辽宁》及省各相关专业定额;

3、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招标工作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1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负责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的通知》的规定进行评价与分析;

二、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负责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修改;直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三、按采购人委托内容,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文件和规定,组织有关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编写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四、现场搜集资料,专业协调,形成最终合格的 “可行性研究报告”成品文件;

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保证所编制文件的质量,并负责文本的出版和装订;

六、编制完成的 “可行性研究报告”,向采购人提交各阶段成果文件,包括初稿、修改稿及最终审批版文件一式 6份(电子文档1套);

七、按采购人指定的期间代表采购人办理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的报批工作,并取得相关批件交予采购人。必要时,采购人可出具授权书。;

八、在项目咨询服务过程中,如因投标人原因致使服务成果未能通过审查的,则投标人应无条件修改,直到通过审查,且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九、采购人提出的相关服务内容

十、每项目须派驻相关专业人员,设置项目联系人1人。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报告审批合格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252,400.00
最高限价(元):252,4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内容:

项目前期手续工作办理协调相关部门审批施工全过程监管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等后期相关验收手续办理(最终内容以采购人提出要求为准)。

二、服务要求:

1、要求派驻2名服务人员(男性45周岁以下);

2、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8:30至17:30(具体工作时间由采购人随时调配);

3、办公用品及办公车辆等服务所需的设备自理;

4、设置项目联系人1人。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项目全部完结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国内工商登记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2)001包: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或注册一级结构师资格;002包: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003包:供应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004包:供应商须具备工程咨询乙级(含)以上资质企业。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9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8月05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号金谷平台大厦BD座1202-1(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报送、解密、报价提交的时限
(1)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报送时限:开标截止时间前
(2)解密时限:自代理公司或甲方通知解密开始时间起30分钟以内。
(3)报价提交的时限:开标截止时间前
2、投标人应自行携带电脑、CA锁
3、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1 份,采用U盘形式存储,开标现场“密封”递交,并与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传的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4、 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开标截止之前递交电子版备份文件的;
(4)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电子版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3)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4)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苏家屯区教育局
地 址: 民主街道南沙柳路18号
联系方式: 024-898147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号金谷平台大厦BD座1202-1
联系方式: 024-23290002
邮箱地址: lndx1202@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重工北街支行
账户名称: 05
账号: 21050150360100000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女士、张先生
电 话: 024-23290002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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