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人民法院关于
【霸州市辛章办事处辛五村西南辛何路西侧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一处】
司法拍卖(一拍)公告
特别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比如商品房限购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当地购房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竞买资格自行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房产流拍,不具备购房资格的债权人不能请求以房抵债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8、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9、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法院已委托河北速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司辅机构协助本院一起共同咨询相关辅助事务并参与拍卖。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司辅公司联系。
霸州市人民法院将2024年08月21日10时至2024年08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依法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www.rmfysszc.gov.c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位于霸州市辛章办事处辛五村西南辛何路西侧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一处
一、土地证号:霸国用(2010)第120030号,用途:工业用地,总使用权面积:48402.4㎡(该土地共分为两个地块),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59年12月18日。
①土地使用权面积:8415.82㎡,地上建筑物:总建筑面积:14301.44㎡
②土地使用权面积:39986.58㎡,地上现状无建筑物,本标的物按实际现状交付。
评估总价:4516.6586万元
起拍价: 4200.4925万元
保证金:840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数倍)
特别提示:地上建筑物为带租拍卖,租赁截止日期:2032年05月31日止。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人决定参加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及权利负担,竞买人须符合特别提示第一条法规规定。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08月10日前(工作时间)与本院联系。
四、咨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河北速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咨询. (工作时间)
五、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六、本次拍卖事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通知到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七、如需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工作时间)。
八、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联合竞买人应于2024年08月10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拍卖标的物尚无优先购买权人)
九、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十、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房屋内家具、电器及可移动物品不包含在拍卖范围内。拍卖成交后,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未咨询、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标的物所在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十一、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前买受人必须主动向法院提交购房资格证明。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提供购房资格证明,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十二、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前买受人必须向法院提交购房资格证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当事人主张拍卖无效的,法院给于支持。
十三、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霸州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16时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霸州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霸州支行,账号:13050170614800000109-060859),并于尾款缴纳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具体时间以法官通知时间为准)签订确认书后领取执行裁定书。(拍卖余款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所以建议买受人提前完成余款支付,以免延误缴纳期限)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人民诉讼资产网网络拍卖平台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服务热线:023-63088881转1
十四、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五、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纳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十六、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司辅机构咨询:河北速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13785645069
举报监督电话:0316-7866100
法院咨询电话:18531823712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咨询:023-63088881转1
联系地址:霸州市益津北路12号
霸州市人民法院
2024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