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苏州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HXDL2023-C-007
项目名称:苏州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陆拾肆万元整(¥1,64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陆拾肆万元整(¥1,640,000.00)
采购需求:
1.规划内容包含:
(1)停车现状调查与问题分析
(2)停车发展战略
(3)停车分区分级策略及方案
(4)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
(5)公共停车场规划
(6)路内停车位设置要求
(7)停车管理政策
(8)典型片区停车综合改善方案
(9)近期行动计划
(10)保障措施
2.成果要求
(1)规划设计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及国家、省市其他相关规划与规范标准的要求,并达到甲方对项目成果提出的要求。
(2)规划成果包含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规划图纸、汇报材料、专题研究成果等内容。
(3)成果形式为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纸质文档采用A4幅面装订,其中规划图集采用A3幅面印制装订。电子文档文本采用DOC和PDF格式储存,图纸文件采用JPG和CAD格式存储;电子形式成果统一刻录至光盘提交。
3.进度安排
(1)2023年10月,项目启动;
(2)2023年12月,完成调查分析、规划解读;
(3)2024年7月,提交中期成果;
(4)2025年5月底前,完成专家评审,提交最终成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3日
2.地点:网上报名。
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3.1. CA办理
3.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陆”—“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签章使用问题:
联系电话:4006776800 QQ:3269174593、2296439417、3064437102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
联系电话:13914088964 QQ:2944332641、3048755361、2450218110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5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现场解密开始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四、响应文件提交
1.供应商签到时间:2023年10月19日13:00~13:30
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携带CA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至谈判磋商室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项目开启后采购代理机构对已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现场CA解密。未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
2.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排队解密,并充分考虑解密现场排队等待解密等所需时间,预留足够解密时间。开标时,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解密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9日13:30(北京时间)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5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9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5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网上问答”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凡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并请将网上报名的报名页面材料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以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为准)、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上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广场A座1206室
邮编:215021
联系人:周燕萍
联系电话:0512-65200462
3.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电子评标方式。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苏财购〔2020〕14号。
(2)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
5.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018号
电 话:0512-65182050
联 系 人:张 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A座12楼1206室
电 话:0512-65200462
联 系 人:周燕萍/张涵文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燕萍
九、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