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陕西长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金融市场业务律师事务所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0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zb-2024-469
预算金额10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栋029-85728375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户胜伟
中标联系人胡喆
公告正文
陕西长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金融市场业务律师事务所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编号:HCZB-2024-469)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11 月 20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陕西长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金融市场业务律师事务所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质量:符合 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质量:符合行业标准及 招标人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质量:符合行业标准 及招标人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项目负责人:胡喆/; 中标候选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王立宏/; 中标候选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路竞祎/;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评标情况:/;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对上述结果存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提交质疑书。质疑书应包括下列内容:1、质 疑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质疑事 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质疑书必须由其法定代 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其他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投标报价如下: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投标报价:金融债项目报价:100000.00 元/期,银行间市场信贷 ABS 报价:150000.00 元/期,银登中心信贷资产流转报 价:100000.00 元/期;服务期限:根据招标人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金融债项目报价:80000.00 元/期,银行间市场信贷 ABS 报价:150000.00 元/期,银登中心信贷资产流转报价:150000.00 元/ 期;服务期限:根据招标人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金融债项目报价:100000.00 元/ 期,银行间市场信贷 ABS 报价:180000.00 元/期,银登中心信贷资产流转报价:150000.00 元/期;服务期限:根据招标人要求。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长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合规管理部。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长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与文景路交汇西北国金中心 D 座 12 层 联 系 人:郭栋 电 话:029-8572837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西安市南二环与朱雀路十字西南角成长大厦 8 楼 联 系 人: 户胜伟、刘育博 电 话: 029-63021289/90 电子邮件: 318168934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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