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重点路段井盖设施安装电子标签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重点路段井盖设施安装电子标签服务”的需要,现以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择优选取重点路段井盖设施安装电子标签服务项目服务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重点路段井盖设施安装电子标签服务:对法政路、德政北路(东风中路-法政路)、越秀北路(法政路-小北路)、小北路(越秀北路-东风中路)、应元路(小北路-吉祥路)、吉祥路、连新路(中山五路-东风中路)、府前路、新河浦路、美华北路、合群一马路(东湖路-合群中马路)、大通路等12条道路的现状井盖设施安装电子标签。
(二)技术要求
中标单位需负责对服务范围内重点路段井盖设施按《广州市井盖设施管理办法》、《井盖设施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安装电子标签。
(三)服务期限:180天。
(四)服务的形式:采取计件的方式,安装的电子标签须符合广州市《井盖设施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每2个月组织一次验收,按验收合格数量结算费用。
二、报名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服务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营的法人。(不接受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报价的请求)。
3.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参与投标的服务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与投标的服务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截图时间可以是公开招标文件开始后的任意一天。)
(二)征集时间
2024年5月29日至6月3日。公告期间,有意参选的单位,可于工作日致电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监督检查和监控管理科办公室咨询相关情况,联系人:顾进财,联系电话:020-83376103。
(三)资料提交
投标单位报名时提交的竞投资料应包括:投标函、法定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资格审查资料及公司介绍、招标文件响应情况等服务方案以及报价清单。参选单位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虚假的情况,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请投标单位在2024年6月3日前将竞投资料送至越秀区惠福西路262号3楼监督检查和监控管理科办公室。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征集办法
(一)具备相关资质的公司根据征集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竞投资料,参与征集。
(二)由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根据各竞投单位服务经验、产品性能及其报价进行评审。
(三)中选结果仅通知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和公告本次征集结果。
(四)本公告在越秀区政府信息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及相关信息的发布,均在上述网站发布。
附件: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重点路段井盖设施安装电子标签服务招标文件.doc
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5月27日
一、服务内容:
(一)重点路段井盖设施安装电子标签服务:对法政路、德政北路(东风中路-法政路)、越秀北路(法政路-小北路)、小北路(越秀北路-东风中路)、应元路(小北路-吉祥路)、吉祥路、连新路(中山五路-东风中路)、府前路、新河浦路、美华北路、合群一马路(东湖路-合群中马路)、大通路等12条道路的现状井盖设施安装电子标签。
(二)技术要求
中标单位需负责对服务范围内重点路段井盖设施按《广州市井盖设施管理办法》、《井盖设施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安装电子标签。
(三)服务期限:180天。
(四)服务的形式:采取计件的方式,安装的电子标签须符合广州市《井盖设施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每2个月组织一次验收,按验收合格数量结算费用。
二、报名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服务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营的法人。(不接受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报价的请求)。
3.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参与投标的服务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与投标的服务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截图时间可以是公开招标文件开始后的任意一天。)
(二)征集时间
2024年5月29日至6月3日。公告期间,有意参选的单位,可于工作日致电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监督检查和监控管理科办公室咨询相关情况,联系人:顾进财,联系电话:020-83376103。
(三)资料提交
投标单位报名时提交的竞投资料应包括:投标函、法定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资格审查资料及公司介绍、招标文件响应情况等服务方案以及报价清单。参选单位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虚假的情况,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请投标单位在2024年6月3日前将竞投资料送至越秀区惠福西路262号3楼监督检查和监控管理科办公室。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征集办法
(一)具备相关资质的公司根据征集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竞投资料,参与征集。
(二)由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根据各竞投单位服务经验、产品性能及其报价进行评审。
(三)中选结果仅通知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和公告本次征集结果。
(四)本公告在越秀区政府信息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及相关信息的发布,均在上述网站发布。
附件: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重点路段井盖设施安装电子标签服务招标文件.doc
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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