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垃圾处理场大气、土壤、水、噪声等监测项目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4/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垃圾处理场大气、土壤、水、噪声等监测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3-03-16 至 2023-03-17
撰写单位: 辽阳市政务服务中心(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唐晓光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垃圾处理场大气、土壤、水、噪声等监测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211000-04216
二、项目名称:垃圾处理场大气、土壤、水、噪声等监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2年垃圾处理场大气、土壤、水、噪声等监测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科维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新联大街120号
中标(成交)金额:1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2年垃圾处理场大气、土壤、水、噪声等监测项目
服务类
名称:垃圾处理场大气、土壤、水、噪声等监测项目(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监测内容一:对辽阳市垃圾处理场大气、水、土壤、噪声等监测项目依据垃圾处理场环评、《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 》(CJJ93-201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标准CJ/T 3037-1995》以及排污许可自行监测要求进行定期监测。 监测项目种类频次应不少于地下水监测27项、经处理后清水15项、废水监测15项、地表水监测24项、大气监测6项、填埋气监测4项、土壤监测45项(土壤监测点位不少于5个)等。监测频次应按照最新国家省市环保标准执行。并要负责相关监测数据上报环保监管平台的填报工作。 土壤监测周期为每季度一次。如遇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对垃圾处理场的监测项目种类、频次标准高于此标准或有新的管理规定,应执行最新的国家省市关于垃圾处理场监测项目方面的管理规定和标准。并按上述相关要求每月出具包含上述相关要求的监测报告。 监测内容二:根据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管理的通知》(辽环综函〔2021〕236号)和辽阳市生态环境局文件《关于印发2021年辽阳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通知》及辽阳市生态环境局宏伟区生态环境分局《宏伟区关于持续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专家论证评审通过的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每年开展1次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并依据上述要求在环保管理规定期限内单独出具相关的监测报告。
服务要求:监测内容一:对辽阳市垃圾处理场大气、水、土壤、噪声等监测项目依据垃圾处理场环评、《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 》(CJJ93-201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标准CJ/T 3037-1995》以及排污许可自行监测要求进行定期监测。 监测项目种类频次应不少于地下水监测27项、经处理后清水15项、废水监测15项、地表水监测24项、大气监测6项、填埋气监测4项、土壤监测45项(土壤监测点位不少于5个)等。监测频次应按照最新国家省市环保标准执行。并要负责相关监测数据上报环保监管平台的填报工作。 土壤监测周期为每季度一次。如遇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对垃圾处理场的监测项目种类、频次标准高于此标准或有新的管理规定,应执行最新的国家省市关于垃圾处理场监测项目方面的管理规定和标准。并按上述相关要求每月出具包含上述相关要求的监测报告。 监测内容二:根据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管理的通知》(辽环综函〔2021〕236号)和辽阳市生态环境局文件《关于印发2021年辽阳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通知》及辽阳市生态环境局宏伟区生态环境分局《宏伟区关于持续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专家论证评审通过的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每年开展1次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并依据上述要求在环保管理规定期限内单独出具相关的监测报告。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服务周期12个月。
服务标准:监测内容一:对辽阳市垃圾处理场大气、水、土壤、噪声等监测项目依据垃圾处理场环评、《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 》(CJJ93-201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标准CJ/T 3037-1995》以及排污许可自行监测要求进行定期监测。 监测项目种类频次应不少于地下水监测27项、经处理后清水15项、废水监测15项、地表水监测24项、大气监测6项、填埋气监测4项、土壤监测45项(土壤监测点位不少于5个)等。监测频次应按照最新国家省市环保标准执行。并要负责相关监测数据上报环保监管平台的填报工作。 土壤监测周期为每季度一次。如遇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对垃圾处理场的监测项目种类、频次标准高于此标准或有新的管理规定,应执行最新的国家省市关于垃圾处理场监测项目方面的管理规定和标准。并按上述相关要求每月出具包含上述相关要求的监测报告。 监测内容二:根据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管理的通知》(辽环综函〔2021〕236号)和辽阳市生态环境局文件《关于印发2021年辽阳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通知》及辽阳市生态环境局宏伟区生态环境分局《宏伟区关于持续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专家论证评审通过的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每年开展1次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并依据上述要求在环保管理规定期限内单独出具相关的监测报告。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艳兵、刘春强、王琦、徐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2年垃圾处理场大气、土壤、水、噪声等监测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阳市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辽阳市白塔区新华路489号              
联系方式:13243961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9号           
联系方式:0419-38686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晓光           
电 话:0419-3868654
十、附件
采购文件:2022年垃圾处理场大气、土壤、水、噪声等监测项目招标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2年垃圾处理场大气、土壤、水、噪声等监测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科维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_00.jpg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_01.jpg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_02.jpg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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