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公开比选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基地项目合作单位的公告
金额
1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4/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曦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关于公开比选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基地项目合作单位的公告
为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强点扩面,培育公民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更好发挥法治文化阵地的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市交通运输局拟打造一处“法通四方”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项目合作实施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内容
1.项目名称:南京市交通运输局“法通四方”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2.最高限价:10万元。
3.采购需求:主题鲜明,特色突出,设计精良,质量良好,易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传播和常用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体现宪法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等基本内容,清晰明了,具有引导力。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上一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5.具有类似文化宣传建设工作的经验优先(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
6.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征信记录(提供前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凡具备以上条件、愿意参加该项目报价的单位请于2024年4月25日前提交报价相关材料。我们将结合报名单位的行业业绩、报价等方面的情况,综合比选一家单位实施。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3号南京交通大厦;
联系人:张曦,联系电话:89608243。
特此公告。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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