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2024年龙河校区206、209、300学生宿舍家具采购项目更正公告[2024]
2024年06月21日 19:0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安徽大学2024年龙河校区206、209、300学生宿舍家具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安徽大学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21日 19:0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6月07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6月21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老师,程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1-63861283 | ||
采购单位 | 安徽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合肥市蜀山区九龙路11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1-6386128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合肥市滨湖要素大市场A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1-66223650 |
安徽大学2024年龙河校区206、209、300学生宿舍家具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BFAHZ01393
项目名称:安徽大学2024年龙河校区206、209、300学生宿舍家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7月8日11点00分。 2.本项目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6号开标室。 3.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关于“抑菌率”的要求统一变更为:“不小于99%”。 4.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货物指标要求”中,原要求“实物照片”,现统一变更为:“实物照片(或产品设计效果彩图)”;原要求“实物照片中须体现使用相关量具准确测量的数值”,现统一变更为:“实物照片(或产品设计效果彩图)中须标注尺寸数值”。 5.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货物指标要求”中,序号1“上床下柜组合家具(一组包含三张床,三个组合式书桌、三个衣柜、三把宿舍用椅,二套爬梯)”第四项第5条第(2)小条原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的热固性粉末涂料检测报告扫描件以及该检测报告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可查询的截图,检测依据至少包含:HG/T2006-2022、GB/T23990-2009,检测项目至少包含:(1)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未检出;(2)耐碱性(5%NaOH)测试480h无异常;(3)耐酸性(3%HCL)测试480h无异常;(4)耐沸水性测试480h无异常;(5)耐湿热性测试480h检测合格;(6)耐盐酸性测试:480h划线处:单向锈蚀≤2.0mm,未划线区:无异常”,现变更为:“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的热固性粉末涂料检测报告扫描件以及该检测报告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可查询的截图,检测依据至少包含:HG/T2006-2022,检测项目至少包含:(1)耐碱性(5%NaOH)测试480h无异常;(2)耐酸性(3%HCL)测试480h无异常;(3)耐沸水性测试480h无异常;(4)耐湿热性测试480h检测合格;(5)耐盐酸性测试:480h划线处:单向锈蚀≤2.0mm,未划线区:无异常”。 6.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的“投标人的产品主辅材质量检测”评分标准第(2)条中,原要求“(床立柱脚套、塑料置物盒、爬梯踏步、床头靠背、宿舍用椅座板靠板和脚套)”,现变更为:“(床立柱脚套、爬梯踏步、床头靠背、宿舍用椅座板靠板和脚套)”,“检测项目至少包含”的内容中删除“1.塑料件外观要求合格”。 7.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投标人相关认证”评分标准变更如下:第1条变更为:“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认证范围至少包含:钢塑家具:床类、椅凳类;木质家具:桌台类、柜架类的得3分,缺项不得分”;第3条变更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产品名称至少包含:钢塑家具:床类、椅凳类;木质家具:桌台类、柜架类的,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认证得1分,满分3分”;第4条变更为:“家具防火阻燃质量等级认证AAA级且认证产品名称至少包含:钢塑家具:床类、椅凳类;木质家具:桌台类、柜架类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第5条变更为:“产品防腐蚀等级认证且认证产品至少包含:钢塑家具:床类、椅凳类;木质家具:桌台类、柜架类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第6条变更为:“产品防霉认证且认证单元至少包含:钢塑家具:床类、椅凳类;木质家具:桌台类、柜架类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第7条变更为:“产品抗菌认证且认证范围包含:钢塑家具:床类、椅凳类;木质家具:桌台类、柜架类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删除第8条。本评分标准满分变更为16分。 8.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投标人生产设备”评分标准删除第(17)项、第(18)项,本评分标准满分变更为8分。 9.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售后质保及承诺”评分标准第1条变更如下:“投标人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服务保障和专业技术能力认证且认证范围包含钢塑家具:床类、椅凳类;木质家具:桌台类、柜架类的,得2分”。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配置方案”评分标准要求“整体效果图”、“室内平面布置图”,并未提供建筑平面图纸,能否修改? 答:经专家论证及采购人确认,“配置方案”评分标准要求“整体效果图”、“室内平面布置图”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为便于投标人绘图,现提供206、209、300#学生宿舍房间尺寸参考数据(长×宽×高):约为6m×3m×3m,具体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投标人相关认证”评分标准第2条能否修改? 答:经专家论证及采购人确认,以上内容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上述认证的认证范围仅对产品类别作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故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投标人生产设备”评分标准第(1)-(16)条能否修改? 答:经专家论证及采购人确认,以上内容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不具有限制性,故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售后质保及承诺”评分标准第2条能否修改? 答:经专家论证及采购人确认,以上内容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不具有限制性,故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5.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较多,能否修改? 答:经专家论证及采购人确认,各项检测报告要求与本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不具有限制性,现为潜在投标人预留充足检测时间,故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5.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投标人的产品主辅材质量检测”评分标准能否进一步量化? 答:经专家论证及采购人确认,此项评分标准已经量化,故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6.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业绩”评分标准能否修改? 答:经专家论证及采购人确认,“业绩”评分标准与本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未限定特定行业的业绩,故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7.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方案”评分标准要求“产品结构图、产品彩图(效果图)”,能否修改? 答:经专家论证及采购人确认,产品结构图与产品彩图(效果图)不属于同一内容,本评分标准与本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故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8.招标文件中有关产品技术指标出现“未检出”,能否修改? 答:经专家论证及采购人确认,“未检出”属于检测报告中的一种常规表述方法,属于合理条款,故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9.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货物指标要求”中,序号1“上床下柜组合家具(一组包含三张床,三个组合式书桌、三个衣柜、三把宿舍用椅,二套爬梯)”第四项第5条第(2)小条要求“(2)耐碱性(5%NaOH)测试480h无异常;(3)耐酸性(3%HCL)测试480h无异常”,能否修改? 答:经专家论证及采购人确认,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9条规定“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此项与本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故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大学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九龙路111号
联系方式:0551-638612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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