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河县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监理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4/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i3100000021a06959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石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晋杰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5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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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清河县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I3100000021a06959001
招标公告名称: 清河县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I3100000021a06959001202
原公告内容:

清河县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已由 清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清河县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清批审【2023】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灌区改造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灌区改造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清河县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监理2.1.2建设地点:清河县2.1.3项目规模:扬水站升级改造2座、新建扬水站2座、改建水闸1座、维修养护水闸4座、坑塘引水工程、南李干渠清淤防护、水毁岸坡修复1处、灌区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等。2.1.4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保修期结束止。2.1.5标段划分:1个标段。2.1.6质量标准:合格。2.1.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监理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开标现场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水利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3.1.4其他要求: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03 00:002023-04-10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4-2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http://hb.zcjb.com.cn/cms/index.htm)递交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河县灌区改造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清河县运河大街143号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122号振头大厦16层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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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联系人:

石主任

联系人: 晋杰
电话:

0319-8291026

电话: 0311-83055039-9050
传真:

/

传真: 0311-83055026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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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boaozb@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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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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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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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监理项目更正事项:

1、本项目监理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变更为本项目监理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2、监理公告获取文件时间、监理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

更正内容1:原内容:监理公告资质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现更正为:监理公告资质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更正内容2:原内容:监理公告获取文件时间:2023-04-03至2023-04-10;监理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5日9点00分。

现更正为:监理公告获取文件时间:2023-04-18至2023-04-23;监理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2日14点00分。

由于监理内容修改,原监理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监理公告为准。施工公告不变。

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3055039转9050,18803195131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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