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sj-wgs-2023-jxzl071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1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雨花棚户区改造项目部塔吊租赁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雨花棚户区改造项目部塔吊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SJ-WGS-2023-JXZL07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所有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出租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分公司作为招标人对雨花棚户区改造项目部塔吊租赁组织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4《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国中铁采购[2020]423号);
2.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昆明市雨花四号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部:位于呈贡区位于云南省滇东高原腹地,滇池东岸,距南市区12公里,长水国际机场15公里。东南方和东北方都是高山,东部和西部为阳宗海和滇池,地势东部高,西部低。呈贡区海拔1775~ 820米之间,境内最高为梁王山主峰,海拔2820米。项目位于昆明市呈贡区雨花北区,东侧及北侧紧邻沐春园小区,西邻谊康南路,南邻聚贤街及呈贡区第三幼儿园。总用地面积39.35亩(净用地面积26221.90㎡),共建设5栋建筑层数分别33层(99.30m)、31层(99.15m)、24层(73.95m)、32层(97.80m)、25层(78.45m)的住宅和1栋3层商业楼(14.7m),住宅围和部分设置绿地、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和内部道路,住宅底层设置1层、4层的商业服务网点及相关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约161361.7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17965.89㎡(住宅建筑面积97630.4㎡,住宅户数1076户、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约17568.26㎡、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约2212.11㎡),地下建筑面积约43395.84㎡(人防建设、地下机动车位:1086个,地下非机动车位:2355个)。项目总工期:10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指令为准)。
3.1 招标内容:设备类型、数量及包件划分见附表1,各包件详细内容可参见中铁鲁班商务网(唯一官方网址:http://www.crecgec.com/)供方交易系统中采购信息的“报价”页面,但仍以招标文件为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各包件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4.2 在招标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招标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在中铁鲁班商务网(唯一官方网址:http://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唯一客服电话400-6010-100)。中铁鲁班商务网注册及在线投标操作请参照中铁鲁班商务网注册及在线投标操作请参照“鲁班网校”中《鲁班平台电子投标操作视频》(http://lbpx.crecgec.com/index.php?g=course&m=course&a=courseinfo&id=98)。请投标人注意甄别虚假网站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5.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1111日至2023111614:00。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11614:00前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供方交易系统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请在响应操作界面准确填写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联系人姓名与联系电话。
5.3请投标人先响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范围内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账户名称: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开户行:建行济南济东支行,银行账号:3700 1615 5520 5015 3756)。在汇款单上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完全一致。成功汇款后,请将转账汇款凭证发至邮箱:ztsjwgswzsbb@163.com(邮件主题填写:投标供应商全称+汇款额),请投标人参照《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自行到供方交易系统指定页面下载招标文件(上午汇款请于当日11:00后下载;下午汇款请于当日17:30后下载,以上时间无法点击下载功能的请及时联系招标人 15716213809)。如遇到招标文件下载失败、下载文件无法打开等网络技术问题,请更换谷歌Chorme浏览器后尝试再次下载,或联系中铁鲁班商务网唯一客服热线400-6010-100咨询解决。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参加本次投标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到账为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见招标公告附表1,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投标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供方交易系统中“投标保证金”相关位置仍显示“未交纳”或“不收取”状态的,不会影响投标人的系统报价和上传标书等操作,投标人无需理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采用中铁鲁班商务网线上开标评审。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含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正本彩色扫描件,文件格式要求为PDF,必须将投标文件扫描为一个PDF文件上传)。投标人无需到开标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开标后,将打印装订好的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邮寄至招标人处,寄送地址详见采购人联系方式。
未完成网上报价填写,或未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14:00。投标人应提前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避免因网络故障、延迟、文件安全性审查等原因导致投标无效。
开标形式:全时云会议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1日14:00
6.3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中铁鲁班商务网发布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上发布。请投标人注意甄别虚假网站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8. 网上招标相关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8.1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间前在鲁班交易平台上面完成报价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PDF格式,重要章节必须签字并盖章),报价的备注栏里填写税率。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作为评审的依据,请确保电子版能够读取及所提供资料的清晰度。开标时,请登录到鲁班供方交易平台投标报价界面。
8.2为了对采购人开标过程进行监督,请各供应商下载“全时云会议”软件以视频方式参与招标过程(https://meetnow.quanshi.com/onemeeting/)。(本软件无需注册,不需要担心相关信息泄露)具体使用方法如下:
第一步:安装完成后,点击运行,点击“加入一场会议”
第二步:姓名处请输入单位全称,会议密码开标前回复到响应人发送保证金汇款截图的邮箱(请各响应人及时查收),未发送保证金截图的响应单位无法参会。采购人将在开标当天8:40开启会场;请8:40后入会,参会时,务必请保持会场安静。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分公司
联 系 人:朱龙妹
联系电话:15716213809
邮箱:ztsjwgswzsbb@163.com
采购人: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雨花棚户区改造项目部
联系人:张永新 联系电话: 15606570126
10.汇款信息(请注意投标文件费和投标保证金的汇款账户不是同一账户)
10.1投标文件费汇款
账户名称: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开 户 行:建行济南济东支行
银行账号:37001615552050153756
10.2响应保证金汇款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雨花棚户区改造项目部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雨花棚户区改造项目部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号:20110101930012810001
联行号:103100000018
附件1:招标公告附表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1:招标公告附表

包件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项目名称

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

付款方式

文件售价(元)

响应保证金(元)

TDZL-1

塔吊

QTZ80(6013)


100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雨花棚户区改造项目部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经营范围的出租商。
2.出租业绩要求:供应商具有近三年的国家或市政工程项目的同类竞设备出租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在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未发生重大质量及安全问题。
3.供应保证能力要求:所出租的机械设备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同时满足施工要求。
4.财务能力要求: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5.履约信用要求:应附近三年内至少三家同类竞标设备已出租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履约信用证明需附每年资料。
6.其他要求: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响应。
7.其他要求:在近十年内无法发生任何事故。
8.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是出厂时间在3年之内的机械设备。
9.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投标单位需自行组织现场考察,费用自理。
10.设备要求有群塔防撞系统及可视化系统。

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每月16日至次月1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甲乙双方根据共同签认的租赁时间凭证计算当月实际结算金额,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货款分期支付: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增值税发票后 30 日内,甲方按当月业主向其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情况,支付乙方租赁费,最高支付比例不得高于当月结算金额的 70 %,合同封账后付至总费用的90%,剩余10 %全部设备退场后6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 30天内付清。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云信(甲方不贴息)。发票采用一票制13%增值税专用发票。

500

5000

塔吊进出场费



5

注:1. 塔吊进场数量需要5台,进场塔吊使用年限不能超过三年的设备,一台设备必须为整机设备,不允许有其他配件的替换;
2.租赁单位应全权办理在昆明本地的塔吊备案和使用登记手续;
3.起重机的工作条件应符合 GB9462中的有关规定;起重机整机的抗倾翻稳定性(包括工作及非工作)应符合GB/T13752中的有关规定;起重机应保证在正常工作或开始倾翻时,平衡重不位移、不脱落。
4.起重机出厂时应在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牌及生产许可证的标志;起重机出厂时需提供的随机技术文件应符合 GB9462中的有关规定。
5.租赁单位应具备安装拆卸资质;安装拆卸人员应持证上岗;
6.承租单位应为每台塔吊购买商业保险。
7.出租单位应为起重机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应包括:
a.设备的产权资料;b.塔吊的安拆专项施工方案;c.塔吊的使用记录;
d.日常使用保养、维修、变更、检查和试验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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