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899号13栋1-9、2-9房产转让
金额
123.5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2024pz01065
预算金额123.54万元
招标公司江西广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戴志欣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产权交易所
代理联系人-0793-833799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899号13栋1-9、2-9房产转让
转让底价: ¥ 123.541200 万元 项目来源:上饶办事处
- 项目编号: JX2024PZ01065
- 保证金: 10.000000万元
- 企业性质: 国资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 转让方:江西广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4-09-19 至 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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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受让方阶段,期待您的参与(请联系交易机构报名)!如有意向,请点击此处 。
用户指南
竞拍
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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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填写报名信息 -
第三步
上传附件材料 -
第四步
开始竞价 -
第五步
竞价成功 -
第六步
项目交割
- 标的信息
- 转让方信息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报名联系方式
- 意向受让方应提交的材料
- 补充披露信息
-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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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隐藏
1. 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本次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转让标的,符合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承诺按照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7.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X2024PZ01065 监测编号 GR2024JX1000542 标的名称 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899号13栋1-9、2-9房产转让 转让底价(万元) 123.5412 挂牌日期 2024-09-19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0-22 资产概述 上饶市信州区、广信区、广丰区、鄱阳县、横峰县等108处房产转让,详见附件清单。 房产具体信息 房产证号 地址 建筑面积 建筑结构 建成时间 已用年限 经度 纬度 详细信息 暂无
资产地图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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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江西广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
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旭日北大道238号 法定代表人 戴志欣 注册资本(万元) 58,415.7122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611217057423465 经营规模 大型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 江西广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党委会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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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9-19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否 交易方式具体内容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有保留价的协议方式,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该受让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报名且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受让方应将拍卖成交总价款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无息转付给转让方。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竞拍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上饶市盛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饶盛业评报字[2024]第012号-1、饶盛业评报字[2024]第012号-2、饶盛业评报字[2024]第012号-3、饶盛业评报字[2024]第012号-4、饶盛业评报字[2024]第012号-5、饶盛业评报字[2024]第012号-6、饶盛业评报字[2024]第012号-7、饶盛业评报字[2024]第012号-8、饶盛业评报字[2024]第012号-9、饶盛业评报字[2024]第012号-10、饶盛业评报字[2024]第012号-11、饶盛业评报字[2024]第012号-12、饶盛业评报字[2024]第012号-13、饶盛业评报字[2024]第012号-14。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转让方及拍卖人承担范围,有意向者请一定要实地查看,并向物业及当地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等部门了解该房产的其他相关情况。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在决定竞买前已亲自实地踏勘标的,完全接受与认可标的现状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已经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据此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转让公告之全部内容,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和损失。 3.每标号作为一个标的整体拍买,每标号的起拍价及竞买保证金见标的清单。 4.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房产物业费、水电费等等一切相关费用缴纳情况不详。(准确欠费金额竞买人应自行向物管部门咨询确认)。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转让方及拍卖方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转让方及拍卖公司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5.拍卖成交后,标的在产权权属过户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转让方与买受人各自承担(如标的涉及二次过户的,则第一次过户的费用由转让方全部承担,第二次过户的费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转让方与买受人各自承担)。 6.拍卖成交后,受让方须在10日内付清拍卖成交价款。 7.拍卖成交后,受让方付清拍卖价款及相关费用后,由转让方在3日内按现状交付给受让方,有租赁情况的须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拍卖公司不负责标的的交付。标的权属转移时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价格。拍卖成交后,标的在办证时以相关部门实地重新测量确定的面积为准。 8.标的有租赁情况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权。 9.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文件》。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转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受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转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有保留价的协议方式,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该受让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报名且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5.【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赋、交易费用承担:标的在产权权属过户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转让方与买受人各自承担(如标的涉及二次过户的,则第一次过户的费用由转让方全部承担,第二次过户的费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转让方与买受人各自承担)。 (2)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3)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拍卖成交后,受让方付清拍卖价款及相关费用后,由转让方在3日内按现状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8.【报名登记】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平台(https://jxcq.jxggzyjy.cn/)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17时前。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上饶市三清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679325625 10.【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账号:793901442700016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10月24日14时30分 拍卖地点: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3楼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拍卖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否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报名就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793901442700016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处置方法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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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793-8337993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交易机构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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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材料名称 是否需要原件 是否需要复印件 是否需要电子版 下载模板 联合收购协议(若需要) 需要 不需要 需要 授权委托书(若需要) 需要 不需要 需要 响应该项目受让条件的材料(若需要) 需要 需要 需要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意向受让/承租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被授权人身份证(若需要) 不需要 需要 需要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需要 需要 需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不需要 需要 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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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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