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07月政府采购意向
金额
2000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6/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4年06月至2024年07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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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陕西)建设项目 | 采购内容: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陕西)建设项目;主要功能或目标:主要包括指挥管理车载平台、专业作业车载平台、队伍保障车载平台、箱体化专业作业系统、箱体化保障系统、个人携行装备等。 1. 指挥管理车载平台:包括通信指挥单元和突前指挥单元,搭载先进的通信、监控和决策指挥系统、办公保障系统、信息化管理系统,配置5G路由器、移动卫星通信设备、多种音视频设备、数据和图像的传输设备等。 2. 专业作业车载平台:包括流调作业单元、消杀作业单元、样本采集运输单元、病原检测BLS-2+作业单元、病原快速检测单元等。实现现场疫情处置核心功能,确保应急队伍在各种复杂地形或道路损毁的情况下第一时间深入现场、开展工作。 3. 队伍保障车载平台:包括能源保障单元、餐饮保障单元、水源保障单元、物资运输单元、宿营保障单元等。是应急队员能够长时间从事户外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支撑,包括队员住宿、饮食供应、基地的用水用电、物资保障等。 4. 箱体化专业作业系统:包括样本采集器材集成、实验室快速检测系统集成、消杀作业器材集成。实现现场处置、办公、流调、样本采集、快速检测、消杀等工作,根据集成功能选择所需的设备、器材(包括器械、试剂、消杀药品等),综合装备在专门设计的包装箱内。 5. 箱体化保障系统:包括营地办公系统集成、营地建设系统集成、通信作业集成、炊事餐饮系统集成、供电照明装备集成、净水储水装备集成等。实现现场办公、营地建设、通信保障、饮食供应、用水用电等工作。 6. 个人携行装备:队员能在遇到突发状况或应对复杂现场时,具备自我保护能力和与基地指挥中心及其他队员信息交互的条件。主要包括标识类(背包标识牌、胸卡),服装类(夏装(长袖衬衫+裤子)、春秋装(上衣+裤子)、冬装(上衣+裤子)、羽绒服、马甲、皮肤衣、帽子、靴子、雨衣、急救保温毯等),背囊类(个人背囊、拉杆箱、单人帐篷、睡袋、防潮垫、帐篷灯(防爆管灯)、餐具、速干毛巾、水壶/饮水袋、头灯、手套、救援绳、强光手电/战术手电、多功能折叠刀、多功能折叠兵工铲、多功能呼叫器/高频救生哨、移动电源、救生手环、驱虫药、音视频个人终端、急救包等)。 ;需满足的要求:1、供方应保证所供货物为《采购物品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公司制造生产、原包装、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与投标文件承诺一致,并完全符合或高于合同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技术性能。 2、供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没有因供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并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合同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3、如果供方所供货物质量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所供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由此引起的全部损失及费用由供方承担。若以上原因导致或引起需方用户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应由供方承担。 4、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需方用户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供方收到通知后应10日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5、供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需方用户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承担,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6、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双方签署设备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计算五年。 7、供方需免费提供常年7*24小时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提供专线电话支持服务,2小时内响应,保证4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故障。 。 | 2000.00 | 2024年07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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