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粮食集团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应急保障中心(新建浅圆仓及配套设施)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南通粮食集团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应急保障中心(新建浅圆仓及配套设施)项目已由如皋市行政审批局(皋行审备【2023】46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粮食集团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通粮食集团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应急保障中心(新建浅圆仓及配套设施)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九华镇刘海村10组66号
2.1.2建设规模: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4万吨仓容浅圆仓、提升塔、箱式变压器、道路、硬化地坪等,建筑高度34.90米,提升塔高度42.85米;总建筑面积约2058.88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 1223.45万元。
2.1.4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前期配合时间不包含在此时间内),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浅圆仓接发工艺设备、通风设备、熏蒸系统、气调设备、粮情测控、电控系统、室内外监控等专业设备采购、供货、安装、检测、调试、验收、培训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清单。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2018年 9 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时间以竣 (交) 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完成过粮食输送系统中①国内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及以上;②额定输送量200吨/小时及以上的输送系统 (含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业绩(注: ①②必须同时具备)。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 、施工合同及竣 (交) 工验收证明,三者不可缺一]。
③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0月09日至2023年10月31日09 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南通粮食集团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孩儿巷北路69号
联 系 人:潘孝锋
电 话:13921606636
代建单位: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1609室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13-59001129
招标代理: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大司马路惠政新村A区
联 系 人:李洪霞
电 话:18921637230
2023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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