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mcc-gc23-0036
预算金额350万元
招标公司北京科技大学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蕾蕾010-8237004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6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科技大学科大天工大厦员工餐厅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报名(具体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MCC-GC23-0036

项目名称:北京科技大学科大天工大厦员工餐厅装修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350万元

最高限价:35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科大天工大厦员工餐厅装修改造工程,包括拆除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

(1)拆除: 装修改造范围内所有拆除内容,包含土建装修部分(墙体、墙面、顶面、地面、坡道、不锈钢门、防火门、排水沟等)和安装部分(灯具、电气设施、通风风道、给排水设施等),场地清理,渣土清运消纳。

(2)土建部分:墙体砌筑,设备基础制作等。

(3)装饰装修:后厨、小餐厅1、自助餐厅等整体装修新做。

(4)电气工程:改造范围内配电箱、灯具、插座、桥架、强弱电配管配线等整体电气新做。

(5)暖通系统(含排油烟系统)、消防工程末端喷淋头、烟感及火灾报警设备等改造。

(6)工程质保期内保修。

相关要求:

(1)科大天工大厦员工餐厅后厨区域为本次改造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以外的餐厅设施采购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中标人(施工单位)须做好现场保护和相关配合工作,为其它单位提供现场通行等便利条件

(2)铝扣板吊顶质量要求:吊顶以上龙骨采用国标轻钢龙骨,600mm*600mm铝扣板,厚度不小于1.0mm应有出厂质量证明或检测报告。吊顶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铝扣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

(3)石膏板吊顶质量要求:吊顶所用木工板、木条等木材涂刷防火涂料,耐火等级为B1。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及标准要求;吊顶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交接处应吻合、严密。

(4)红缸砖质量要求:300*300mm厚度≥12mm;生产厂家须具有ISO 9001及其它认证证书,优等品,表面无色差,无黑点、针孔、阴阳色、崩角崩边等缺陷;吸水率≤0.5%;破坏强度≥1300n;断裂模数≥35mpa;经10次抗热震试验不出现炸裂和裂纹;抗冻性、耐磨性、耐酸碱腐蚀性、抗冲击性强;线性热膨胀、湿膨胀系数低;防滑性能好等。

(5)地砖:◆质量要求:全瓷(玻化)或全抛釉,规格800mm*800mm,厚度不低于8mm,生产厂家须具有ISO 9001及其它认证证书,优等品,表面无色差,无黑点、针孔、阴阳色、缺花崩角、崩边等缺陷;吸水率≤0.5%;破坏强度≥1300n;断裂模数≥35mpa;经10次抗热震试验不出现炸裂和裂纹;光泽度不低于55;抗冻性、耐磨性、抗冲击性强;线性热膨胀、湿膨胀系数低;防滑性能好;等等。◆地砖在加工运输过程中,须确保面层没有划痕、损伤,包装须面层与面层相对,不得面层与背面相对,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入使用,中标人(施工单位)须无条件重新加工。◆品牌质量要求:国内知名品牌正牌产品,中标人(施工单位)进场后须提供样品并经招标人确认规格、颜色(风格)、品质后,方可加工订货。

(6)瓷砖质量要求:300*600mm厚度≥9mm;生产厂家须具有ISO 9001及其它认证证书,优等品,表面无色差,无黑点、针孔、阴阳色、缺花崩角、崩边等缺陷;吸水率≤0.5%;破坏强度≥1300n;断裂模数≥35mpa;经10次抗热震试验不出现炸裂和裂纹;抗冻性、耐磨性、抗冲击性强;线性热膨胀、湿膨胀系数低;光泽度不低于55等。

◆地砖和瓷砖在加工运输过程中,须确保面层没有划痕、损伤,包装须面层与面层相对,不得面层与背面相对,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入使用,中标人(施工单位)须无条件重新加工。

◆地砖和瓷砖品牌品质要求:国内知名品牌正牌产品,中标人(施工单位)进场后须提供样品并经招标人确认规格、颜色(风格)、品质后,方可加工订货。

(7)木门为实木复合成品门(实木框架),国内知名品牌,具体颜色、风格等由招标人确定,含五金件、门锁、门把手等。

(8)金属门为成品门(国标热镀锌方钢框架),国内知名品牌,有出厂合格证。防火门需符合国家防火规范等级,有防火认证标识。具体颜色、风格等由招标人确定,含五金件、玻璃、门锁、门把手等。钢化玻璃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GB 15763.2)》的要求。

(9)VRV多联机空调选用大金、日立、约克、格力等知名品牌。

(10)LED灯具、LED光源、驱动选用飞利浦、雷士、欧普等知名品牌正牌产品;开关、插座、配电箱内元器件等选用西门子、松下、施耐德、ABB等知名品牌正牌产品;线缆选用昆仑、北京慧远、天津小猫或其他同等知名品牌正牌产品;电气开关、插座线路剔槽、埋管、DS砂浆抹平恢复封堵。

(11)UV排烟罩:罩体材质为SUS304#不锈钢,厚度1.2mm,油网1.0mm,配LED防爆灯,配送风机,配UV控制箱,自动清洗,进口UV灯管。

(12)风道:管道采用镀锌钢板1.2mm焊接,配镀锌40#角钢制作法兰,法兰孔间距100mm,采用国标高强度螺丝连接。排油烟风道隔热采用50mm厚带铝泊玻璃棉,配缠绕防火玻璃丝布。送风风道保温采用30mm厚B1级橡塑棉保温处理。

(13)排油烟风机、送风机和排风机选用静音型风机。

(14)所用涂料品种、型号及涂料的性能必须满足环保要求,现场完工后招标人将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

(15)主要材料或产品进场后,中标人(施工单位)应提供材料或产品合格证,并按材料采购计划和有关标准积极配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现场质量验证及见证取样复试,由招标人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现场见证取样,检验、检测、试验费由招标人支付,投标人应按《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委托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积极配合现场见证取样检验、检测工作。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中不包括涉及《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委托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文件中规定的见证取样送检项目及招标人另行要求的送检项目的检验、检测费用,其它需中标人自行承担的检验、检测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现场验证不合格及见证取样复试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严禁以次充好,偷工减料。

(16)主要材料材质、外观、颜色需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

(1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以上招标范围内主要材料、设备的生产厂家的资质证书、检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可以是复印件,但必须加盖公章,要求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须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

(18)工程质量检验评审标准和规范:按国家和北京市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本招标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如果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中规定的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按其中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果其中规定的标准低于国家标准的,则按国家标准执行。

(19)承包单位应保证已完工程达到环保和使用要求,竣工验收时,由招标人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不少于5%的房间数量的空气、环境进行检测,需要进行空气、环境检测的房间由建设单位抽样指定,检验、检测、试验费用由招标人支付,投标人应按《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委托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积极配合检测工作,如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施工单位须无条件返工。

(20)施工现场内用水、用电由建设单位提供,不计入本次报价。

(21)招标人不提供搭建临时食堂、办公用房及施工人员居住所需的场地,仅提供施工材料堆放场地,投标人应全面考虑本项目实施的条件,自行采取措施解决施工人员及工程管理人员吃住、办公、交通等问题,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原因(理由)向招标人提出费用补偿及其它任何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做出承诺

(2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达标。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当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应当依据招标文件、《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标准(2020版)〉的通知》(京建发〔2020〕316号)、《关于印发配套2021年<预算消耗量标准>计价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等费用标准的通知》(京建发﹝2021﹞404号)、《关于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费用标准的通知》(京建发﹝2022﹞190号)相关规定,自主测算确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未按达标(合格)标准执行,自愿接受招标人做出的处罚决定。同时承诺如果施工过程中实际工程量减少,安全文明施工费据实调整。

(23)如果招标人在中标人(施工单位)进场后发现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生产厂家产品规格、型号、性能等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标准,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施工单位)无条件予以更换,直至达到招标人的要求、标准为止;因中标人(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产品规格、型号、性能等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标准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及产生的责任均由中标人(施工单位)承担。中标人(施工单位)须针对此项内容在施工合同中做出承诺

(24)受疫情影响或其它施工条件约束,本项目可能存在签订合同后无法如期正常开工或项目终止或工程量减少的情形,投标人应充分评估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潜在风险,招标人对因疫情影响或施工条件约束等原因造成施工延误或项目终止或减少工程量情形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施工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建设单位防疫相关的管理规定。对此,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2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本工程的特殊性,楼宇出入口等关键位置均应采取保护措施,确保场地内人员出行安全,中标人(施工单位)需统筹考虑施工工序安排及时间节点,降低施工对大厦内客户的影响,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26)垃圾、渣土清运:中标人(施工单位)应选择具有交通、环卫等部门认可的具备垃圾清运资质的单位,并选择合法的渣土消纳场所,使用符合专业技术标准的运输车辆,满足北京市运输、环保相关规定,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垃圾、渣土消纳手续,相关费用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招标人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27)中标人(施工单位)应充分考虑本工程特点、地理位置、施工季节、工艺做法、作业条件等因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涉及以上事项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施工单位)承担,并综合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28)中标人(施工单位)在开工前须做好街道、公安、安监、城管等相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满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各项规定及要求;涉及协调、配合相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采取的措施及发生的费用以及施工需要采取的特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等均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29)中标单位(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务必确保本工程按期竣工。如果中标单位(施工单位)未能按期竣工而影响餐厅正常使用,则中标单位(施工单位)须无条件承担餐厅为大厦内客户供餐发生的费用及延期成本。针对以上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30)因大厦内组织活动或其它客观因素需中标人(施工单位)配合短期停工,或为响应政府部门相关要求配合短期停工,由此产生的人员、机械、现场照管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施工单位)承担,投标人应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及客观实际,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31)施工过程应做好现场既有设施的保护,如有损坏,中标人(施工单位)须无条件恢复施工期间如涉及使用大型货车等重型车辆,应对车辆行驶路线沿途道路、井盖、地砖、路缘石等采取保护措施,避免压坏导致设施无法使用或存在安全隐患,由此产生的一切修复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费用计入投标报价,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3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交招标人竣工资料(含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单等)二套,此项费用包含在工程整体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该项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9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具体政策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 6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为中央政府采购工程类施工定点备案企业(定点供应商)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备案人员,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3.2具有近三年(指2020年01月0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已竣工的装修改造工程业绩;

3.3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工程定点项目施工企业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

3.6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6日2024年01月0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bbmcc.com)(具体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方式:只接受电汇或网银购买(注:汇款时必须备注BMCC-GC23-0036报名费,电汇或网银须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

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6层第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文件购买

(1)投标人须登录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bbmcc.com)点击右上角“项目报名”选择本项目编号“BMCC-GC23-0036”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费转账凭证提交报名申请(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其他报名材料,须一并上传,未明确要求的默认不需要。),报名审核结果会在1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发送至报名联系人手机,请留意查收。超过1个工作日未收到审核结果通知,可拨打010-82370045进行咨询。

(2)银行账户信息,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服务费收取的唯一账户:

    汇款或转账时请务必附言“项目编号+用途”,例如:GC23-0036标书款或保证金。

公司名称: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升路支行

账    号:0200 0062 1920 0492 968

(3)电子版招标文件的获取: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官网“招标(采购)公告”频道:http://www.zbbmcc.com/node/119。无需注册,按项目名称或编号查找对应项目,点击标题下红色“下载”按钮即可下载电子版。

(4)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2、问题咨询联系方式的说明:

(1)有关招标文件购买、中标通知书领取及服务费发票、保证金交纳及退还事宜的联系电话:(010)8237 0045;

(2)有关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问题咨询:请拨打公告“项目联系方式”中项目负责人的手机号码。

3、本项目的公告发布媒介: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科技大学官网发布。对其他网站转发本公告可能引起的信息误导、造成投标人(服务商)的经济或其他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不负任何责任。

4、针对本项目的其他特别说明:

(1)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上述规定地点,逾期概不接收。

(2)投标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本项目的授权代表须参加开标仪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科技大学

地址:北京科技大学海淀区学院路30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10-62334627/gccg@ustb.edu.cn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17层09室(邮编:100083)

联系方式:王蕾蕾、张闻、吕绍山、万雅萌010-82370045、151102035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蕾蕾、张闻、吕绍山、万雅萌

电 话:010-82370045、1511020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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