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永道招ml-2023-007
预算金额323.12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珩琰1818738444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8
公告正文

弥勒市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治理试点示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永道招ML-2023-00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一、招标条件
本弥勒市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治理试点示范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231226.72,招标人为弥勒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规模:(1)污水收集系统:新建DN200HDPE污水管3095.3m, Dell0UPVC接
户管9400m,φ315户用清扫井940座,φ700PE检查井111座,φ700沉泥井34座。(2)污
水治理系统:新建1套污水处理量为20m3/d的厌氧发酵池+潜流人工湿地+尾水集水池处理系
统,1套污水处理量为25m3/d的厌氧发酵池±生态沟渠±尾水集水池处理系统,3套污水处理
量为8m3/d的厌氧发酵池±尾水集水池处理系统,I套污水处哩量为10m3/d的厌氧发酵池+
尾水集水池处理系统,5套污水处理量为15m3/d的厌氧发酵池+尾水集水池处理系统,l套
污水处理量为18m3/d 的厌氧发酵池±尾水集水池处理系统,1套污水处理量为28m3/d的厌氧
发酵池+尾水集水池处理系统。(3)详见工程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弥勒市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治理试点示范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弥勒市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治理试点示范项口)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磋商中请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磋商申请人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带营业
执照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近三年以来(2020年至今),在市政工程行业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市
政工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注:如有新成立企业在近三
年内无业绩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3.4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情况说明;
3.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于本单位;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
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3.8工程现场由各磋商申请单位自行勘察
木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7日 08时00分到2023年04月2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8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弥勒业务部(弥勒市弥阳镇湖泉和境
B34)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问:2023年04月28日 09时 00分
开标地点: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弥勒业务部(弥勒市弥阳镇湖泉和境
B34)
七、其他
弥勒市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治理试点示范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本项目“弥勒市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治理试点示范项日”已获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弥
勒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受弥勒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拟对本项目组织进行公开磋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
磋商申请人提出磋商申请。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名称:弥勒市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治理试点示范项目;
2.2招标编号:永道招ML-2023-007;
2.3建设地点:东红村、永红村、久益村、小石山、菜子哨、法雨哨、舍德尼、复兴村、海
泊村等十个自然村。
2.4建设规模(1)污水收集系统新建DN20OHDPE污水管3095.3m,De110UPVC 接户管
9400m,φ315户用清扫井940座,φ700PE检查井114座,φ700沉泥井34座。(2)污水治
理系统:新建1套污水处理量为20m3/d的厌氧发酵池+潜流人工湿地+尾水集水池处理系统1
套污水处理量为25m3/d的厌氧发酵池+生态沟渠+尾水集水池处理系统,3套污水处理量为
8m3/d的厌氧发酵池+尾水集水池处理系统,1套污水处理量为10m3/d的厌氧发酵池±尾水集
水池处理系统,5套污水处理量为15m3/d的厌氧发酵池+尾水集水池处理系统,1套污水处
理量为18m3/d的厌氧发酵池+尾水集水池处理系统,1套污水处理量为28m3/d的厌氧发酵池
+尾水集水池处理系统。(3)详见工程清单。
2.5预算资金:3231226.72元;
2.6计划工期:180囗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磋商申请人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带营业
执照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近三年以来(2020年至今),在市政工程行业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市
政工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注:如有新成立企业在近三
年内无业绩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3.4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情况说明;
3.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于本单位;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
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3.8工程现场由各磋商申请单位自行勘察。
4.资格审查方式:
5.磋商文件的获取: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1各磋商申请人请于2023年04月17日至2023年04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00
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持介绍信到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
服务有限公司弥勒业务部(弥勒市弥阳镇湖泉和境B34)购买磋商文件。购买磋商文件时必
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
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
5.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元,售后不退。
6.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28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红
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弥勒业务部(弥勒市弥阳镇湖泉和境B34)。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磋商时间及地点:
7.1磋商时间为2023年04月28日上午09:00时。
7.2磋商地点: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弥勒业务部(弥勒市弥阳镇湖泉和境
B34).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弥勒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弥勒市弥阳镇
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873-3022993
采购代理机构: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弥勒市弥阳镇湖泉和境B34
联系人:杨珩琰、杨雪梅
电 话:18187384448、18468018049
2023年04月 17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弥勒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弥勒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弥勒市弥阳镇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873-302299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弥勒市弥阳镇湖泉和境B34
联系人: 杨珩琰
电 话:18187384448
电子邮件: 479244810
招标人或共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王芳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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