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丰镇】南丰镇海坝村7组道路改造工程南丰镇海坝村7组道路改建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6/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南丰镇海坝村7组道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丰镇海坝村7组道路改建工程已由南丰镇海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丰镇海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包人为南丰镇海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丰镇海坝村7组道路改建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市南丰镇海坝村
2.2建设规模:原有老路3m宽,拆除+15cmC30砼+粘层+5cm(SUP-13)玄武岩沥青砼;拓宽道路1.5m,挖土+20cm道渣(利用老路材料)+3cm碎石找平+15cmC30砼+粘层+5cm(SUP-13)玄武岩沥青砼。改造后沥青道路面积约2187m2,河道新建挡墙400m,砼空心砌块(内灌C20砼),上设仿木栏杆。
2.3标段划分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____年 月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_______________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
☑省外投标企业需提供《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扫描件上传到企业信息库(绿化工程不需提供)。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发包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 6 月 21 日 08 时30 分至 2024年 7 月3 日 13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张家港市限额以下(国企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24.155.71:280/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
4.2凡未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单位请及时办理CA证书及激活相应的业务模块。(CA办理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251号四楼CA窗口,联系方式:0512-69820845;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C区公积金大厅CA窗口,联系方式:0512-58682391)
4.3投标人遇到相关系统使用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专线电话:0512-58972920以及平台客服热线: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 7 月 3 日13 时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 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发包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6.2□本项目采用信用评价分筛选模式,满足条件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具体筛选办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丰镇海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张家港市南丰镇海坝村
联 系 人: 章家安
电 话: 0512-5862019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港市永安路华怡商厦南楼四楼(人民医院东对面)
联 系 人:施婷婷
电 话: 1801313979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丰镇海坝村7组道路改建工程已由南丰镇海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丰镇海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包人为南丰镇海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丰镇海坝村7组道路改建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市南丰镇海坝村
2.2建设规模:原有老路3m宽,拆除+15cmC30砼+粘层+5cm(SUP-13)玄武岩沥青砼;拓宽道路1.5m,挖土+20cm道渣(利用老路材料)+3cm碎石找平+15cmC30砼+粘层+5cm(SUP-13)玄武岩沥青砼。改造后沥青道路面积约2187m2,河道新建挡墙400m,砼空心砌块(内灌C20砼),上设仿木栏杆。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XE-NF-GK-2024-GC-0012-1 | 南丰镇海坝村7组道路改建工程 | 原有老路3m宽,拆除+15cmC30砼+粘层+5cm(SUP-13)玄武岩沥青砼;拓宽道路1.5m,挖土+20cm道渣(利用老路材料)+3cm碎石找平+15cmC30砼+粘层+5cm(SUP-13)玄武岩沥青砼。改造后沥青道路面积约2187m2,河道新建挡墙400m,砼空心砌块(内灌C20砼),上设仿木栏杆。 | 135 | 45 |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____年 月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_______________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
☑省外投标企业需提供《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扫描件上传到企业信息库(绿化工程不需提供)。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发包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 6 月 21 日 08 时30 分至 2024年 7 月3 日 13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张家港市限额以下(国企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24.155.71:280/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
4.2凡未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单位请及时办理CA证书及激活相应的业务模块。(CA办理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251号四楼CA窗口,联系方式:0512-69820845;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C区公积金大厅CA窗口,联系方式:0512-58682391)
4.3投标人遇到相关系统使用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专线电话:0512-58972920以及平台客服热线: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 7 月 3 日13 时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 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发包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6.2□本项目采用信用评价分筛选模式,满足条件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具体筛选办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丰镇海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张家港市南丰镇海坝村
联 系 人: 章家安
电 话: 0512-5862019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港市永安路华怡商厦南楼四楼(人民医院东对面)
联 系 人:施婷婷
电 话: 18013139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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