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嘉善县传媒中心高清新闻演播室建设项目征求意见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7/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xqgs641b922cf58fe80b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嘉善县传媒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573-8422707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嘉善县传媒中心高清新闻演播室建设项目进行采购,为避免采购需求等不合理或带有倾向性,现将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采购文件详见“附件”)公布如下,以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 2024-xqgs641b922cf58fe80b
二、征求意见范围:
1、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2、技术指标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是否有影响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2024年7月4日下午5:00时前
2、意见递交方式: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7月4日下午5:00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或电子文档(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送至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电子邮箱:175560845@qq.com。联系电话:0573-84227073,传真0573-84227073,联系人:李先生,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罗星街道白水塘东路208号建协大厦10楼1005室;邮编:314100。
3、意见接收机构: 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联系人: 李鋆
5、联系电话: 0573-84227073
6、联系邮箱: 175560845@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各潜在供应商、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
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4、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第三项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五、注意事项:
针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仅供采购人完善采购需求参考所用。代理机构不对意见建议一一回复,最终以采购文件为准,请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采购公告。
附件信息:
嘉善县传媒中心高清新闻演播室建设项目-(征求意见稿).doc
1.3M
一、意见征询编号: 2024-xqgs641b922cf58fe80b
二、征求意见范围:
1、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2、技术指标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是否有影响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2024年7月4日下午5:00时前
2、意见递交方式: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7月4日下午5:00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或电子文档(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送至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电子邮箱:175560845@qq.com。联系电话:0573-84227073,传真0573-84227073,联系人:李先生,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罗星街道白水塘东路208号建协大厦10楼1005室;邮编:314100。
3、意见接收机构: 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联系人: 李鋆
5、联系电话: 0573-84227073
6、联系邮箱: 175560845@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各潜在供应商、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
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4、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第三项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五、注意事项:
针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仅供采购人完善采购需求参考所用。代理机构不对意见建议一一回复,最终以采购文件为准,请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采购公告。
附件信息:
嘉善县传媒中心高清新闻演播室建设项目-(征求意见稿).doc
1.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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