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2023年度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及验收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服务范围
1、负责彰武县2023年度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及验收服务;
2、负责彰武县2013-2023年经营性项目收益情况验收服务;
3、负责彰武县2024年度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指导服务。
二、服务要求
1、工程进度管理
(1)制定项目总体控制性计划和专项工作计划,经委托人审定后执行。
(2)制定进度计划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权限、检查制度、上报制度。
(3)定期组织召开工程项目管理例会,解决进度计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存在的各类问题,项目管理单位协同全方位组织开展工程现场的计划、组织、领导、协调、控制等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工程实际,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本工程进度目标的实现。
2、工程质量管理
(1)协助委托人制定质量目标、方针,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2)工程实施过程中,督促检查各参建单位质量控制资料情况,保证竣工备案工作顺利进行。
(3)制定竣工验收、移交的程序和要求,协助委托人进行竣工验收和移交。
3、跟踪审计管理
(1)具有跟踪审计能力,工程中的重大事项变更,如工程量变更、工期延长、重大材质改变及更改验收标准事项等,向采购人提供专业管理意见,并随时出具跟踪审计报告。
(2)组织完成项目结算工作。
4、项目档案及信息管理
(1)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及采购人要求制定档案和信息管理制度。
(2)负责项目沟通管理,保证项目信息联络顺畅,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会议纪要、洽商记录进行归档管理。
(3)协同监督、监理、设计院及承包商进行本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汇编,协助资料备案和工程竣工资料向委托方的移交。
5、竣工验收管理
(1)监督相应工程的各施工、供货、安装等单位有效地履行各自的质量等责任。
(2)组织参建各方实地勘察验收,入户核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工作。
(3)提供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的符合规定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项目验收报告。
6、2013-2023年经营性项目收益情况验收
根据实施项目的具体情况,对项目收益分配及效益进行验收。
注:项目管理服务过程中所需车辆、设备、耗材等费用均包含在此次报价中,不得另行追加其他费用。
三、服务时间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管理服务及验收内容全部完成止。
四、服务标准
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