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20〕23号《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辽财采〔2020〕25号《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有效抑制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开通绿色通道,我单位现将2022年紧急采购防疫物资公示如下:
21KVA
交叉口)
后合作50中学门前)
后尚品西门)
(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5月28日)(板车)
(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5月28日)(叉车装卸、运送亭子)
(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5月28日)(力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