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公交车车载灭火装置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金额
44.5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8/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永招采购095号-1
预算金额44.55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先生1885986000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詹女士1303080761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4年公交车车载灭火装置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永招采购<2024>095 号-1)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4 年公交车车载灭火装置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4.556万元,招标人为永安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公交车车载灭火装置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 年公交车车载灭火装置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①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 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 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②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 包括“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写明复 印无效,需提供原件或者在电子文本中提供资信证明原件的电子档,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③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 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 打印件或截图。 1.2单位负责人参加报价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到 报价会现场。授权代表参加报价时除在响应文件中须随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外,还需随 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到报价会现场。 1.3特定条件: 要求①1、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 可参加采购活动。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 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 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 本招标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 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报价,并以发 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 投标人公章。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原件备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7日08时00分到2024年09月03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到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南街道埔岭路66号4楼) 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09月18日15时30分 递交方式: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南街道埔岭路66号4楼第 二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8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南街道埔岭路66号4楼第 二开标室)。 七、其他 合同包1: 合同包保证金金额(元):8900.00 品目号:1 标的名称:2024 年公交车车载灭火装置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数量:1.00 计量单位:项 最高限价(元): 445560.00 允许进口:否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注供应商须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 以合同包为单位;各投标入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永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安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永安市埔岭村山岗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1885986000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永安市燕南街道埔岭路66号4楼 0 联系人: 詹女士 电 话:13030807612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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