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社会治安防控平台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方案编制服务类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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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社会治安防控平台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方案编制服务类采购项目 | 2021-11-18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乙方:福州华赛通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HMGC[CS]2021003的福州市社会治安防控平台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方案编制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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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1001 设计前咨询服务 | 设计前咨询服务 | 编制福州市社会治安防控平台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 | 要对本次项目建设的相关依赖现状进行充分调研;方案的编制应充分考虑甲方已经建设完成或准备建设的内容,应对相关信息应用系统提出方案建议与理解分析。 | 合同签订后 60个日历日内(项) | 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编制,满足甲方技术和服务要求,并经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评审通过。 | 37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叁拾柒万元整元(¥37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交付;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津门路11号;
4.3交付条件: 经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评审通过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在完成现状调研、需求分析的基础上,提出项目建设方案设计思路,并依据《数字福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福州市《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等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须符合甲方及信息化主管部门的要求。 5.2可研编制方案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项目概述、现状与需求分析、总体设计、建设方案、设备配置及安装、培训及维护、项目实施、概算编制、项目招标方式、图纸、建设工期、项目组织机构、项目效益分析。图纸设计应包括:系统总体架构图、网络系统拓扑图、各子系统组成结构图。 5.3乙方须配合甲方将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报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评审及立项工作。在福州市社会治安防控平台建设全过程中,乙方应提供咨询服务;根据实际需要,细化设计方案,配合完成实施方案,并提供现场施工指导。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满足甲方建设需求并经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组织的专家评审通过。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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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通过福州市大数据委组织的专家评审,乙方提供了等额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款项。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乙方须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甲方缴交合同总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履约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双方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未能按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逾期完工超过30个日历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或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照实际误工情况而相应延长完工期,不作为违约。 10.2若乙方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未通过专家评审的,每次扣除10%的合同价款,总扣款不超过合同价款的20%,采购人将在款项中核减扣除款项后拨付。 10.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 7 条约定,应当按每日千分之一的应付未付金额支付违约金给乙方,乙方违约在先的除外。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法律法规处理。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保密条款:在本项目实施过程当中,若有涉及应当保密的数据及内容,乙方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将应当保密的内容泄密给第三方或另作它用,如有违反,甲方可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乙方及本项目具体实施人员须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若具体实施人员违反保密协议的规定,乙方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14.2乙方在本项目方案编制过程中,应承担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查勘、设计、方案评审及方案变更(若项目内容有增加或调整的,按最新要求实施)、现场施工指导等涉及本项目相关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14.3关于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编制费用的确定:在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最终核定的可研编制费用和成交金额中按就低原则确定最终的咨询服务费用。 14.4乙方在本项目中应配备12名技术人员,分工协作,按时保质完成本项目《方案》编制。 14.5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投标文件及其有关澄清、说明等文件执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份,双方各执贰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 乙方: | 福州华赛通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津门路11号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渡路149号福州林产品市场内第30幢三楼303室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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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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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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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福州北尚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17090100100047517 |
签订地点: 福州市
签订日期: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