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省皖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第一批缝制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13包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19/04/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9at0414900391/04/0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亮0551-63736274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第 12 条

安徽省皖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第一批缝制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04包和05包结果公示

关于我司代理的安徽省皖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第一批缝制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国内竞争性招标项目(招标编号:19AT0414900391/04/05)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现确定中标结果如下:

04包: 该包作流标处理

05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宁波圣瑞思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衣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上海意衡实业有限公司

公示期截止时间为20194417:00。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质疑)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给予答复。

一、异议(质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质疑)人的名称;

(三)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亮
联系电话:0551-63736274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41

第 11 条

安徽省皖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第一批缝制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02包结果公示

关于我司代理的安徽省皖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第一批缝制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国内竞争性招标项目(招标编号:19AT0414900391/0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现确定中标结果如下:

02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华祺缝制设备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市信和宇缝纫设备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庆市百福服装设备有限公司

公示期截止时间为20194417:00。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质疑)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给予答复。

一、异议(质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质疑)人的名称;

(三)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亮
联系电话:0551-63736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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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41

第 10 条

安徽省皖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第一批缝制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03包结果公示

关于我司代理的安徽省皖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第一批缝制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国内竞争性招标项目(招标编号:19AT0414900391)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现确定中标结果如下:

03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华祺缝制设备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市信和宇缝纫设备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庆市百福服装设备有限公司

公示期截止时间为20194417:00。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质疑)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给予答复。

一、异议(质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质疑)人的名称;

(三)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亮
联系电话:0551-63736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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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41

第 9 条

安徽省皖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第一批缝制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01包结果公示

安徽省皖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

第一批缝制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01包结果公示

关于我司代理的安徽省皖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第一批缝制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国内竞争性招标项目(招标编号:19AT0414900391/01)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现确定中标结果如下:

01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庆市百福服装设备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华祺缝制设备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合肥兄弟服装机械有限公司

公示期截止时间为20194417:00。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质疑)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给予答复。

一、异议(质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质疑)人的名称;

(三)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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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51-63736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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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41

第 8 条

安徽省皖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第一批缝制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06包结果公示

关于我司代理的安徽省皖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第一批缝制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国内竞争性招标项目(招标编号:19AT0414900391/06)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现确定中标结果如下:

06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秀奇服装设备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兄弟服装机械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合肥市信和宇缝纫设备有限公司

公示期截止时间为20194417:00。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质疑)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给予答复。

一、异议(质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质疑)人的名称;

(三)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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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41

第 7 条

安徽省皖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第一批缝制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07包结果公示

关于我司代理的安徽省皖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第一批缝制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国内竞争性招标项目(招标编号:19AT0414900391/07)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现确定中标结果如下:

07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蚌埠市星达缝纫设备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华祺缝制设备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合肥市信和宇缝纫设备有限公司

公示期截止时间为20194417:00。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质疑)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给予答复。

一、异议(质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质疑)人的名称;

(三)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亮
联系电话:0551-63736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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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41

第 6 条

安徽省皖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第一批缝制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08包结果公示

关于我司代理的安徽省皖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第一批缝制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国内竞争性招标项目(招标编号:19AT0414900391/08)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现确定中标结果如下:

08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兄弟服装机械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蚌埠市星达缝纫设备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合肥秀奇服装设备有限公司

公示期截止时间为20194417:00。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质疑)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给予答复。

一、异议(质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质疑)人的名称;

(三)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亮
联系电话:0551-63736274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41

第 5 条

安徽省皖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第一批缝制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09包结果公示

关于我司代理的安徽省皖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第一批缝制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国内竞争性招标项目(招标编号:19AT0414900391/09)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现确定中标结果如下:

09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兄弟服装机械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市信和宇缝纫设备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合肥华祺缝制设备有限公司

公示期截止时间为20194417:00。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质疑)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给予答复。

一、异议(质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质疑)人的名称;

(三)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亮
联系电话:0551-63736274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41

第 4 条

安徽省皖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第一批缝制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10包结果公示

关于我司代理的安徽省皖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第一批缝制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国内竞争性招标项目(招标编号:19AT0414900391/10)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现确定中标结果如下:

10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兄弟服装机械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秀奇服装设备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合肥市信和宇缝纫设备有限公司

公示期截止时间为20194417:00。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质疑)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给予答复。

一、异议(质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质疑)人的名称;

(三)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亮
联系电话:0551-63736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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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41

第 3 条

安徽省皖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第一批缝制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11包结果公示

关于我司代理的安徽省皖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第一批缝制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国内竞争性招标项目(招标编号:19AT0414900391/11)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现确定中标结果如下:

11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市信和宇缝纫设备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兄弟服装机械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合肥华祺缝制设备有限公司

公示期截止时间为20194417:00。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质疑)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给予答复。

一、异议(质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质疑)人的名称;

(三)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亮
联系电话:0551-63736274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41

第 2 条

安徽省皖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第一批缝制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12包结果公示

关于我司代理的安徽省皖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第一批缝制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国内竞争性招标项目(招标编号:19AT0414900391/1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现确定中标结果如下:

12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华祺缝制设备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兄弟服装机械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合肥市信和宇缝纫设备有限公司

公示期截止时间为20194417:00。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质疑)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给予答复。

一、异议(质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质疑)人的名称;

(三)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亮
联系电话:0551-63736274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41

第 1 条

安徽省皖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第一批缝制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13包结果公示

关于我司代理的安徽省皖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第一批缝制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国内竞争性招标项目(招标编号:19AT0414900391/13)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现确定中标结果如下:

13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华祺缝制设备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兄弟服装机械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省祥泰缝纫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期截止时间为20194417:00。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质疑)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给予答复。

一、异议(质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质疑)人的名称;

(三)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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