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BMCC-ZC22-0684北京科技大学ICP等离子体刻蚀机项目
ICP等离子体刻蚀机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检测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标准附件安装调试检验和验收技术服务设备实操培训课程运输费保险费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装运标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部件机械运转试验性能试验新零件货物修补缺陷部分更换件分包oad-lock腔体真空刻蚀腔体射频阴极刻蚀室静态升压Load-lock室水冷工作台自动压力控制系统偏压电极射频耦合电极工艺气体配置oad-lock系统真空锁缓冲机械手线性导向驱动机构样品顶升机构一体化机架辅助设施安全报警系统工控机He背吹冷却射频电源自动匹配器薄膜真空计真空测量系统一高两低超高真空电动调节插板阀真空泵组分子泵刻蚀台低温冷却水机自动控制系统PLC模块显示器控制软件射频引入器工艺气路质量流量控制器快速响应流量计刻蚀台冷却空气压缩机系统冷却循环水机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2/11/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BMCC-ZC22-0684北京科技大学ICP等离子体刻蚀机项目
北京科技大学ICP等离子体刻蚀机项目
项目编号:BMCC-ZC22-0684
发布来源: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22-11-22 13:47 下载下载
采购编号:BMCC-ZC22-0684第一册校级招标文件ICP等离子体刻蚀机项目北京科技大学
BMCC
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
二招标文件4一说明3第一章投标人须知3目录2022年11月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
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货物类)34第二章合同一般条款25六确定中标21五开标及评标13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0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
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66第七章合同特殊条款65第六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63第五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61第四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37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34
1.2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1.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人:北京科技大学;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1.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投标人一说明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1.2.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1.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某一包号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包的其他采购活动。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者代理投标。1.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2.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4.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1.4.1提供虚假的资料;1.4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1.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评标委员会行贿或者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1.2.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7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没有资格投标。
3.1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一个或多个包号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个包号的内容拆开进行投标(即不能只对一个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3.投标范围和投标费用2.2本项目未达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相关程序及内容均为参考政府采购流程执行。2.1采购人已经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财政性资金)。2.资金来源1.5政府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第一册招标文件共八章,分为两册。各册的内容如下:4.1要求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4.招标文件构成二招标文件3.2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第五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第二册第四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第三章合同格式第二章合同一般条款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5.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的澄清4.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货物安装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第七章合同特殊条款第六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7.投标语言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修改的书面通知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否则招标采购单位将视为其已完全知道并接受此澄清或修改的内容。6.1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原公告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公告。澄清或修改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5.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5日内提交的澄清要求,应在收到澄清要求后按实际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
附件2——投标一览表(格式)附件1——投标书(格式)8.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8.投标文件构成7.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1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中文(如有外文材料,均需翻译成中文,评标时以中文为准)。
7-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附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件5——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附件4——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7-7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7-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7-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7-4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7-3制造厂商授权书(格式)7-2纳税证明
8.2除上述8.1条外,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9条的所有文件。附件11——招标文件要求的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附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9——业绩证明材料附件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7-8招标文件要求的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9.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关于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的所有投标偏差和例外均写入“技术规格偏离表”(附件5),关于其它内容的投标偏差和例外均写入“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6)】。9.2.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9.2.1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及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等。9.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9.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9.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0.4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投标人可根据本须知10.3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10.3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包括货物和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也包括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相关运输费和保险费等费用;10.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3)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0.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现场交货价),不接受其他货币的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0.投标报价9.3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投标人选用的标准、牌号或分类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的要求。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1.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采购单位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11.1投标人应提供第六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11.1条要求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和投标文件同时提交,详见14.3条要求)。11.投标保证金10.6每个投标人所投每个包号只能有一个投标方案和报价,否则其该包投标将被视为无效。10.5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1.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投标人与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不按本须知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11.6招标采购单位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1.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具体标准见第六章)。11.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同时对多个包号进行投标时,投标保证金可合并提供,投标人须注明投标的各包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总额不足且无法判定是哪一个或多个包号不足的,涉及的所有包号将均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的接收单位为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其它地区:汇票/电汇/网银/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京津地区:支票/汇票/电汇/网银/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13.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规定位置签字(全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目录清楚、页码准确,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3.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5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另外投标人还需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U盘)(需包含有签字盖章的正本PDF版扫描件及可编辑的WORD版投标文件各一份),若电子版投标文件和书面投标文件不符,以书面投标文件为准。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2.2招标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招标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2.1投标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的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2.投标有效期
14.1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箱)中,将所有的副本一起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箱)中,且在信封正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可单独密封,也可和投标文件正本一起密封。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5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须按要求签字,投标文件所有加盖公章的要求均不适用。13.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3.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修改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2)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在(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清楚标明递交至规定的投标地址。14.5所有信封(箱)上均应:14.4如果投标人虽然未能按照上述14.1-14.3条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但只要投标文件密封完好的,招标采购单位不得拒收。14.3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保证金”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提供电汇底单复印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若采用网银方式,提供转账网页打印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14.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15.2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5.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至招标采购单位,送达地点应是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址。招标采购单位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未密封或密封不完好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拒收。15.投标截止期14.7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4.6所有信封(箱)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3)在信封(箱)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6.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6.4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16.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补充或撤回其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除外)。16.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通知还须进行密封和标记(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补充或修改通知”等)。16.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撤回,但必须有修改、补充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16.投标文件的修改、补充与撤回
17.3除了原封退回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未密封或密封不完好的投标文件之外,开标时不得拒收任何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7.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采购单位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17.1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采购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因故不能派代表出席开标活动,事先应书面(信函、传真)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并承诺认可开标结果,否则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7.开标五开标及评标
19.投标文件的初审与澄清18.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要求和本次招标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18.组建评标委员会17.6开标结束后,招标采购单位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见本须知第19条和第20条相关要求)。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7.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采购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17.4招标采购单位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19.2.2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19.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2投标文件的澄清19.1.2符合性检查是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9.1.1资格性审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招标采购单位在开标后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19.1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须知第19.2.1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开标时,“投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一览表”为准;19.2.3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附件1至附件8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1)未按规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0.3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或没有进行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有效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0.2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投标人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相符。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缴税、付款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人是否符合资格、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购买招标文件信息查询、信用查询除外)。20.1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20.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7)投标人串通投标的;(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未按照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发现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的(保留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3)不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的,包括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01包:21.3根据实际情况,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符合资格条件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下,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按包进行评审,以每包排名最高的前3名投标人(具体数量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依次作为该包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每个评委按包分别对每个初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独立打分,所有评委对同一投标人同一包号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该包的最终得分。所有打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人排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评标价相同的并列。具体评审因素及标准、权重如下:21.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其它因素,详见21.3条。21.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1.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评审条款 | 评审项 | 评审细则 |
价格部分(30分) | 价格(3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30%)×100(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商务部分(30分) | 企业综合实力(5分) | 综合比较各供应商是否具有良好技术力量、公司履约能力等;技术力量较好,公司履约能力较强:4-5分;技术力量一般,公司履约能力一般:2-3分;技术力量较差,公司履约能力较差:1分;无法体现技术力量和公司履约能力得0分。 |
商务部分(30分) | 同类项目业绩(15分) | 综合比较各投标人(2019年1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同类型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每个有效业绩得5分,满分得15分。 |
商务部分(30分) | 售后服务方案(10分) | 综合比较各投标方是否提出完整合理的有针对性地售后服务方案;能否很好满足采购人的需要等(包括但不限于:交货期、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承诺,保修服务承诺,售后服务机构,上门现场服务、故障响应及恢复时间、定期巡检及技术支持等),是否能从采购人的角度考虑,提出针对性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充实、合理,针对性强,可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8-10分;方案内容较充实、较合理,针对性较强,较可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5-7分;方案内容基本合理,有一定针对性,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4分;方案内容简单、无针对性,缺乏可行性,得1-2分;无明晰的售后服务方案得0分。 |
技术部分(38分) | 对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响应程度(23分) | 综合比较各供应商所投产品的产品技术性能质量等。满足招标文件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内所有技术参数要求得23分,其中每有一条“#”技术条款负偏离扣2分,其余无标识指标每有一条负偏离扣1分。“★”号指标作为关键指标,未实质响应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投标。 |
技术部分(38分) | 实施方案(15分) | 实施方案(应充分了解实施项目建设内容,在理解基础上进行深入分析保证本次项目顺利实施)。实施方案完整,具备详细的实施计划、进度安排、质量保证、风险控制措施等,可实施性强,得13-15分;实施方案较完整,具备较详细实施计划、进度安排、质量保证、风险控制措施等,可实施性较强,得10-12分;实施方案不够完整,具备基本的实施计划、进度安排、质量保证、风险控制措施等,可实施性较强,得7-9分;实施方案不够完整,未充分说明实施计划、进度安排、质量保证、风险控制措施等,可实施性较差,得4-6分;实施方案不完整,实施计划、进度安排、质量保证、风险控制措施等无针对性,可实施性差,得1-3分;未提供明晰的实施方案,得0分。 |
政策(2分) | 相关政策(2分) | 1、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所投货物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截止日期内,每有一类货物加0.5分,最高不超过1分(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货物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截止日期内,每有一类货物加0.5分,最高不超过1分(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注:投标文件的目录前应提供评分索引表,需能将响应内容与评分表一一对应且标注所在页码,以供评审老师进行评审。 |
注4: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注3:如果同时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其中的两种企业(单位),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有关规定及划分标准,如采购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则对投标人(供应商)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作为评标(评审)价。其它形式下,投标人(供应商)的报价即为其评标(评审)价。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须提供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说明1:评标价
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栏目中查询并在上述所附证书前书写清晰归属分类。2.如采购的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投标人可以为投标产品出具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在评审时作加分因素,不做资格证明材料。1.如采购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的,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出具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在评审时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说明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注5: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不涉及价格扣除。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说明5: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符合资格条件且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说明4:报价过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初审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包号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得分和评标价还相同的,由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确定了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根据上述规定处理。说明3:同品牌产品投标情况处理(如招标文件第八章确定了核心产品,按以下规定执行)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说明6:修改评标结果
22.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2.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1.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2.1在招标采购中,有包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包应予废标:22废标、停止评标及招标终止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招标采购单位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
23.1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3.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22.4招标采购单位在发布招标公告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终止招标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22.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而影响投标结果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采购单位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采购单位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22.2废标后,招标采购单位应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2.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每包中标人。出现第一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情形,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技术部分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5.确定中标人24.1评标委员会按本须知第21.3条的要求确定各包中标候选人。24.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六确定中标23.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6.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否则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6.1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招标采购单位应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落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6.中标通知书25.3采购人有权根据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真实性审查。如果审查中发现虚假问题,采购人将保留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25.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和中标人并列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无排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可以和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采购人亦有权重新进行招标。
29.质疑28.1见第二册第七章“合同特殊条款”。28.履约保证金27.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7.1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7.签订合同
29.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29.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招标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可以按规定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29.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1.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1.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按要求购买并收到招标文件之日;29.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提出质疑(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9.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0.其它(2)对招标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招标活动。(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招标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招标活动。29.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29.5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对评标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6)提出质疑的日期。
1定义第二章合同一般条款30.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30.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招标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采购人和公共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了采购人从竞争中所获得的利益。30.1.1“腐败行为”是指通过提供、给予、接受、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在招标过程中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30.1如果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被认为在本招标过程的竞争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则被拒绝授予合同。
1.5“买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1.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3知识产权2.1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2技术规范1.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7“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
5.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5装运标志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4.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4包装要求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目的地:收货人代号:装运标志:合同号:收货人:
6.1.1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由卖方安装完毕且经买方验收合格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1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6交货方式5.2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毛重/净重:
7.1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卖方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7装运通知6.3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6.2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3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6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6.1.3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6.1.2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合同生效后7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9.1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9技术资料付款条件见第二册第七章“合同特殊条款”。8付款条件7.2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10.3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3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0.2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10.1卖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10质量保证9.3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9.2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11.3买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11.2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及时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双方签署验收意见。验收时应当按照约定的验收标准、要求和程序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并出具总体评价。11.1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检验和验收10.5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至少12个月。10.4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3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2.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2.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2.2在根据合同第10条和第11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2.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0.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2索赔11.4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中标人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13.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3.2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3.1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13延迟交货12.3如果在卖方收到索赔通知后3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2.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索赔。12.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0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5.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7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15.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5不可抗力14.2除合同第15条规定外,如果买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数额支付货款,卖方可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买方应支付而未支付的货款为基数,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上限。14.1除合同第15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合同价的1%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14违约赔偿
18违约解除合同17.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7合同争议的解决16.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16税费15.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7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8.1.3.1.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18.1.3.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18.1.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8.1.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18.1.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按合同第14.1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18.1在卖方出现下列违约行为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
20.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0转让和分包19.1如果卖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买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单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但买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9破产终止合同18.2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8.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部或部分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18.1.3.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
23计量单位22.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2通知21.1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1合同修改20.2卖方拟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按照其投标文件中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进行分包,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承担主体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6合同生效和其它25.1见第二册第七章“合同特殊条款”。25履约保证金24.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4适用法律23.1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货物类)注:本合同条款内容若和招标文件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相关规定不一致,以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的相关规定为准。26.3本合同一式8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4份,卖方4份。26.2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26.1卖方未经买方允许,不得擅自将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买方的保密信息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须保密的资料泄露或公开给第三方。卖方违反本条约定,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本条规定持续有效,不因本合同终止而失效。
合同书签署日期:卖方:买方:项目名称:合同编号:
c.合同条款b.中标通知书a.本合同书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1、合同文件(买方)(项目名称)中所需(包号及名称)经(采购代理机构)以号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并经采购人确认(卖方)为中标人。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3、合同总价数量:本合同内容:2、内容和数量e.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d.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
交货时间:5、本合同交货时间及地点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4、付款方式分项价格:本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
年月日年月日名称:(公章)名称:(公章)买方:卖方: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6、合同的生效交货地点:
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住所:住所: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5——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附件4——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附件2——投标一览表(格式)附件1——投标书(格式)第四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7-4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7-3制造厂商授权书(格式)7-2纳税证明包括:7-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附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9——业绩证明材料附件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7-8招标文件要求的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7-7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7-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7-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1.投标一览表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___份:致:(采购代理机构)附件1投标书(格式)附件11——招标文件要求的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附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6.资格证明文件5.商务条款偏离表4.技术规格偏离表3.货物说明一览表2.投标分项报价表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日起个日历日。(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号(招标编号、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2)我方如中标,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后附“投标一览表”为我方参加此次投标的投标报价。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8.以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包号和金额)元。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7)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6)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我方未曾为投标包号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也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贵方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我方完全接受查询的结果。(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日期投标人公章投标人银行账号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名称(全称)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注: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递交(一份原件即可)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招标编号:项目名称:附件2投标一览表
包号 | 名称 | 投标总价(元) | 投标保证金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3、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总价应和附件3中的总价相一致。2、单独递交的此表如与投标文件正本中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为准。
序号 | 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品牌 | 数量 | 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合计 | 企业类型 | 备注 | |||
序号 | 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品牌 | 数量 | 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合计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备注 |
1. | 货物和标准附件 | |||||||||||
2. | 备品备件 | |||||||||||
3. | 专用工具 | |||||||||||
4. | 安装、调试、检验 | |||||||||||
5. | 培训 | |||||||||||
6. | 技术服务 | |||||||||||
7. | 至最终目的地运保费 | |||||||||||
总价: |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_附件4货物说明一览表3.原产地是指产品的最初来源,即产品的生产地。原产地不是制造商的注册地。2.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可另页描述。注:1.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盖章):
序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规格 | 数量 | 其它 |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附件5技术规格偏离表注: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可另页描述。投标人(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偏离 | 说明 |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附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人(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注:如有偏差请在本表中说明,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及服务要求,应在偏离表中填写:无偏离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7-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目录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格式)投标人(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如有偏差请在本表中说明,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商务及服务要求,应在偏离表中填写:无偏离
7-7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7-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7-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7-4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7-3制造厂商授权书(格式)7-2纳税证明
附件7-3制造厂商授权书(格式)【提供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上述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附件7-2纳税证明【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投标提供执业许可证、自然人投标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年检合格),上述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附件7-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7-8招标文件要求的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4)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以此为证。(3)我方兹授予(经销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经销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第(招标编号)号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名称和品牌型号)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经销商地址)的(经销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致:采购代理机构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单位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供验资证明复印件),上述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说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件7-4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注:第八章明确要求提供制造厂商授权的进口产品必须提供该授权书,其它产品不是必须提供)制造商名称(盖章,国外制造商可签字)______________
(如招标文件第八章对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出了实质性要求,则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附件7-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复印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上述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附件7-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2、如投标人无法提供规定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银行资信证明可不受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招标采购单位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1、投标人关联单位列表附件7-8招标文件要求的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我公司近三年(成立不足三年的将“近三年”改为“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即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经届满),特此声明。附件7-7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附件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列出和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被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等信息,完成下表。如本表涉及的情况不存在,请在一、二项下填写“无”。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投资金额(元) | 所占比例(%) | 是否参加本包的投标 |
一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供应商 | |||||
1 | / | / | ||||
2 | / | / | ||||
… | / | / | ||||
二 | 存在直接控股、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 | |||||
1 | ||||||
2 | ||||||
3 | ||||||
… |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章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投标文件签字人非法定代表人时必须提供该授权)
详细通讯地址:职务: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附后):被授权人姓名:附:公司盖章:
附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列表描述,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采购货物名称和数量、签订日期、合同金额、采购人联系方式等,须附合同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件9业绩证明材料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在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的1.2条中规定了本项目是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还是非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不符合资格条件);如无明确规定,即为非面向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按第一章21.3条的说明执行评标价格扣除。只有货物制造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才能视为符合资格要求或者享受价格扣除。】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监狱企业参与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
采购编号:BMCC-ZC22-0684第二册校级招标文件ICP等离子体刻蚀机项目北京科技大学附件11招标文件要求的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
BMCC
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
2.招标编号:BMCC-ZC22-06841.项目名称:北京科技大学ICP等离子体刻蚀机项目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科技大学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校级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第五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2022年11月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每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请将电汇底单(网银转账页面)扫描件及以下表格发邮件至bjmdzx@vip.163.com,邮件主题请务必注明“(项目编号)购买标书信息”。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线上邮箱报名。1)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8日止,每天9:00-16:30(北京时间)。5.购买招标文件:4.合格投标人: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的1.2条。3.项目概况:见第八章“货物及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17层1706室第四会议室(提示:楼层较高,请供应商预留递交文件时间提前到场)。时间:2022年12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注:请投标人汇款无论保证金还是标书款务必注明“标号+用途”(比如:ZC22-XXXX标书款或ZC22-XXXX保证金),以便财务查账及汇总。
项目编号 | |
包号 | |
单位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单位地址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采购人:北京科技大学9.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5日。2)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1)投标文件请于投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投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文件恕不接受。8.其他:
帐号:0200006219200492968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升路支行邮编:100083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17层1709室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谭老师,010-62332135
本表是关于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如本表和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中的内容有矛盾,也以本表为准。第六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电子邮件:bjmdzx@vip.163.com联系方式:010-82370045/17600207104联系人:韩经理、王经理、吕绍山、颜华联系部门:招标事业部
条款号 | 内 容 |
1.1 | 采购人:北京科技大学联系方式:62332135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82370045 |
10.3 | 关于进口产品报价(如涉及):进口设备免税报价(免进口关税和免进口增值税)指在买方项目现场交货的人民币总价,须包含除进口税外其他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进口设备成本价、清关报关、仓储、运输保险、安装、外贸代理及核酸检测等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其中外贸代理机构由买方根据单位内控程序指定。外贸代理服务费为每包中标(成交)金额的0.8%,最低不少于1000元,最高不超过2万元人民币。 |
11.1 | 投标保证金:投标包号预算(控制金额)的1.5%。 |
11.5 | 中标服务费为: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执行,按中标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包由中标人支付。(中标服务费如超过5万元,按照5万元收取) |
11.6 | 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请将合同扫描件发送到bjmdzx@vip.163.com邮箱办理相关备案及保证金退还手续,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的5个工作日内退回来款账户。邮件标题格式:项目编号+退还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名称+已签订采购合同。内附:(1)采购合同扫描件;(2)项目编号;(3)中标供应商名称;(4)采购合同签订日期。 |
12.1 | 投标有效期: 90天 。 |
13.1 | 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5 份; 电子版文件(U盘) 1 份。(需包含有签字盖章的正本PDF版扫描件及可编辑的WORD版投标文件各一份) |
15.1 | 投标截止期:2022年12月5日9:30(北京时间) |
17.1 |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5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17层1706室第四会议室(提示:楼层较高,请供应商预留递交文件时间提前到场)。 |
21.3 |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24.1 | 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须知第21.3条的要求确定各包中标候选人 |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 |
数量增加变更:不超过10% |
1.7现场: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安装和运行地点位于:买方指定地点。1.6卖方:本合同卖方系指:。1.5买方:本合同买方系指:北京科技大学。1、定义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的序号将与合同一般条款序号相对应。第七章合同特殊条款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支付供货合同总金额60%的货款;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5%款项作为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支付供货合同尾款;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中标人。(1)国内产品:8、付款条件:6.2本合同项下的交货期为:根据买方要求。6.1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6、交货方式
10.4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3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10.3卖方在收到通知后3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0、质量保证:9、技术资料:按合同约定。采购人指定的外贸代理机构将货款的90%向外商开具不可撤销信用证,外商凭发货单据承兑;货物验收合格后,货款的10%凭买方签字并加盖学校资产管理处公章的验收报告电汇给外商。(2)进口产品:
注:本条款内容若和招标文件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相关规定不一致,以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的相关规定为准。货物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卖方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履约保证金,1年后无息退还。(卖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5履约保证金12、索赔:按合同约定。11、检验和验收:按合同约定。10.5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按照第八章执行)个月。(第八章无特殊要求的不得少于12个月)
2、由北京科技大学组织最终验收: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超出分包预算金额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注:第一节.一览表及预算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包号 | 名称 | 是否接受进口 | 所属预算项目 | 项目总预算(万元) |
01 | ICP等离子体刻蚀机 | 否 | 北京科技大学ICP等离子体刻蚀机项目 | 67 |
2.2Load-lock腔体参考尺寸:L600mm*W450mm*H290mm,铝质卧式结构,上盖自动开闭。★2.1刻蚀腔体尺寸:不小于Φ370mm*H280mm,铝质桶形卧式结构,上盖可自动开闭。2、设备主要技术指标设备利用射频天线,通过感应耦合方式在放电腔中产生高密度等离子体,刻蚀工作台同时引入射频偏压,在射频偏压作用下,等离子体垂直向下对未被掩蔽的被刻蚀材料表面进行物理轰击,并与材料表面发生化学反应,达到对样品进行化学物理相结合刻蚀的目的。设备刻蚀材料需广泛,包括并不限于金刚石、GaN、SiC等。1、设备主要原理与功能第二节.技术需求
★2.8刻蚀均匀性:≤±5%(Φ6英寸范围内)2.7Load-lock室最大运送样品尺寸:Φ6英寸2.6射频阴极尺寸(最大样品尺寸):Φ200mm。2.5抽速:系统充干燥N2解除真空,短时暴露大气后抽气抽至5*10-3Pa时间小于30min,至9*10-4Pa≤40min。2.4刻蚀室静态升压:系统停泵关机后12小时后,真空度≤5Pa2.3极限真空度:刻蚀室:≤5*10-4Pa;Load-lock室:≤6.7*10-1Pa
2.13水冷工作台温度:5℃~30℃(用冷媒循环可至-10℃)★2.12刻蚀距离自动调节范围:60mm-120mm,调节精度:1mm2.11包含自动压力控制系统偏压电极(下电极):13.56MHz,600W自动匹配2.10电源配置:耦合电极(上电极):13.56MHz,1200W自动匹配;2.9主要工艺气体配置:SF6、CHF3/CF4、C4F8、O2、Ar、He(视具体刻蚀工艺)
3.2Load-lock系统1套。含Load-lock室,≥8英寸矩形真空锁,缓冲机械手,线性导向驱动机构,样品顶升机构1套3.1耐氟基气体腐蚀的真空刻蚀腔体,一体化机架、辅助设施,1套3、设备主要配置2.16包含安全报警系统。2.15控制方式:基于PLC及工控机的全自动、半自动控制方式。★2.14具备He背吹冷却
★3.8射频电源及自动匹配器:1200W,1套;600W,1套。3.7自动压力控制系统1套,含薄膜真空计3.6真空测量系统1套,一高两低3.5超高真空电动调节插板阀1台3.4耐氟基气体腐蚀直连旋片式真空泵组2台,抽速8L/s3.3耐氟基气体腐蚀分子泵1台,抽速600L/s
3.14刻蚀台低温冷却水机1台3.13自动控制系统1套,含PLC模块、工控机、显示器、控制软件等3.12偏压电极及射频引入器1套3.11射频耦合电极及射频引入器1套3.10工艺气路:6条3.9质量流量控制器:6台,O2、Ar、C4F8、SF6、CHF3、He,其中SF6、C4F8为快速响应流量计,He为刻蚀台冷却
4.3设备到达最终用户现场后,供货方1周内及时派人员前往协助用户进行验收。4.2到货后1周内由供货方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后应达到承诺的技术指标。4.1设备到达最终用户前2周,供货方提供安装前期准备书面通知,并协助最终用户做好安装前准备。4、服务及安装验收要求3.16空气压缩机1台3.15系统冷却循环水机1台
5.2交货地点:北京科技大学指定地点。5.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4个月内到货。5、其他要求4.6提供不少于2天不少于3人的主要设备实操培训课程,场地、交通等与培训相关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4.5整机质保1年,从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4.4设备验收:安装完毕后,按标书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5.4付款方式:首付14%,尾款待项目验收后付清。5.3采购数量: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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