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盱眙县 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三批)重大病虫防控药剂采购公告
金额
16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830-hady-x2024-0011
预算金额169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国兵0517-88234213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德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方玉0517-8833229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盱眙县 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三批)重大病虫防控药剂采购 JSZC-320830-HADY-X2024-001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16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830-HADY-X2024-0011 

项目名称:盱眙县 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三批)重大病虫防控药剂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69.000000万元(采购包1:84.000000万元;采购包2:8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分包一84万元水稻杀虫剂: 分包二85万元水稻杀菌剂 

采购需求:

分包一84万元水稻杀虫剂

①40%甲氧·茚虫威悬浮剂,规格100克/瓶,最高限价38万元/吨,共28万元

60%烯啶·吡蚜酮水分散粒剂,规格:120克/瓶,最高限价21万元/吨,共28万元

25%氯虫苯甲酰胺·茚虫威悬浮剂,规格100克/瓶,最高限价45万元/吨,共28万元

分包二85万元水稻杀菌剂

16%井冈·噻呋悬浮剂,规格500克/瓶,最高限价10万元/吨,共29万元

28%三环·嘧菌酯悬浮剂,规格:800克/瓶,最高限价8.3万元/吨,共28万元

20%烯肟·戊唑醇悬浮剂,规格1000克/瓶,最高限价22.5万元/吨,共28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均为无效标)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共分为个包,共个产品;分包一40%甲氧·茚虫威悬浮剂,规格100克/瓶60%烯啶·吡蚜酮水分散粒剂,规格:120克/瓶25%氯虫苯甲酰胺·茚虫威悬浮剂,规格100克/瓶;分包二16%井冈·噻呋悬浮剂,规格500克/瓶28%三环·嘧菌酯悬浮剂,规格:800克/瓶20%烯肟·戊唑醇悬浮剂,规格1000克/瓶(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第30条。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采购包2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第30条。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2)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3.供应商具有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经营许可证;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4.供应商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商须具有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与登记的产品相同,且在有效期内(提供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三证”原件或扫描件)。

5.承诺书;(按照示范格式三,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按照示范格式四)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五)

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

7.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组织评委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一旦被查询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采购包2

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2)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3.供应商具有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经营许可证;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4.供应商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商须具有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与登记的产品相同,且在有效期内(提供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三证”原件或扫描件)。

5.承诺书;(按照示范格式三,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按照示范格式四)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五)

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

7.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组织评委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一旦被查询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2日至2024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8-16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地址: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 

五、开启

时间:2024-08-16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盱眙县204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无;

(二)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

2.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是人民币形式(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

3.乙方选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形式的向采购人缴纳的,如保函(担保、保险等)的约定期到期但乙方履约仍未结束的,乙方须进行续保。

4.乙方选取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向采购人缴纳的,按照《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的要求,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选择第三方机构并提交保函(保险)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支付相关费用。

5.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6.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7.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给乙方。

三)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公布报价、澄清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8条。

(四)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 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五)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3号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六)有关本次询价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或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盱眙县农技推广中心

单位地址: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10楼

联系人:王国兵

联系电话:0517-882342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淮安德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盱眙县盱城街道二山路2-4号

联系人:李方玉

联系电话:0517-88332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方玉

电话:0517-8833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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