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6270601800561001
预算金额79714.1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明强1566571276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南靖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EPC+O)

项目编号:
E3506270601800561001
地区:
南靖县
来源平台:
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立时间:
2023-07-25 15:31:08

业主单位:
南靖县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


项目编号:
E3506270601800561

项目建立时间:
2023-07-24 09:58:28

项目名称:
南靖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

项目地点:
南靖县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土木工程建筑业

建设项目规模:
(1)新增规模化水厂水源7处;(2)新建取水加压泵站1座;(3)新建规模化水厂5座(设计供水规模4.02万m3/d);(4)新建水厂输水管道总长17.379km,管径DN200-DN600;(5)新建配水管网总长545.188km,其中,DN75-DN500管道长407.46km,DN75以下管道长137.728km;新建配水加压泵站19处;(6)新增供水用户30496户;(7)新建二期城乡供水智慧化水务1项。

项目联系人姓名:
罗明强

联系方式:
15665712769

资金来源:
财政

出资比例:
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3506270601800561001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2023-07-25 15:31:08

招标项目名称:
南靖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EPC+O)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漳州市南靖县

招标人名称:
南靖县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码:
91350627MA34D94Y5A

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代码:
91350000158141030F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部门名称:
南靖县水利局

招标内容与范围:
2.4招标范围及主要建设内容: 2.4.1招标范围: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勘察测绘、设计、采购、施工、新建的运营与维护的全部内容,具体工程建设内容以经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具体如下: ⑴勘察测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工程勘察测绘(含地质勘察、现状地形图、地下管线图等),并提供满足设计规范及勘察测绘规范要求的全部勘察测绘报告和资料及相关审查(如有时)配合工作,以及工程施工、验收所需要的配合服务等。 ⑵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审批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及相关审查(如有时)配合工作等。 ⑶施工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⑷采购范围:施工图所载明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采购。 ⑸运营与维护范围: ①新建阶段:在勘察设计阶段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施工阶段的管理和监督,配合验收和试运营。②原水:负责原水取水和输水保障,监管水源质量安全。③制水:包括自来水生产、水质检验、设备维护等,连续安全提供水质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自来水。④供水管网:负责供水管网运营维护、抢修和检漏,保证连续供水,水压稳定、并有效控制漏损率。⑤抄表收费:负责抄表并代业主收取自来水水费和其他代征费用。⑥新增用户:负责新用户的报装报建、新供水区域的设计安装等。⑦终端服务:设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处理用户投诉,提供用户终端服务,实现服务承诺。⑧对项目进行移交前的性能测试等。⑨中标人与(一期)运维单位自行配合调节。 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修订印发的《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文件内容,届时新水厂的售水定价将按照南靖县城区水价或价格主管部门要求执行,后期结合《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执行。 标段



标段1:
南靖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EPC+O)

标段(包)编号:
E3506270601800561001001

标段(包)分类:
水工建筑物工程

标段(包)名称:
南靖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EPC+O)

标段(包)内容:
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水工建筑物工程;

投标人资格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⑴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⑵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⑶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运营与维护单位资格要求:经营范围应至少包含供水或集中式供水或自来水服务等。 3.3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3.3.1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联合体投标,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3.2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必须是勘察单位派出)。 3.3.3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2人,1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人应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必须是设计单位派出)。 3.3.4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2人,1人应具备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必须是施工单位派出)。 3.3.5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运营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提供身份证扫描件(联合体投标,必须是运营与维护单位派出)。 3.3.6投标人其它人员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评审中不做资格审查,但需提供到位承诺书)。 3.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且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已通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运维与维护单位,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或能力;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 3.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3.9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79714.17

计划开工日期:
2023-07-25 00:00:00

工期(日历天):
8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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