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榭石化-框架外化验室配件、耗材、试剂、杂品-202409-电仪采购计划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大榭石化-框架外化验室配件、耗材、试剂、杂品-202409-电仪)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0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采办共享中心大榭派驻组
2024年8月14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大榭石化-框架外化验室配件、耗材、试剂、杂品-202409-电仪)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大榭石化-框架外化验室配件、耗材、试剂、杂品-202409-电仪 | 包含石英舟、泵管、变频器、样品管等仪器配件耗材,实验用对二甲苯、过二硫酸钾等试剂,容量瓶等实验玻璃器具,石棉垫、采样瓶、采样袋等耗材杂品等 | 2024/9/30 |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要求注册不少于三年,注册资金≥100万元,业务范围应涵盖本次采购范围或与本次采购范围相关,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业绩要求: (1)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具有化验室分析设备配件及耗材的销售业绩2个,单个合同或框架协议累计供货金额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 (2)其他同类产品业绩3个。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扫描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签字或盖章有效)。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项目名称、货物名称、规格型号、设备用途、数量及对应清单、到货验收材料等。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证明文件未包含以上信息,均视为无效业绩。 4、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5、请在公告截止日前反馈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具体要求及评分标准见附件。 |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0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采办共享中心大榭派驻组
2024年8月1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