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明区雨水管道提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澄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3/1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关于“南明区雨水管道提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澄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贵阳市南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我公司代理的“南明区雨水管道提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现对以下内容进行澄清修改:
1、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备注:如上述注册证、职称证等证件上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正在变更的证明或提供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职称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扫描件)或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2023年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的证明。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不一致由发证单位提供正在变更的证明或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2023年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的证明。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人员,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应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未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提供纸质注册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无效)。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拟派项目所有人员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更正为:“备注:如上述注册证上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正在变更的证明,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职称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扫描件和缴纳养老保险的扫描件。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职称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扫描件和缴纳养老保险的扫描件。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人员,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应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未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若项目负责人为壹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提供纸质注册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无效)。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拟派项目所有人员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6:“(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文明施工措施费承诺:本项目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生产费)按黔建建通【2012】139号文规定。”更正为:(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文明施工措施费承诺:本项目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生产费)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规定。
本次变更属于实质性变更,距离开标时间满足法定期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最新上传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及变更公告。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
答疑说明文件.pdf
答疑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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