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民政部信息中心金民工程一期社会救助业务系统项目01包中标公告
金额
790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18/08/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33-186213229301
预算金额79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遵林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民政部信息中心金民工程一期社会救助业务系统项目01包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金民工程一期社会救助业务系统项目01包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测试评估认证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安全集成实施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软件集成实施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硬件集成实施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基础环境集成实施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嵌入式软件开发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支撑软件开发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采购单位 民政部信息中心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18年08月21日 15:31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18年07月19日 中标日期 2018年08月21日
评审专家名单 毛立坡、范万利、李伟、赵西峰、孙日培、白美兰、赵立新
总中标金额 ¥79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遵林、张哲
项目联系电话 010-84865055-431、165
采购单位 民政部信息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10-58123736
代理机构名称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6层6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黄遵林、张哲;010-84865055-431、165
附件:
附件1 招标文件-金民工程一期社会救助业务系统项目01包 7.19发售稿.pdf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民政部信息中心的委托,就“金民工程一期社会救助业务系统项目01包”项目(项目编号:0733-18621322930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0733-186213229301

项目名称:金民工程一期社会救助业务系统项目01包

项目联系人:黄遵林、张哲

联系方式:010-84865055-431、165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民政部信息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5812373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招标项目名称:金民工程一期社会救助业务系统项目01包

招标采购内容:包括两部分。

1.应用系统开发、集成,并通过第三方软件测试等。

2.制定社会救助相关标准规范。

采购内容一览表:

本项目(金民工程一期社会救助业务系统项目01包)为金民工程一期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采购内容一览表如下:

项目采购内容一览表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履约时间

1

应用系统开发、集成

预计12个月

1.1

社会救助管理软件包

1.2

社会救助综合管理软件包

1.3

核对数据获取软件包

1.4

统一受理服务软件包

2

标准规范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需求》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6层60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遵林、张哲;010-84865055-431、165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7月19日

中标日期:2018年08月21日

总中标金额:79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上海速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5500号第1幢E2292室 790.000000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5.404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金额为收费基数,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计算方法和标准下浮10%执行

评审专家名单:

毛立坡、范万利、李伟、赵西峰、孙日培、白美兰、赵立新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标的名称:金民工程一期社会救助业务系统项目01包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8月10日10:30(北京时间)

3.评标开始时间:2018年8月11日08:45(北京时间)

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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