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许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福建省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周边调查工作方案》(闽环保土〔2022〕9号)等有关要求,莆田市生态环境局拟采购莆田市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国控Ⅴ类点位周边调查服务项目,现公开向社会征集预算报价,欢迎有项目经验和能力的单位、企业本着合理报价原则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莆田市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国控Ⅴ类点位周边调查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的主要服务内容与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根据《福建省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周边调查工作方案》(详见附件),开展莆田市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国控Ⅴ类点位周边调查(莆田市考核国控Ⅴ类点位详见方案附件1)。
  (一)考核点位周边调查
  1. 调查技术方案编制。参照《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编制地下水环境质量国控考核点位周边调查技术方案,7月底前将技术方案上报省厅。
  2. 监测井布设及建设、采样、样品检测分析。参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等相关技术文件,组织开展相关监测井布设及建设、采样、样品检测分析,9月底前完成现场调查与采样、样品检测、数据分析。
  3. 调查报告编制。开展考核点位周边地下水环境背景分析、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污染状况评价以及地下水水质变化趋势评估和地下水污染溯源分析,分析问题及成因,编制调查报告。10月底前完成调查报告编制并上报省生态环境厅。
  (二)编制考核点位达标或保持方案
  根据调查报告针对考核点位分析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非地质原因导致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应因地制宜制定以修复治理为主的地下水环境质量达标方案,明确防治措施及完成时限;其他点位制定以监测预警为主的地下水水质保持方案。12月底前完成达标或保持方案编制并上报省生态环境厅。
  三、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未被列入环境信用评价黑名单或近五年未被生态环境相关行政部门质量问题通报、限期整改等处罚以及考核不合格等其他不良记录。
  四、截止时间
  请有意向的单位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报价文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2年7月13日前寄送至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2169号市政府机关大院107室。
  附件:《福建省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周边调查工作方案》(闽环保土〔2022〕9号)
  联系人:许女士 0594-2610585
  注:本次询价只作为制定招标控制价的依据,不作为最终中标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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