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腾空用房日常维修(护)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4/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mcb-2024041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祁广昌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哲浩1310637606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3
公告正文
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HCMCB-20240417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采购类别:工程
三、项目概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
(单位:人民币元)
01
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腾空用房日常维修(护)项目
¥200000

四、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五、本项目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须经省住建厅备案(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01月至2024年03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及方式:2024年04月23日至2024年04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4: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00号金德隆商业中心8幢二楼)受理,并向工作人员递交如下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报名者身份证、报名者社保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须经省住建厅备案(省内企业不作要求)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社保证明。(上述报名资料仅作为报名登记使用,报名时不对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作出评判)。(不接受电话报名)。
2.采购文件售价:免费。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应于2024年05月13日09:30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00号金德隆商业中心8幢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时间以开标室时间为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投标与开标采用以下方式:
1.本项目投标文件允许投标单位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建议采用EMS、顺丰快递)或投标单位现场递交(即交即走)的方式送达。邮寄送达地址: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00号金德隆商业中心8幢二楼开标室),接收人:胡哲浩,联系方式:13106376067。快递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照片发送邮件至2811831055@qq.com,邮件名称为公司名字+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以便及时查收)。同时请充分考虑快递时间,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除邮寄外包装外,投标文件仍需要按采购文件要求封包,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包封缺损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等均可不参加开标会议。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取消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投标人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
3.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对开标现场原件核验不作要求,采购人有权在中标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标后无法提供投标文件中复印件的相应原件的:(1)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并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2)违法违规的报监管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开标过程全程摄像。
十、采购公告及更正公告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和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版块:http://www.sxyc.gov.cn/col/col1559789/index.html,采购文件详见后者。更正公告请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页面或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采购公告页面中下载。
十一、采购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二、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中的资格条件、报名时间设定等不符合有关规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数据电文形式(不接受扫描件、复印件或图片)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其他内容的质疑及投诉需在报名之后提出,否则不予受理。)质疑受理地点: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00号金德隆商业中心8幢二楼招标代理部;联系人:柯翔郎;联系电话:18267575010;邮编:312000;数据电文接收邮箱:2811831055@qq.com。质疑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章。
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受理地点: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综合处(绍兴市越城区偏门直街31号);联系人:孟梦诗;联系电话:0575-85148891。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联系人:祁广昌,联系电话:0575-85087092。
2.采购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胡哲浩,联系电话:13106376067。
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
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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