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双鸭山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2023年宝清县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双农局[2023]11号文件、《关于2023年宝清县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双农局[2023]1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省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宝清县农田建设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宝清县农业农村局。项目编号: DCZX2024-HLJ-0257。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终验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3年宝清县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改造提升)终验(第一标段);
2.2 项目地点:宝清县;
2.3 项目规模:第一标段: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一)土地平整工程(二)灌溉与排水工程(三)田间道路工程(四)农田输配电工程(五)其他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4服务周期:自招标人提出(新建)终验申请后30日历天内完成终验等相关服务并提供终验报告;
2.5服务内容:2023年宝清县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终验等相关服务并提供终验报告;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2.8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新建):17.8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工程咨询企业备案,具备“农业、林业”或“水利水电”专业的“项目咨询”服务范围;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3.2.2上述负责人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4年08月至2024年10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处罚决定文件的规定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在被处罚期间不得参加省内工程招投标活动,如参与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14时00分至2024年11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09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6.2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09时00分。
6.3开标地点: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8、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宝清县农业农村局
电 话:0469-5166700
招 标 人:宝清县农田建设发展中心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469-5422103
招标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长江路388号会展银座3层
联 系 人:李女士(招标七部)
电 话:0451-55639888
电子邮件:dclj007@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