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会昌氟盐新材料产业基地西区经三路等3条道路及周边剩余土方平整工程项目选取土方机械租赁及运输公司的招标邀请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7/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会昌氟盐新材料产业基地西区经三路等3条道路及周边剩余土方平整工程项目。因施工需要,需选取同时具有土石方机械租赁及运输的公司实施土石方工程,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工程项目名称:会昌氟盐新材料产业基地西区经三路等3条道路及周边剩余土方平整工程项目
(二)项目地点:会昌氟盐新材料产业基地
(三)招标范围:会昌氟盐新材料产业基地西区经三路等3条道路及周边剩余土方平整工程项目的土石方工程,暂定工程量396300立方米
(四)招标编号:HLZB-2023-014
二、招标内容及方式
1、定标方式:资格审查、低价中标
2、分包内容:会昌氟盐新材料产业基地西区土石方平整工程项目开挖及外运。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含场地内的淤泥)开挖、坚石开挖、次坚石开挖、石方机械破碎、土石方回填、碾压、垃圾清运、泥浆清运、施工期间抽水、场地平整、土石方装卸、运输便路修整、场内运输、场外运输、土石方场外堆放卸土、车辆冲洗、场地清表、平整场地、配合政府办理相关证件等所有土石方工程内容。
3、招标控制价:
三、公告期限
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7日下午15:00,请在截止之前将报价文件送至我公司或发至我公司邮箱,该电子档具备纸质文件同等法律效应。
四、投标方式
1、投标文件(均须加盖公章)包含:投标响应书、承诺书、报价清单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
2、投标文件填写打印好后加盖公章,按公告期限要求将投标文件送至我公司或扫描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
五、报价说明
1、投标单价为全费单价包干,全费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设备及机械进出场、土石方开挖、石方机械破碎、场地平整、土石方外运、土石方回填、机械出场清洗、临时施工道路、垃圾场地清运、临时设施、文明、技术、安全等措施费用、水电费用、各种风险、保险、管理、利润、税费、政府报批(含外运证办理)等一切费用。
2、投标人报价后我公司即视为报价方在报价前已充分进行了现场踏勘、测量、风险评估及工期提前等所有风险。任何要求增减、变更单价的,将不予认可。除非出现工程新增项目且未确定单价时,双方可协商调整。增加的工程量按双方协商的费用进行结算,增减、变更必须双方另行书面签订协议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以招标人、业主单位及监理确认的原始高程数据及工程完工验收实测数据为计算依据。
六、具体要求
1、投标人应精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全面充分考虑土石方工程开挖和回填量的平衡问题,尽量杜绝土石方工程二次转运的现象。投标人在进场施工五天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给甲方审核,不论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如何编写及招标人如何批准,在随后的施工过程中发现投标人采取的施工方案、工艺以及所提供的人力、机械设备、周转材料等不足以满足工程需要,投标人必须无条件地修改施工方案、工艺,增加人力、机械设备(使用更高一级规格)、周转材料等,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对施工组织设计的批准不能免除投标人对施工组织设计所负的全部责任。
2、投标人应无条件自行办理渣土外运手续。做到文明施工,投标人在出土期间发生的一切政府性处罚,均由投标人承担。若相关行政机关因投标人外运渣土造成市政道路污染、不洁而对招标人进行处罚(如罚款),招标人在依法承担行政罚款后,有权依本款的约定向投标人追偿。
3、投标人应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尽量减少施工中噪声、灯光等对周边居民造成的影响,避免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并且投标人对上述事宜负有协调解决责任且对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的要求和因违章造成的经济罚款负有直接的责任。
4、投标人作业时应注意保护已完桩基,严禁挖土机械磕、碰工程桩,因土石方施工原因造成桩基破损、移位、倾覆等,投标人负有直接责任,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的经济损失继续向投标人提出索赔。
5、投标人负责对施工场地清洁、施工道路的交通管理及费用的承担。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应严格按施工交底和技术要求,不管开挖或回填土石方的地质变化,应全部按期挖填完成,并符合技术质量要求。应配专门的管理人员及相应的管理措施对机械设备、出现机械设备损坏导致无法施工时,及时调配,保证施工正常。负责协调处理桩基、土石方施工期间发生的工农关系问题以及负责与当地村民的协调问题,如因投标人无法处理而造成停工和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6、土石方开挖标高等质量控制,无条件服从招标人技术、质量管理和监理单位质量监督;施工中存在问题,随时与招标人项目部联系,以便及时处理。
7、投标人施工进度应服从招标人管理并满足围护施工进度。土石方开挖应与基坑围护密切配合,严格按基坑工程设计要求和围护施工进度要求进行土石方开挖施工。
8、有关对与本工程有关或本工程进行期间发生或本工程引致的排污、交通、市政、交警、城管、线缆保护及管道保护等事项,投标人须对此等事项负费用、责任、损失、索偿、罚款或诉讼的法律责任,并须保障招标人免负该等责任。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投标人自行勘查和负责保护。因施工过程造成的破坏,由投标人负责其翻修费用及赔偿责任。
9、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要求,执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23);《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T180-2023)标准施工。
七、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与要求(以下第1)至第5)条,可提供资格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主体工程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要求:
1)同时具有机械租赁、运输经营范围
八、响应方式
直接响应,选择一家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九、申请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在投标期限截止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江西华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账户,否则响应无效。
2、在发布中标通知书公示期间:如招标人未接到任何招标投诉等其他情况,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中标人还须按中标金额的8%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招标人收取,工程服务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付款方法
按进度支付。每月支付经招标人确认已完合格工程量(按中标价计算的)工程款的80%。在土石方工程完成后,经招标人认定的第三方土石方测绘报告和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完成结算。
十一、联系方式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会昌支行
户名:江西华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14008101040016279
地址:会昌县商会大厦七楼
电话:13677974386
联系人:程女士
电子邮箱:hljs2023630@163.com
附件:相关表格格式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工程项目名称:会昌氟盐新材料产业基地西区经三路等3条道路及周边剩余土方平整工程项目
(二)项目地点:会昌氟盐新材料产业基地
(三)招标范围:会昌氟盐新材料产业基地西区经三路等3条道路及周边剩余土方平整工程项目的土石方工程,暂定工程量396300立方米
(四)招标编号:HLZB-2023-014
二、招标内容及方式
1、定标方式:资格审查、低价中标
2、分包内容:会昌氟盐新材料产业基地西区土石方平整工程项目开挖及外运。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含场地内的淤泥)开挖、坚石开挖、次坚石开挖、石方机械破碎、土石方回填、碾压、垃圾清运、泥浆清运、施工期间抽水、场地平整、土石方装卸、运输便路修整、场内运输、场外运输、土石方场外堆放卸土、车辆冲洗、场地清表、平整场地、配合政府办理相关证件等所有土石方工程内容。
3、招标控制价:
工程名称 | 暂定工程量 | 单位 | 全费单价(元) | 合计(元) | 备注 |
土方 | 381300 | m³ | 7.56 | 2882628 | 含挖装运、回填碾压(运距2公里内) |
松石 | 5000 | m³ | 11.8 | 59000 | 含机械破碎、挖装运、回填碾压(运距2公里内) |
次坚石 | 7000 | m³ | 14.6 | 102200 | 含机械破碎、挖装运、回填碾压(运距2公里内) |
坚石 | 3000 | m³ | 17.5 | 52500 | 含机械破碎、挖装运、回填碾压(运距2公里内) |
合计 | 3096328 | ||||
1.含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最终结算按招标人认定的实际工程量*单价。 |
三、公告期限
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7日下午15:00,请在截止之前将报价文件送至我公司或发至我公司邮箱,该电子档具备纸质文件同等法律效应。
四、投标方式
1、投标文件(均须加盖公章)包含:投标响应书、承诺书、报价清单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
2、投标文件填写打印好后加盖公章,按公告期限要求将投标文件送至我公司或扫描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
五、报价说明
1、投标单价为全费单价包干,全费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设备及机械进出场、土石方开挖、石方机械破碎、场地平整、土石方外运、土石方回填、机械出场清洗、临时施工道路、垃圾场地清运、临时设施、文明、技术、安全等措施费用、水电费用、各种风险、保险、管理、利润、税费、政府报批(含外运证办理)等一切费用。
2、投标人报价后我公司即视为报价方在报价前已充分进行了现场踏勘、测量、风险评估及工期提前等所有风险。任何要求增减、变更单价的,将不予认可。除非出现工程新增项目且未确定单价时,双方可协商调整。增加的工程量按双方协商的费用进行结算,增减、变更必须双方另行书面签订协议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以招标人、业主单位及监理确认的原始高程数据及工程完工验收实测数据为计算依据。
六、具体要求
1、投标人应精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全面充分考虑土石方工程开挖和回填量的平衡问题,尽量杜绝土石方工程二次转运的现象。投标人在进场施工五天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给甲方审核,不论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如何编写及招标人如何批准,在随后的施工过程中发现投标人采取的施工方案、工艺以及所提供的人力、机械设备、周转材料等不足以满足工程需要,投标人必须无条件地修改施工方案、工艺,增加人力、机械设备(使用更高一级规格)、周转材料等,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对施工组织设计的批准不能免除投标人对施工组织设计所负的全部责任。
2、投标人应无条件自行办理渣土外运手续。做到文明施工,投标人在出土期间发生的一切政府性处罚,均由投标人承担。若相关行政机关因投标人外运渣土造成市政道路污染、不洁而对招标人进行处罚(如罚款),招标人在依法承担行政罚款后,有权依本款的约定向投标人追偿。
3、投标人应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尽量减少施工中噪声、灯光等对周边居民造成的影响,避免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并且投标人对上述事宜负有协调解决责任且对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的要求和因违章造成的经济罚款负有直接的责任。
4、投标人作业时应注意保护已完桩基,严禁挖土机械磕、碰工程桩,因土石方施工原因造成桩基破损、移位、倾覆等,投标人负有直接责任,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的经济损失继续向投标人提出索赔。
5、投标人负责对施工场地清洁、施工道路的交通管理及费用的承担。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应严格按施工交底和技术要求,不管开挖或回填土石方的地质变化,应全部按期挖填完成,并符合技术质量要求。应配专门的管理人员及相应的管理措施对机械设备、出现机械设备损坏导致无法施工时,及时调配,保证施工正常。负责协调处理桩基、土石方施工期间发生的工农关系问题以及负责与当地村民的协调问题,如因投标人无法处理而造成停工和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6、土石方开挖标高等质量控制,无条件服从招标人技术、质量管理和监理单位质量监督;施工中存在问题,随时与招标人项目部联系,以便及时处理。
7、投标人施工进度应服从招标人管理并满足围护施工进度。土石方开挖应与基坑围护密切配合,严格按基坑工程设计要求和围护施工进度要求进行土石方开挖施工。
8、有关对与本工程有关或本工程进行期间发生或本工程引致的排污、交通、市政、交警、城管、线缆保护及管道保护等事项,投标人须对此等事项负费用、责任、损失、索偿、罚款或诉讼的法律责任,并须保障招标人免负该等责任。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投标人自行勘查和负责保护。因施工过程造成的破坏,由投标人负责其翻修费用及赔偿责任。
9、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要求,执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23);《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T180-2023)标准施工。
七、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与要求(以下第1)至第5)条,可提供资格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主体工程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要求:
1)同时具有机械租赁、运输经营范围
八、响应方式
直接响应,选择一家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九、申请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在投标期限截止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江西华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账户,否则响应无效。
2、在发布中标通知书公示期间:如招标人未接到任何招标投诉等其他情况,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中标人还须按中标金额的8%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招标人收取,工程服务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付款方法
按进度支付。每月支付经招标人确认已完合格工程量(按中标价计算的)工程款的80%。在土石方工程完成后,经招标人认定的第三方土石方测绘报告和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完成结算。
十一、联系方式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会昌支行
户名:江西华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14008101040016279
地址:会昌县商会大厦七楼
电话:13677974386
联系人:程女士
电子邮箱:hljs2023630@163.com
附件:相关表格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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