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沧市分公司客服中心客服外包服务采购(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沧市分公司客服中心客服外包服务采购(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同德招标有限公司(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同创SOHO总部经济区2-B幢写字楼16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 年04月15日 下午 15 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YNTDCG2024-16-383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沧市分公司客服中心客服外包服务采购(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金额:¥1530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叁仟元整)。(1.市客服中心1号台席:4340元/台席/月,预计5.208万元/年;2.市客服中心2号台席:4340元/台席/月,预计5.208万元/年;3.永德县客服中心1号台席:3810元/台席/月;预计4.572万元/年)。包含供应商应承担的人工成本、五险(保险)、税费、管理费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如侵权赔偿、罚款等)。除此以外,采购人不再向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5、最高限价:¥1530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叁仟元整)。(1.市客服中心1号台席:4340元/台席/月,预计5.208万元/年;2.市客服中心2号台席:4340元/台席/月,预计5.208万元/年;3.永德县客服中心1号台席:3810元/台席/月;预计4.572万元/年)。包含供应商应承担的人工成本、五险(保险)、税费、管理费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如侵权赔偿、罚款等)。除此以外,采购人不再向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6、采购内容:临沧市客服中心1号台席、2号台席,永德客服中心3号台席,共计3个台席。内容为生产机构调度指令处理、智能跟单处理、主动客服、派揽系统(业务派揽)、11185智能平台工单处理、12345政务工单及国网申诉处理。
7、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每一年履约完成合同后采购人对服务情况进行评估,若服务情况达标则顺延一年,评估为不合格采购人可以解除合同。
8、服务地点:临翔区南塘街132号邮政分公司壹楼;永德县分公司办公楼。
9、服务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关的业务培训能力,对所承揽的业务具有操作指导的能力,能够按采购人的要求运作,并确保服务质量和内部处理时限要求;供应商必须按邮政作业规范标准达到生产要求,执行采购人的相关的考核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关于中小微企业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的规定,针对小微企业承接服务(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对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的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2关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规定:严格参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2.3关于监狱企业产品的规定:参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4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规定: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均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
3.2供应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3.3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如无1-8条所列情形的,须提供承诺函):
(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2)供应商被采购人暂停或取消采购人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被采购人评定为E级,或纳入采购人供应商准入限制名单(尚未移出)/灰名单(尚未移出)/黑名单的;
(3)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供应商近3年(2020年6月30日至今)内与中国邮政企业有经济或法律纠纷;
(5)供应商近3年(2020年6月30日至今)内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6)供应商近3年(2020年6月30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7)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投标行为。
3.5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现有工作人员。
3.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4月03日至2024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云南同德招标有限公司(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同创SOHO总部经济区2-B幢写字楼16楼)持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证件提供原件或彩色扫描件一份须加盖公章,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为2024 年04 月15日下午15:00时,地点为云南同德招标有限公司1号开标厅(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同创SOHO总部经济区2-B幢写字楼16楼)。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同时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沧市分公司
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南塘街132号
项目联系人:龙伟
联系方式:0883-21339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同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同创SOHO总部经济区2-B幢写字楼16楼1611室
项目联系人:王廷龙
联系方式:15906912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