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三门县浦坝港镇浦坝塘养殖经营权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0/09/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徐卫望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慈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丽媛136567692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三门县浦坝港镇浦坝塘养殖经营权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 三门县浦坝港镇浦坝塘养殖经营权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三门县浦坝港镇浦坝塘养殖经营权承包项目

    为了响应产业结构调整,发展高效养殖业,经三门县浦坝港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三门县浦坝港镇浦坝塘养殖经营权承包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面积:本次招标共五口养殖塘,养殖塘面积共109.33(本次招标面积不再丈量)。

    2.招标养殖塘四至:

    养殖塘坐落在浦坝港(浦坝至双屿坝段)内,东至双屿西闸、南至淡水河、西至进出水闸、北至标坝(具体面积位置详见附图)。本次测量面积是由台州市金昆测绘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如对该养殖塘面积有异议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咨询招标联系人,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丈量,现场勘查丈量由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组织;投标人勘查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安全责任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 承包期:承包期为六年,自公历2021 319日起至公历2027 3 18 日止。

    2. 承包标底价确定:

      1、本次招标采取暗底暗标上浮方式公开进行招标,在开标前由本次招标工作组确定标底,工作组成员由业主代表3人组成,3人报价(报价须在1800元/年/亩以上)平均值作为该标标底,标底在标书提交时间截止后且开标前公布。如果报价低于标底的作无效标处理,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取最高标为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一家为中标人。

    2、如投标人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如中标者弃标的,则没收所交投标保证金,需重新招标。

    四、付款方式:六年承包款分五期支付。第一期承包款应于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前2年承包款;第二期承包款在公历 2022年 3 月 18 日前支付第3年承包款;第三期承包款在公历 2023 年 3 月 18 日前支付第4年承包款;第四期承包款在公历 2024年 3 月 18 日前支付第5年承包款;第五期承包款在公历 2025年3 月 18 日前支付第6年承包款。

    五、招标对象:具有承包经营能力并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报名、地点及办法: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5万元),投标保证金在公历2020年 9 月 28 日 下午16:00时前自行汇入三门县浦坝港镇人民政府账户( 户名:三门县浦坝港镇人民政府;账号:231000002790993 开户行:三门农村商业银行工业城支行),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一个月内凭收据退回(无息)。

    2)、报名、领取标书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公历2020年9月28日上午9:00-下午16:30时

    2、领取标书时间及方式:在公历2020年9月28日上午9:00-下午16:30时投标人凭报名资料费收据和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凭证;每人只能买一标,每一份投标保证金发票只能领取一份投标书,投标人的投标书用完后不再参与投标

    3、领取标书、报名地点:三门县浦坝港镇小雄海塘管理所

    4、报名办法: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付报名资料费500元,报名资料费不予退还。

    5、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公历2020 年 9月 29日 下午15:00

    6、开标地点:三门县浦坝港镇三角塘村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七、报价要求: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不留元、角、分。如投标书中出现留有元、角、分、则四舍五入计至拾元。标书金额填写大小写均可,如大小写不一致,则以大写为准。

    八、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期承包款(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部分承包款),并与招标人签订《三门县浦坝港镇浦坝塘养殖经营权承包项目合同》,中标人中标后放弃承包或不按时付清承包款,如不按时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的,则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没收,该浦坝塘养殖塘经营权承包由招标人另行招标发包

    九、承包要求

    1、在承包期内,如承包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属违约行为,发包方不退还承包款。

    2、若遇政府(包括各级政府)对承包地块有新的安排的,则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发包方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承包方。合同解除后,发包方应对养殖塘内的水产品进行合理赔偿

    3、若遇政策性变动需要或征用养殖塘,则不属发包方违约范围,按调整后的实际面积重新计算承包款,发包方退回减少面积余下承包期限的承包款(不计利息)。

    1. 在承包期内,如遇台风、暴雨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一切人身安全和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自行负责。承包方应当维护管理好养殖塘,遵守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服从水产等相关部门管理,如有违反则相应责任由承包方自行承担,与发包方无涉。

    2. 承包期内,承包人只能将养殖塘用于养殖经营,不得改变现状,不能移作它用,更不得用于违法活动。承包期满后无偿归发包方所有,承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或索赔。如果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私自改造养殖塘,发包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收回养殖塘承包权,养殖塘中的水产品发包方无需赔偿。

      6、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用,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自行腾空养殖塘,发包方退还承包人剩余时间承包费不计息),国家征用养殖塘时对塘内养殖物的补偿款归承包人所有。

      7、养殖塘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自理。在承包期内承包方有自主养殖经营权,发包方不得干涉,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得实施危及养殖塘所有已建设公用设施的行为,违者发包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8、承包方不得出卖、出租或转让养殖塘。如确需转让,必须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在养殖塘内进行投毒和破坏性行为,如出现投毒和破坏性行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9、承包期内,如堤坝(水闸)发生毁坏、道路损坏等,由承包人负责维修、加固,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承包期届满时,承包人应在十日内腾空养殖塘,承包方必须保持养殖塘的固定设施和坝体原状,完整交还给发包方如有损坏承包方应在交还时恢复原状如无法恢复的,应进行赔偿逾期交还养殖塘的,则从逾期之日起,按逾期天数支付双倍的承包款(按每天每亩计算)。

      11、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内,凡与该地块有关的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以及应由养殖塘承担的海塘管护费用等由承包方负责支付,发包方概不负责。养殖期间内的一切与周边地块的各种政策协调和关系处理由承包方自行负责,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由承包方自理。

      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具体事项以签订合同为主。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三门县浦坝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卫望

    联系电话:13626618501

    招标代理:台州慈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丽媛

    联系电话:13656769288

    三门县浦坝港镇人民政府

    台州慈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门县浦坝港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9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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