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陶项目周边部分道路及场地平整工程EPC总承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9/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施工][大连市·金州区]东陶项目周边部分道路及场地平整工程EPC总承包
一、招标条件 | |||||||||||||||||||||||||||||||||
东陶项目周边部分道路及场地平整工程EPC总承包已经由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备案。以大金普发改发[2022]169号、基础设施[2022]126号、市22-50-33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连海润德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陶项目周边部分道路及场地平整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金普新区七顶山街道 2.工程规模: 工程: 1.东陶项目场地平整工程 北至高新园5号路,南至东陶规划红线外预留的10m廊带,西至高新园7号路,东至南部产业区1号路。沟渠清淤工程量:挖方(淤泥)约12万立方米,挖方(素填土)约4万立方米,回填土(山皮石)约16万立方米。场地平整及基底处理:场地平整面积约30万平方米,挖方约68万立方米,填方约65万立方米。2.高新园5号路改造工程 西起高新园7号路,施工界限桩号K0+040.722,东侧顺接现状高新园5号路,桩号K0+280m,改造段道路全长约240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
4.工期要求:2022年10月15日 开工至 2022年12月15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主体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EPC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主体单位)派遣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二家(包括联合体主体),联合体整体资质满足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6.其它要求:1、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建设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正式批准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2、本项目EPC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须为同一人,EPC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为联合体主体单位的员工,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3、投标人在报名投标后,凡因自身原因不能参与投标的,须向招标人递交书面退标函。4、开标前投标单位须登录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s://www.lnwlzb.com/)办理CA锁。5、外埠施工企业须在开标前办理完毕入辽相关手续。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在业务系统完成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的实名认证并完成二次刷卡操作,未完成二次刷卡或二次刷卡未通过的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
|||||||||||||||||||||||||||||||||
四、投标 | |||||||||||||||||||||||||||||||||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50.0万元 |
|||||||||||||||||||||||||||||||||
2.开标时间: 2022年10月10日 09:00 |
|||||||||||||||||||||||||||||||||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
|||||||||||||||||||||||||||||||||
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
|||||||||||||||||||||||||||||||||
5.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
|||||||||||||||||||||||||||||||||
6.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2年09月09日 13时30分至2022年09月19日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
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 |||||||||||||||||||||||||||||||||
八、招标人信息 | |||||||||||||||||||||||||||||||||
|
|||||||||||||||||||||||||||||||||
九、联系方式 | |||||||||||||||||||||||||||||||||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