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汕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开征集站场安保外包服务项目服务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yszs202402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汕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赵子彬0754-88528396
招标代理机构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754-8889402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HYSZS2024029
发布时间:2024-08-08
挂牌截止日期:2024-08-14
汕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开征集站场安保外包服务项目服务商
挂牌价格:
每名保安员月度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每月3400元/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的报价将被否决。
品目: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安保服务期限为有附设条件的贰年服务合同(第二年合同的履行由征集方根据服务商第一年合同履约等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征集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服务商不得拒绝履行下一年的合同义务。)
项目地点:汕头市
交易保证金(元):114240.00汕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开征集站场安保外包服务项目服务商招商公告
(网络版本)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征集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征集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网站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服务商不应纯粹依赖于征集方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应自行对本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参与汕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站场安保外包服务招商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服务商如对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网站披露的招商标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招商标的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订的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4、本次招商活动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本招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委托方所有。
发布时间:2024-08-08
挂牌截止日期:2024-08-14
汕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开征集站场安保外包服务项目服务商
挂牌价格:
每名保安员月度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每月3400元/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的报价将被否决。
品目: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安保服务期限为有附设条件的贰年服务合同(第二年合同的履行由征集方根据服务商第一年合同履约等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征集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服务商不得拒绝履行下一年的合同义务。)
项目地点:汕头市
交易保证金(元):114240.00汕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开征集站场安保外包服务项目服务商招商公告
(网络版本)
一、招商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HYSZS2024029 | |||||
招商单位(征集方) | 汕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
单位地址 | 汕头市中山路211号中区大厦5楼 | |||||
法定代表人 | 赵子彬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500192720781P | |||||
联系人 | 黄先生 | |||||
电话 | 0754-88528396 | |||||
招商项目名称 | 汕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开征集站场安保外包服务项目服务商 | |||||
服务期限 | 安保服务期限为有附设条件的贰年服务合同(第二年合同的履行由征集方根据服务商第一年合同履约等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征集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服务商不得拒绝履行下一年的合同义务。) | |||||
招商委托事项 | 征集方委托恒益顺公司公开征集站场安保外包服务项目服务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按照需求为征集方提供站场安保管理和服务。 | |||||
招商行为内部决策情况 | 公司党委会议决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 |||||
重大事项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一、意向服务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工具、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本安保服务项目主要为汕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所属的蓝水星调度站、金叶岛调度站、火车站调度站、万吉调度站、五矿调度站、时代广场调度站、大学充电站、大学调度站、新辽调度站及公司总部共10个站场提供安保管理服务,维护站场正常工作秩序和治安秩序。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保卫、消防监控、治安巡逻、停车场交通管理、车辆停放管理、安全风险排查、控烟管理及其他安全工作的有关任务。 三、服务内容 征集方计划保安员需求数量为28名,由服务商负责征集方所属蓝水星调度站、金叶岛调度站、火车站调度站、万吉调度站、五矿调度站、时代广场调度站、大学充电站、大学调度站、新辽调度站及公司总部共10个站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消防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汕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站场的实际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提供标准的安保服务。 (2)维护站场正常工作秩序和治安秩序(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监控、值班、巡视、门岗、执勤等),对影响正常办公的行为及危害征集方人员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行为、刑事案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按照规定报警处理,保护现场并协助公安等部门维持秩序。 (3)加强停车场的管理,把守站场出入口,维持大门、停车场良好环境安全,维持进出站车辆的交通秩序及车辆停放管理,阻止无关的人员及车辆进入,对可疑人员及车辆进行必要的排查防范。 (4)不间断全区域巡逻,重点巡视各类设备设施,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偷盗和事故的发生;负责检查公共地方的水电、照明、通道畅通、站场及周边环境安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正确应急处置措施并向管理部门报告。 (5)及时发现处理突发事件及违规行为,保证征集方的环境安全。按实际安保及秩序维持需要配备相应的设备物品并定时巡查。协助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件应对和善后工作。 (6)接到台风等自然灾害的预报,及时协助征集方检查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全力协助征集方做好抗灾抢险工作。 (7)积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对保安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培训。 四、保安员到岗人数要以征集方的实际需求来相应提供,安保服务费用按照实际出勤人数支付的原则进行,即本月服务费 = 上月出勤人数标准服务费 + 上月奖励 - 上月考核。服务商每月15日前向征集方提供上月实际投入保安员人数记录表,经征集方核实无误并结合当月考核结果后,通知服务商出具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征集方在收到发票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服务费用支付给服务商。 五、本项目系征集方以安保工作外包形式,向成交服务商购买服务。服务商的报价涵盖范围:为服务商参与本项目响应的所有费用及完成本项目要求的项目工作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服务过程的办公费用、车辆及相关设备、材料购置及使用费用、人员工资、社保、保险、福利、管理费、风险费、税费、利润等)。 | |||||
二、招商交易条件 | ||||||
费用控制价(人民币) | 每名保安员月度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每月3400元/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的报价将被否决。 | |||||
安保年度服务费用控制总价(人民币) | 1142400元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年8月8日 |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8月14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挂牌规则 | 如征集到的意向服务商不足一家,则项目自动延牌,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 |||||
是否允许 联合体报名 | 否 | |||||
招商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服务商 | 则按其合理范围内的报价以协议成交方式确定服务商。 | ||||
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服务商 | 采用综合评审方式确定服务商,评审会在恒益顺公司出具《服务商资格确认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举行,本次评审从恒益顺公司专家库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共计3名,组成评审小组。评审流程如下: (1)现场综合评审 评审小组当场开启《响应文件》资料,并根据《综合评分表》对各意向服务商进行审查打分,运用加权平均法得出最终得分及排名。 (2)成交服务商的确定 得分最高者即为最终成交服务商,综合得分相同的,按价格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及价格得分均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价格得分及技术得分均相同的,按商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所有得分均相同的,则通过摇珠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服务商。 (3)评审小组认为意向服务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形式审查意向服务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具体时限由评审小组决定)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意向服务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 |||||
交易保证金设置及处置方法 | 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 114240.00元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之日17时前(以收款方银行到账的时间为准)。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 通过银行汇款、转账方式转入恒益顺公司交易资金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例如:HYSZS2024029交易保证金。 | |||||
交易保证金交纳账户 (恒益顺公司交易资金结算户) | 账户名称: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汕头龙湖支行 账 号:445006030013000176567 | |||||
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 | 为保护征集方和有真实意向服务商的合法利益,征集方在此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服务商一旦登记招商项目意向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为对此要约的承诺。非征集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行为时,即为意向服务商或经确定的服务商违约,恒益顺公司有权处置交易保证金: 1.意向服务商提出服务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又单方撤回服务商申请的; 2.意向服务商在被确定为服务商后,未按本公告约定的时限与恒益顺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一次性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3.意向服务商在被确定为服务商后,未按恒益顺公司通知的时间、地点按在本公告提供的《汕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开征集站场安保外包服务合同书》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可从发布本公告的网页下方下载附件《汕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开征集站场安保外包服务合同书》)与征集方签署《汕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开征集站场安保外包服务合同书》; 4.意向服务商其他违反本公告行为、违反恒益顺公司交易规则或交易相关法规政策的情形。 | |||||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法 | 1.意向服务商或经确定的合格服务商出现上述保证金保证内容所述任一行为时,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归征集方所有;征集方和恒益顺公司有权终止交易,并可继续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2.服务商资格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恒益顺公司向未出现上述保证金保证内容所述任一行为的其他意向服务商,原额无息退回交易保证金。 3.交易双方签订《汕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开征集站场安保外包服务合同书》后,将服务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原额无息退回服务商。 | |||||
服务商须接受的主要条件 | 1、安保服务商需承诺投入的保安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效身份证件的男性公民,身高 1.62米以上,年龄50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初中毕业以上学历,具备较好的普通话沟通能力。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健康标准。 (3)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接受过专业保安培训,具备保安员资格。 2、站场配员及工作时间: (1)蓝水星调度站、金叶岛调度站、万吉调度站、五矿调度站、大学调度站、新辽调度站共6个站场工作时间为每天19:30至隔天06:00,每个站场定员2名。 (2)火车站调度站、大学充电站共2个站场工作时间为24小时三班制,每个站场定员4名。 (3)时代广场调度站工作时间为24小时三班制,定员6名。 (4)公司总部工作时间为每天07:00至19:00,定员2名。 3、安保服务商需承诺按照以下要求提供安保服务: (1)服务商应根据征集方需求,派驻足量的保安人员,维护征集方站场的秩序,确保征集方站场的人员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服务商应确保投入的保安人员遵守征集方的规章制度,服从征集方有关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守征集方机密。 (3)服务商须配备安保服务所需要的装备,包括2011式保安服装(执勤服),保安器具等。 (4)服务商应根据征集方站场实际,制定详细的安全保卫方案,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须得到征集方认可,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来执行)。 (5)保安员到岗需提前将派驻保安人员名单提交征集方备案检查,经征集方同意后方可上岗。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的约定,制订安全生产方案、管理制度和服务计划等,并经征集方审定后实施。实施过程中征集方认为确需调整的,服务商应当按照征集方要求五日内完成修订,并落实实施。 (7)按安保方案书的承诺履行合同,并配合征集方监管人员的业务检查,认真听取征集方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对在安保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应立即整改。 (8)合同终止时,服务商必须向征集方移交全部管理设施、征集方资产及安保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9)保安人员因工作原因发生纠纷或其他未能解决事宜,由服务商负责解决,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0)保安人员当班时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如请假等原因离岗的,服务商应派员顶岗,确保岗位不缺人。 (11)服务商有义务向征集方提出法制建设方案,分析、研究征集方的重点部位、重点工作及存在的隐患,提出防治建议和整治方案,并维护管辖范围内安全,对服务商人员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行使处罚权,并协助征集方开展法制建设工作。 (12)服务商(包括服务商保安人员)履行合同过程中应承担保密义务,如违反相关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泄露征集方其他秘密造成损失的,服务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4、合同执行期间征集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减外包站场数量或保安人数,需增减保安人数时征集方应提前3天通知服务商,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需增减保安人员的保安服务费按照本次中标结果执行。 5、服务商应做好保安人员的薪酬管理、劳动关系维护等工作,确保服务期间不发生劳资纠纷;服务商保安人员意外及各项保险由服务商自行承担,当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征集方不负任何责任,由服务商负责处理。 6、由于服务商保安人员行为不检点、操作不规范等引起的一系列事故,造成征集方损失的,或造成征集方因应对事件产生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的,服务商均应当负责赔偿。 7、在处理突发事件或应急任务时,征集方对服务商人员有直接指挥权。服务商服务人员须听从征集方调动指挥,协助完成应急工作;服务商应确保具备在汕头地区内能随时额外调动30名以上保安人员的能力,满足征集方站场应急需求。 8、服务商必须按照征集方提供的《汕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开征集站场安保外包服务合同书》文本签署《汕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开征集站场安保外包服务合同书》(文本可从发布本招商公告的网页下方下载附件《汕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开征集站场安保外包服务合同书》)。 9、上述条件与征集方提供的《汕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开征集站场安保外包服务合同书》文本不一致的地方,以征集方提交的《汕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开征集站场安保外包服务合同书》文本内容为准。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或交易的特别约定) | 特别约定 | 1.意向服务商参加本次招商交易活动,必须书面承诺认可、遵守本公告约定,同意接受恒益顺公司相关交易规则,实施组织本次招商交易活动并接受恒益顺公司该交易规则的约束。 2.意向服务商应在报名登记前,须仔细审阅招商项目资料的全部内容,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详细查勘招商标的,清楚招商标的现状,对招商标的的状况、存在的或潜在的所有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作充分了解后决定是否愿意服务,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服务后因招商标的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3.征集方对招商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和详尽的描述,但这种描述以及征集方、恒益顺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对招商标的以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片、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并不构成对服务商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服务商了解招商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招商标的的任何担保。意向服务商应自行判断招商标的是否符合招商文件资料的描述,而不应仅仅基于征集方、恒益顺公司对招商标的的介绍和说明而作出服务决定,亦不得以此为由向征集方、恒益顺公司主张任何抗辩或拒绝履行任何义务。 4.意向服务商一旦向恒益顺公司提交《服务商申请书》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服务商已完全知悉招商标的在恒益顺公司网站上的挂牌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对招商标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招商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对招商标的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了认真审查,愿意接受招商标的一切现状(包括存在的,或有的瑕疵),愿意自行承担本次招商项目交易产生的一切风险;且全部了解、认可并愿意接受本公告、《汕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开征集站场安保外包服务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的全部内容,无任何异议,并承诺被确定为服务商后,同意按照征集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签署合同并履行相关义务,不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予以反悔或拒付交易服务费。 5.恒益顺公司对意向服务商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形式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服务商提供补充资料。 6.本公告未约定的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与《合同》不一致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7.通过任何方式确定服务商的,将在恒益顺公司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服务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服务商选定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征集方提出,征集方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公示期间若无异议或者异议被认定为不成立的,服务商必须在公示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恒益顺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 8.服务商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恒益顺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安保年度服务费成交总价✖服务费率),服务费率根据《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招商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试行)》中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单个项目费率计算后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例如:HYSZS2024029交易服务费;服务商应按照上述规定的支付期限向恒益顺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服务商须将交易服务费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恒益顺公司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汕头龙湖支行 账 号:445006030013000176318 9.本次服务招商交易的交易资金不得由经确定的服务商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恒益顺公司同意后方能办理)。 10.意向服务商因招商项目交易撤销等情形致使其无法服务招商标的时,无论何种情况,均不得向恒益顺公司主张除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之外的任何权利。 11.意向服务商对确认“合格意向服务商”有异议的,可向征集方提出,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向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 ||||
报名须知 | 1.意向服务商须在挂牌期满之日17时前(法定工作时间内)到恒益顺公司(地址:汕头市珠池路中段珠华工业区3幢东侧附楼)向恒益顺公司提交《形式审查文件》(一式两份及《电子档(已签字盖章的扫描件)》一份)及该招商公告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办理意向服务意向登记。 2.挂牌期满之日17时前未按第1点要求提供报名材料(逾期送达或资料缺失等情况)且未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服务商,恒益顺公司有权拒收报名材料,并视其为无效报名。 3.报名阶段文件递交要求: (1)须按招商公告第三大点“服务商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中“形式审查条件”提交对应材料作为《形式审查文件》,按顺序递交(无须封装),并提供《电子档(已签字盖章的扫描件)》一份,《电子档》可采用U盘的形式; (2)招商公告附件材料(含公告)须签署确认并加盖公章,每份材料首页右上角及签名处加盖公章,多页加盖骑缝章。 4.意向服务商如需委托代理人办理与招商交易有关事项的,应向恒益顺公司提交委托方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被授权人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5.征集方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答疑和书面答疑。意向服务商若需现场查勘,可向征集方衔接查勘事宜;意向服务商若有疑问,可以向征集方或者恒益顺公司咨询。 6.本招商公告所称“意向服务商”是指:有为汕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提供站场安保外包服务的意向,按本公告要求向恒益顺公司提交《形式审查文件》及招商公告附件材料,办理意向服务登记并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有效存续法人;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服务商”是指经恒益顺公司初步的审查及征集方审核确定符合招商条件并取得恒益顺公司出具的《服务商资格确认书》的意向服务商。 | |||||
三、服务商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 一、形式审查条件 1.服务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意向服务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由法人授权则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模板可在公告下方下载)如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报名的,需由独立法人出具《授权书》,对应以上格式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证明文件、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意向服务商须具备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持有汕头市公安局合法的相关备案,或具备汕头市公安局合法的跨区经营备案回执。】 (3)必须具备在汕头地区内能随时额外调动30名以上保安人员的能力,满足征集方站场应急需求:【提供承诺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服务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信息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要提供的材料为2023年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报名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报名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报名参加该项目(仅限一个单位);与征集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报名参加该项目;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报名均无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二、文件递交日期 (1)形式审查文件及招商公告附件材料应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送至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汕头市珠池路中段珠华工业区3幢东侧附楼),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报名材料文件,以及超过截止日期送达的报名材料文件。 (2)挂牌期满,各意向服务商应在恒益顺公司通知的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交的,恒益顺公司有权拒收《响应文件》材料,并取消其响应资格。 三、响应文件要求 1.《服务商响应报价单》(一式一份)(需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报价有效,否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2.根据附件《综合评分表》各评分细项内容提供所需资料。 3.意向服务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或说明文件。 4.响应文件纸质一式三份(一正二副),电子档一份(纸质文件与《电子版》一起密封封装,《电子版》为《响应文件》的正本盖章扫描件,可采用U盘的形式)。 注:响应文件须按上述响应文件要求按顺序密封包装,密封袋封面写明收件方、响应项目名称、响应项目编号、服务商名称、服务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本项目开标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所有响应文件均须加盖公章及骑缝章;除响应文件外的其余报名材料按本公告要求顺序递交,无须密封包装。 四、开标、评审时间: 恒益顺公司在出具《服务商资格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标、评审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
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林先生、郑先生 | ||||
联系电话 | 0754-88894028 | 邮编 | 515041 | |||
联系地址 | 汕头市珠池路中段珠华工业区3幢东侧附楼 |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征集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征集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网站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服务商不应纯粹依赖于征集方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应自行对本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参与汕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站场安保外包服务招商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服务商如对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网站披露的招商标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招商标的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订的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4、本次招商活动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本招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委托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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