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目 |
内容 |
项目名称 |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互联网出口网络安全设备购置项目 |
项目编号 |
09HW20210015 |
项目概况 |
采购内容: 2017 年《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2019年等级保护2.0相关标准制度正式发布,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陆续发布,标志网络安全合规监管受到各界前所未有的重视。根据《网络安全法》以及等级保护2.0的要求,针对华宸信托互联网出口进行安全建设,明确“体系合规,面向实战,常态保护”的安全建设目标,以保障华宸信托业务系统的稳定运行,遵循网络安全监管法律法规,有效应对内外部网络安全威胁。拟采购建设互联网出口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限价560500元),具体详见附件4。 相关要求: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5日内到货,20日内安装完成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 2.交货地点: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西街23号日信华宸大厦5楼)。 3.售后服务要求:产品质保期限为三年(供应商需提供本项目原厂授权及原厂三年售后服务承诺函),保修期自产品到达采购方指定地点,安装完成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在本地有售后服务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供应商能够提供快速本地化现场技术支持,提供7*24小时技术服务,提供售后服务方案。 |
报价人资格条件 |
注册成为“E交易”会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所代理、经销产品的生产厂家和产品满足公告要求,并有有效的本项目原厂授权及原厂三年售后服务承诺函; 3、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不良行为等廉洁诚信问题及重大经济纠纷问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报名时间 |
2021年1月14日9:00至2021年1月19日9:00 |
审查资料 |
参加网上询价的供应商需符合资格要求,且报价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未按公告约定时间递交资料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供应商需扫描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 1、报名表(详见附件1); 2、提供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承诺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不良行为等廉洁诚信问题及重大经济纠纷问题”,格式自拟); 4、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供本项目原厂授权及原厂三年售后服务承诺函; 5、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自拟,必须满足或优于本公告要求) 8、分项报价明细(不得有缺漏项,否则为无效报价,不具备成交资格)。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接受现场递交纸质资料或电子邮件发送资料扫描件。 报价结束后,中心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中心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报价规则 |
报价时间:2021年1月14日9:00至2021年1月19日10:00(保证金交纳成功后即可报价)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560500元(含首期采购费用及次年后每年服务费),限价均包含税金、运费、安装费、人员差旅费等过程中所有费用,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注: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方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网上一次报价) |
采购组织安排 |
1、注册和报名阶段:供应商注册账户(网址:http://www.ejy365.com/eweb/register),登录账号后在网上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nmgcqjy.ejy365.com/news/detail/23196)。 2、交纳保证金阶段:本项目为网上询价项目,无采购文件,无需上传报价单。供应商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成功(系统中保证金状态为有效)后即可在上述报价时间内进行网络报价。(操作指南:http://nmgcqjy.ejy365.com/news/detail/23196) 3、发布通知书:公示期无异议或异议妥善处理后1个工作日中心发布通知书。 |
报价保证金 |
1.缴纳金额:50000元 2.截止时间:2021年1月19日9:30; 3.退 还:详见《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网上询价采购规则》 |
保证金 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供应商,采购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方原因,如意向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中心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人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的;(2)意向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
服务费 |
成交金额的1.2%(四舍五入到元),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
中心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行号:104191014056 账号:以成交后系统通知信息为准 |
履约约定 |
《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方指定地址。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负责将合同扫描件发送中心邮箱,中心收到且成交供应已交纳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
货款结算 |
1.付款方式:双方约定; 2.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
特别提示 |
1.供应商均应完全响应采购公告要求,不得存在负偏离。未能完全响应或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将不与该供应商签订合同。 2.供应商通过系统注册的银行账户并根据提示交纳保证金,以系统到帐时间为准。 |
发布媒体 |
1、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http://www.jszhaobiao.com.cn/); 2、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http://www.nmcqjy.com/); 3、易交易(www.ejy365.com),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
联系方式 |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 联 系 人:杨艳 邮 箱:nmcqcg@163.com 联系电话:18586095937 技术支持:0471-3473016、3473040 采购单位: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附 件 |
附件1.报名表.docx 附件2.平台操作指南.docx 附件3.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网上询价采购规则.doc 附件4.采购明细(盖骑缝章).docx |